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助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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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的就学问题,国务院决定,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下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 系)。【国发 200713号】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概念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称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是指国 家在高等教育阶段颁布实施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 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一系列有关政策、规定。 国家新资助体系建立的原则 :1 、建立独立机构2005 年教育部成立国家学生资助中心

2、,当年,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国 各大专院校相应都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保证了学生资助机制的正常运转。2 、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是指国家用于学生资助的经费逐年增加,2007 年,国家投 入158亿元,其中,中央98亿元,地方60亿元,资助大学生397万人,中职生 180 0万人,中职生每人每年150 0元;2 0 08年,国家计划投入3 0 0亿元,其中, 中央2 0 0亿元,地方1 0 0亿元;以后每年用于学生资助的资金计划为50 0亿元。3、经费合理分担 经费合理分担,是指资助学生的经费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对于西部学校,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 8:2,中部学校,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

3、:4,东部学校 是分省确定。4、政策导向明确 国家新资助政策就是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扩大贫困生的资助面,提高资助金额,如国家助学金的比例由原来的3%提高到20%,原来国家助学金最高 是1500元,现在最高是3000元,原来国家奖学金最高是4000元,现在是8000 元,基本上都翻了一番。 2007年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由原定的 0.3%提 高到 3%,增加了10倍。5、多元混合资助 多元混合资助,是指除了国家财政对学生的资助外,各学校要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拿出 5%对学生进行资助。6、各方责任清晰 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对中央、地方和学校的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

4、宿费、生活费的解决办法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主要采取两种方法解决;第一,学费 和住宿费问题,以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第二,生活费问题, 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贫困学生要从思想上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心,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这类问题, 不能等、靠、要,这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学费减免问题,学校规定: 除了孤儿、烈士子女或遭遇突发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情况可以考虑外, 其它贫困情况采取其它资助方式解决。路色通道(摘自2012 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在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缴纳学杂费的情况下帮助办理入学手续使 其顺利入学,确保

5、不让每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对象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正常缴纳学杂费的 2012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以 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申请程序1. 学生在学院报到处上交填写完整的华中农业大学新生家庭情况调查 表,提出申请;2. 学院辅导员老师在详细了解学生情况后,指导学生填写新生入学绿色 通道申请表(见附件),并签署意见;3. 学生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到“绿色通道”办理处办理相关手 续。其它资助措施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01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酌情给予以下资助:1. 免费提供公寓化床上用品;2. 发放生活费临时困难补助;3. 为学生家长提供免费住宿场所。对来自受自然灾害严重地区

6、的 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了上述措施外, 还可给予以下资助:1. 对学生提供来汉路费补助;2. 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 备注说明1. 绿色通道工国家助学贷款;2. 绿色通道工减免学杂费;3. 绿色通道是在无法缴纳学费的情况下首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新生入学的 一种措施,实际上是在办理缓交学杂费手续,入学后要通过恰当的方式尽力交清 学杂费。奖学金奖学金分类:1.侧重于学习、综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 侧重于科技创新先正达、雷奥、登海、孟山都、大北农、伯乐之星、 金光集团黄奕聪等企业奖学金3. 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优秀学生奖、单向积极分子(学习、 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

7、动、科技创新)、学习进步奖。金额: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先正达奖学金:3000 元/(生年)雷奥奖学金:8000/5000 元/(生年)登海奖学金: 3000/2000 元/(生年) 孟山都奖学金:3000 元/(生年) 大北农奖学金: 2000 元/(生年) 伯乐之星奖学金:3000、2000、1000 元/(生年) 金光集团黄奕聪奖学金:3000 元/(生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摘自2012 年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表现 良好,无抽烟、酗

8、酒等不良习惯,2011-2012 学年度无迟到、旷课、旷操、考试 舞弊和院纪、校纪处分(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善于开 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5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2011-2012 学年度 获“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称号,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学习成绩列专业前 10%, 综合测评列班级前 10%,同等条件下以学习成绩较高者优先;6. 2010 级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2009 级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7. 积极缴纳学费,无恶意欠费等现象。8. 特殊情况国家励

9、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摘自 2012 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表现良 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习惯,2011-2012 学年度无旷课、旷操、迟到和院纪、 校记处分(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3. 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4. 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善于开展 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5.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2011-2012 学年度获 “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称号,且综合测评居班级前 30%,学习成绩居专业前

10、 30 名;6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平时生活节俭,月生活基本开支在 300 元以下(含300 元);7 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积极缴纳学费,无恶意欠费等现象。“先正达”奖学金评选条件1思想积极上进,品质优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 的基本路线,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品行端正,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公私财物、破坏公物、无故旷课、不 按时报到注册等任何违纪行为;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成绩优异,本年度综合测评 成绩排名前 20;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自

11、觉参加早操和宿舍卫生达 标活动,积极筹措资金缴纳学杂费,生活俭朴;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优先; 6三年级、四年级学生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7已获得先正达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再次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否能同时申请1、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可以 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 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3、同一学年内,获的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 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各项奖学金评选条件详见各评

12、定办法。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根据申请办理地点的不同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 款。 强调:助学贷款工无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学生本 人不用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 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 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 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 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007 年 8

13、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 点省(市)共有5 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除少 数省外,全国大部分省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 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从 2010 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 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申请条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 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 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

14、共和国国籍;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 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 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 区);5.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 费用。注:2013 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 5 月底前 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 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 资助管理部门。

15、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 之间的整数,原则上 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 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 10 年确定,借 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4年。办理程序及准备材料1. 对于申请学生而言,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与办理程序均以生源地资助中 心的要求为准。2. 对于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而言,需在申请学生入校后尽快将“受理 证明”或“回执单”收集汇总,进行电子信息备案后交到经济资助科,进行网上 受理回执或回执审核盖章。网上受理回执不需要再寄送纸质版的回执;纸质版回 执审核盖章则需尽快将办理好的回执领到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将回执寄回生源地 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 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 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 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 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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