南开大学22春《公司法》综合作业一答案参考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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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开大学22春公司法综合作业一答案参考1. 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以( )为应纳税所得额。 A每次收入额 B每月收入额 C每季收入额 D每年收入额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以()为应纳税所得额。A每次收入额B每月收入额C每季收入额D每年收入额A2. 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

2、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参考答案:BCD3. 在上市公司收购时,如果收购人采取要约收购,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则(在上市公司收购时,如果收购人采取要约收购,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则()。A收购人与上市公司股东协商确定各自的收购数额B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C收购人重新发出要约D收购人改采协议收购方式进行收购B证券法第88条第2款规定:“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因此应选B项。4. 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近

3、亲属的是( ) A父母 B夫妻 C同胞兄弟姐妹 D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的是()A父母B夫妻C同胞兄弟姐妹D祖父母、外祖父母D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的含义。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据此,本题D项属于近亲属,故为本题正确答案。5. 某国有独资公司拟对总经理人选进行调整,有决定权的是( )。A.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B.该公司的董事会C.该公司的总经理D.该公司的出资人参考答案:B6. 张先生在一家上市公司任职,月薪6000元,公司计划于12月发放2013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张先生当年张先生在一

4、家上市公司任职,月薪6000元,公司计划于12月发放2013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张先生当年应获得48000元的年终奖,公司承诺发放奖金时为每名员工定额负担4800元个人所得税税款,超出4800元税款的部分则由个人自行承担。张先生自己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A375B5175C675D5550正确答案:A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颇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张先生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情况如下;应纳税所得额=48000+4800=52800(元)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5280012=4400(元),可确定适用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105。应纳税额=5280010一105=5175(元)张先生自己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为=51754800=375(元)7.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 )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 )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A.经理B.董事C.公司董事会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考答案:DC8. 简述我国海商法关于海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简述我国海商法关于海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我国海商法第十四章第268条至第276条对海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作了明确的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 (1) 对于海事合同争

6、议,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来确定其准据法;当事人未作选择的,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其准据法。 (2)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 (3) 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 (4) 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5) 船舶碰撞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适用法院地法;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 (6) 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 (7)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该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9) 中华人民共

7、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10) 所适用的外国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以适用。 9. 以下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看法,正确的是(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转换成一人股份有限公司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参考答案:BC10.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哪些事项的决议需要持有2/3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 )A.修改公司章程B.公司的合并与分立C.公司重大资产的转让D.公司债的公开发行参考答案:AB11. 以下哪种情

8、况下不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 )A.公司合并、分立时B.公司通过协议解散时C.公司被关闭时D.公司破产时参考答案:A12.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证明3日之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期通知的,应承担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证明3日之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期通知的,应承担哪种后果?()A不能再行使追索权B只能向出票人追索C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只要说明延期的理由D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出票人造成损失的,以汇票金额为限予以赔偿D本题考查的是持票人未按期通知的后果。票据法第66条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

9、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13.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 )提出申请。A.中国主管机关B.外国主管机关C.外国公司所在国驻中国使领馆D.外国公证机关参考答案:A14. 关于法人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法人是社会组织,不是指单个的自然人B.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也是不同的C.与自然人一样,法人也存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10、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D.法人的住所是指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参考答案:C15.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3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3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表述()是正确的。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

11、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C1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 )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A.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B.分立、合并、解散的决议C.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D.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参考答案:ABCD17. 某科研单位有办公用房一栋,房产价值1000万元。2003年将其中的1/5对外出租,取得年租金收入20万元。已知该地区某科研单位有办公用房一栋,房产价值1000万元。2003年将其中的1/5对外出租,取得年租金收入20万元。已知该地区计算房产余值时减除幅度为30%

12、。该单位年应纳的房产税为()万元。A2.4B6C8.4D10.8A18. 下列哪些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 A某甲在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其8岁孙女乙与下列哪些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A某甲在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其8岁孙女乙与护士丙在场见证B某甲突遇地震遇难,立下录音遗嘱,公证员某乙在场见证C某甲临终前召其子甲、乙、丙至床前,口述遗嘱,由甲代书,乙、丙作见证D某甲因患中风卧床多年,死前召其子甲、邻居丙、丁至床前,口述遗嘱,由甲代书,丙、丁作见证。书毕,因甲无法签字,遂由丙代签ABCD遗嘱行为系要式法律行为,设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13、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的五种法定遗嘱形式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设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是遗嘱的有效要件。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律无效。上述五种法定遗嘱形式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以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为前提,见证人的资格直接影响上述三种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继承法第18条规定了见证人的消极资格,即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36条对此做了细化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

14、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选项A,某甲在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其孙女系无行为能力人,非为适格见证人。除此之外,仅有适格见证人护士一人在场见证,不符合两名适格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法律要求,因而某甲所立遗嘱无效。 选项B,录音遗嘱同样需要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某甲突遇地震遇难,立下录音遗嘱,却仅有公证员某乙在场见证,因而某甲所立录音遗嘱无效。 选项C,某甲之子乙、丙非为适格见证人,除此之外别无见证人,因而某甲临终所立代书遗嘱无效。 选项D,代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本人亲笔签字,本人无法签字的,可以按手印代替。某甲临终所立代书遗嘱,系由他人代签,因而无效。 19.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每届任期( )。A.不超过三年B.五年C.四年D.三年参考答案:D20. 强化经济法实施的对策,可以包括( ) A深入开展全方位的经济法制教育,增强广大于部和群众的经济法制观念强化经济法实施的对策,可以包括()A深入开展全方位的经济法制教育,增强广大于部和群众的经济法制观念B加强经济执法、司法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C健全经济执法、司法机构,改革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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