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2021年职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单位名称:XXXX部门:XXXX日期:2021年XX月XX日管理制度2021年职学院学生行为规范职学院学生行为规范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净化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是学院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教育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的行动指南第三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第四条 热爱学校,关心和爱护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以集体利益为重,不做损害集体和他人的事情第五条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注重创新能力培养,自觉加强职业技能和专业技能训练第六条 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勤工助学活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不向学院和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第七条 自觉遵守学习纪律,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第八条 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言行一致,严于律己,说话和气,待人热情,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第九条 男女交往,言行适度,举止得体,自重自爱第十条 坚持讲普通话,自觉使用“您好”、“再见”、“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文明礼貌用语第十一条 讲究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守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起哄、不打砸酒瓶等,买饭买菜、购票购物、借还图书要按序排队,观看比赛、演出等做文明观众第十二条 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起床、就寝,自觉搞好宿舍卫生不违章用电,不外宿,不留宿他人,不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不在宿舍内经商,不在宿舍生火做饭、烧水,不在宿舍内、走廊上焚烧纸屑等物第十三条 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果皮、纸屑、塑料袋等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不向窗外倒水、扔物,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第十四条 爱护公共财物,不擅自移动、拆装、损坏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地,不攀枝摘花第十五条 讲究个人卫生,勤换衣服,勤洗澡,脏衣、脏被及时洗,个人用品摆放整齐第十六条 仪表庄重,着装整洁,不浓妆艳抹,不留怪异头发,不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图书馆、会场等公共场所第十七条 加强安全防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人离宿舍必锁门,不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管制刀具等带入校园,不乱接电源,熄灯后不点蜡烛,不私自游泳,不酗酒,不进入施工工地。
第十八条 坚持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积极参加早锻炼、课外活动和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增进身心健康第十九条 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第二十条 不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声像制品,不浏览不健康内容的网页严禁吸毒第二十一条 学生违反本《规范》,一般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根据《XT职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予以纪律处分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处) 篇2:师范大学公寓内学生行为规范师范大学公寓内学生行为规范1.爱护公共财物,不在公寓楼内刻画、涂写;节约水电,随手关灯,损坏公物主动赔偿;2.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公寓楼内配备的公用家具不得随意调换、搬离、拆除或改装;3.出入宿舍楼应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查询,携带贵重物品出楼应主动交验登记;4.房间有老师和宾客来访时,应自行起立,问候让座;5.按时起床和就寝,起床后及时整理内务;迟归者须向值班人员交验学生证,并登记迟归原因,严禁夜不归宿;6.不得在公寓楼内违章用电(违章用电包括: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炒锅、微波炉、电磁炉、洗衣机、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各类劣质电器等及其他功率大于100W的电器、私拉乱扯电线等)、违章照明和使用炉具;7.维护公寓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保持楼内安静,不得在楼内追逐、喧闹、起哄,休息时间禁止在公寓楼内吹奏乐器、唱歌、放音响或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其他活动;8.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积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在公寓楼楼道、楼梯等处存放自行车和卫生工具、堆放或燃烧杂物等,禁止随地泼水、倒垃圾,禁止从窗户向楼下泼水、抛掷酒瓶和其他杂物,禁止随地大小便,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并主动带到楼外垃圾桶内;9.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留宿来客,不准进入异性房间或带领异性进入本楼、本人房间,在与异性交往中言行适度,自尊、自重、自爱;10.严禁在楼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推销、非法传销、盗窃和从事非法敌对活动;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威胁、刁难管理人员,妨碍其正常开展工作,更不得辱骂、殴打管理人员;11.违反上述规范,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格按照《徐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3:苏师大学学生行为规范苏师大学学生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培养合格大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ZS省大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教育和管理的依据,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的指南第二章政治思想品德第三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团活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第四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爱护国旗和国徽,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在涉外活动中,表现应有的民族气节,保守国家机密第五条 热爱所学专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加强师德修养,立志献身祖国的教育事业第六条 热爱集体,维护集体利益树立爱校意识,按规定佩戴校徽,爱护学校颁发的各种证书和证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服从集体决议,履行集体公约不组织和参与“同乡会”等小团体的活动;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第七条 热爱劳动,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参加劳动时,积极肯干,不怕脏,不怕累;按时认真做好教室、宿舍等场所的值日工作;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八条 爱惜粮食,节约水电,生活俭朴,合理使用奖学金、助学金第九条 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第十条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尊敬师长,敬老爱幼,乐于助人;就餐购物、借还图书等要按顺序排队,不得拥挤、加塞、捎带;参加集会、观看演出、比赛等,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事;爱惜学校教学科研设备、图书资料及各种公共设施,不刻划毁坏桌椅,污损持墨第十一条 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言行一致,虚心接受他人的正确批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说话办事力求有理有据,不制造和传播有损他人利益和人格的流言第三章学习生活纪律第十二条 按时作息按规定时间起床,出操、就餐、上课、自习和参加课外活动第十三条 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合理利用和支配时间认真预习、听课、做笔记,及时复习和总结已学知识,积极参加课堂实验、教学实习和教育实习;充分利用课堂及课外留的学习时间,按要求上好自习课第十四条 自觉培养从师技能讲好普通话,掌握并自觉使用规范汉字,注意按中学教育的要求逐渐积累教学资料,积极参加师范生基本技能的各项培训活动第十五条 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病有事要请假;课堂上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和出入教室,上课发言要举手,对教师讲授内容或教学方法、教学安排等有异议,一般应在下课后提出或反映,不得以任何方式扰乱课堂秩序,影响教师授课和其他同学听课。
第十六条 遵守考试纪律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按规定时间携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考点指定座次参加考试,除必须的文具及教师指定的用品外,不得将其他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和物品带入考场;进场后应保持安静,遇试卷字迹不清或缺页,应在原位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不得与同学交谈、左顾右盼,未经允许不得借用他人文具;考试时,学生已写好或正在书写的答卷均应平放在本人桌面上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有秩序地退出考场,不得翻阅他人试卷,不得在考场内外逗留、议论、喧哗考试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件,应服从监考老师指挥,保持考场秩序第十七条 遵守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学生须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宿舍或床位;宿舍楼各房间配备的公用家具不得随意调换、搬离、拆除或改装;出入宿舍楼应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查询,携贵重物品出楼,应主动交验登记;不得在宿舍楼内违章用电、违章照明和使用炉具维护宿舍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保持宿舍楼内安静,不得在楼内追逐、喧闹、起哄;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休息时间禁止在宿舍楼内吹奏乐器、唱歌、放收录机或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其他活动不得在宿舍楼楼道、楼梯等处存放自行车和卫生工具,堆放或燃烧杂物;按时归宿,迟归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交验学生证,并登记返归原因;严禁夜不归宿。
不得在宿舍内擅留来客住宿个人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起床后及时整理内务不得向走廊和阳台泼水、乱倒垃圾,禁止从窗户向楼下泼水、抛掷酒瓶等器物,严禁在盥洗室、楼道等场所随地大小便第十八条 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威胁、刁难学校管理人员,妨碍其正常开展工作,更不得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第四章服饰礼仪举止第十九条 着装要文明得体不得卷裤腿、披衣、趿鞋、敞怀、光脊背;无特殊情况,不得穿戴带有公安、武警、工商、税务、铁路等职业标志的服装;禁止身着便短裤、背心、拖鞋进入教室、图书馆、办公室、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第二十条 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仪容整洁,发式大方,不浓妆艳抹;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衣服,被褥要勤洗、勤晒、勤换第二十一条 异性交往要做到自重、自爱,禁止挽臂、揽腰、依俱、搂抱等;严禁不道德行为发生第二十二条 讲究语言文明说话注意场合,使用礼貌用语说话不夹带粗俗字词,不得谩骂和取笑他人第二十三条 学生不得吸烟、酗酒,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第二十四条 学生因事须进入办公室、教师活动场所,要先敲门或喊“报告”;室内无人或未经许可,不得人内第二十五条 遵从交往礼仪在宿舍,有老师和宾客来到时,应自行起立,问候让座;路运老师,应主动问好、致意;乘车时,应礼让老师先行上车;参加集会等集体活动时,如有老师和来宾到场,应起立并鼓掌致意,散场时,应让老师和来宾先行退席。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学生违反本规范,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违规登记直至纪律处分累计两次被违规登记者,给于警告处分多次违规加重处分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优质文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