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监审工作总结参考(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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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监审工作总结参考_燃气限公司管道燃气成本监审报告_所区物价局成本局: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_号令)、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城镇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永宁县价格监督检查所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依法对_燃气有限公司_-_年度城镇管道燃气成本进行了审核,核定了其生产成本。现就审核情况综述如下:一、监审依据和原则(一)主要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4、企业会计准则;5、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发改价格_号);6、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_号令);7、城镇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

2、法(试行)(宁价成发_号);8、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二)遵循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2、相关性原则;3、合理性原则;4、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办法审核,程序合法。二、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此次成本监审,主要是对_燃气有限公司_-_年度城镇管道燃气供气成本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按照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等相关规定核增、核增了应该计入和不应该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三、成本审核情况(一)、购气量确定:1、_年上报购气量数:_万立方米。核定数:_万立方米;2、_年上报购气量数:_万立方米。核定数:_万立方米;3、_年上报购气量数:_万立方米。核定数:_万立方米;依据:企业生产统计报表(二)、销气量的确定:1、_

3、年上报销售气量数:_万立方米。核定数:2258.84万立方米。2、_年上报销售气量数:_万立方米。核定数:_万立方米。3、_年上报销售气量数:_万立方米。核定数:_万立方米。依据:企业生产统计报表(三)、固定资产折旧的确定:1、_年管理费用中固定资产折旧上报数_万元。核定数_万元。核减_万元。经营成本中管网折旧上报为零。核定数_万元。核增_万元。2、_年管理费用中固定资产折旧上报数_万元。核定数_万元。核增_万元。经营成本中管网折旧上报_万元。核定数_万元万元。核减_万元。3、_年管理费用中固定资产折旧上报数_万元。核定数_万元。核增_万元。经营成本中管网折旧上报_万元。核定数_万元万元。核减

4、_万元。依据。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确定(试行)和城镇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原则上按照监审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财务制度规定的分类折旧年限的中值核算,残值统一按_%计算。(四)、管理费用的确定:1、_年上报数_万元。核定数_万元。核减_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核减_万元;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和公益救济性捐赠核减_万元;五险一金及三项费用核增_万元;无形资产摊销核减_万元)。2、_年上报数_万元。核定数_万元。核增_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核增_万元;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核减_万元;五险

5、一金及三项费用核增_万元;无形资产摊销核增_万元)。3、_年上报数_万元。核定数_万元。核增_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核增_万元;固定资产盘亏、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和公益救济性捐赠核减_万元;五险一金及三项费用核增_万元;业务招待费核减_万元)。依据:城镇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宁价成发_号);一、社会保障费:_%。其中:1、医疗保险_%2、养老保险_%3、失业保险_%4、工伤保险_%5、生育保险_%6、住房公积金_%二、其他1、工会经费_%2、职工教育经费_%3、职工福利费_年_月_日以前_%;以后据实核实定,但不超过_%。(五)总成本的确定:1、_年上报数_万元。核定数_万元。核

6、减_万元。2、_年上报数_万元。核定数_万元。核增_万元。3、_年上报数_万元。成本监审工作总结参考(二)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规定为提高政府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的科学性,合理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于_年_月_日联合印发了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_22_号),_年_月_日起施行。根据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教材第二章第二节“物业服务收费”的基础上,补充增加以下内容: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一、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的定义1、物业服务定价成本,是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物业服

7、务社会平均成本。2、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是指价格主管部门为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成本实施监督和审核的行为。二、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的原则和依据1、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费用。(3)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相对应。(4)合理性原则。影响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2、物业服务定

8、价成本监审的依据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始凭证与账册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成本资料为基础。三、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的构成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其中:1、人员费用是指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

9、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是指为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而支出的维修费、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3、绿化养护费是指管理、养护绿化所需的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补苗费、农药化肥费等。不包括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种苗种植费和前期维护费。4、清洁卫生费是指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所需的购置工具费、消杀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管道疏通费、清洁用料费、环卫所需费用等。5、秩序维护费是指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所需的器材装备费、安全防范人员的人身保险费及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服装费等。其中器材装备不

10、包括共用设备中已包括的监控设备。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是指物业管理企业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以物业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保险费为准。7、办公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护管理区域正常的物业管理活动所需的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房租、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书报费及其它费用。8、管理费分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情况下,为保证相关的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各物业服务小区承担的管理费用。9、固定资产折旧是指按规定折旧方法计提的物业服务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物业服务固定资产指在物业服务小区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拥有的、与物业服务直接

11、相关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是指业主或者业主大会按规定同意由物业服务费开支的费用。四、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审核的方法和标准1、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计提基数按照核定的相应工资水平确定;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的计提比例按当地政府规定比例确定,超过规定计提比例的不得计入定价成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在社会保险费中列支,不得在其它项目中重复列支;其他应在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费用,也不得在相关费用项目中重复列支。2、固定资产折

12、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企业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明显低于实际可使用年限的,成本监审时应当按照实际可使用年限调整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残值率按_%_%计算;个别固定资产残值较低或者较高的,按照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残值率。3、物业服务企业将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内容外包给有关专业公司的,该项服务的成本按照外包合同所确定的金额核定。4、物业服务企业只从事物业服务的,其所发生费用按其所管辖的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计费面积或者应收物业服务费加权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兼营其它业务的,应先按实现收入的比重在其它业务和物业服务之间分摊,然后按上述方法在所管辖的各物业项目之间分摊。成本监审工

13、作总结参考(三)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条例(_年_月)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_价格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有定价权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市县人民政府和其他业务部门(以下简称政府定价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下简称制定价格)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本条例所称定价成本监审(以下简称成本监审)是指政府定价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本条例所称定价成本是指通过政府制定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予以补偿的生产经营合理成本,是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本条例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政府制定价格

14、的商品或者服务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法人。第三条成本监审应当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第四条实施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由中央和地方定价成本监审目录规定。1中央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由_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央定价目录制定并公布;地方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地方定价目录制定并公布。需要实行定价听证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自动列入成本监审目录。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政府定价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施成本监审。第五条政府定价部门可以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定期监审或不定期监审。第六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政府定价部门不得制定价格。第七条_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不同商品和服务成本的实际情况,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核算规则,并对外公布。_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成本核算规则时,应当明确相关商品或服务定价成本构成项目和核算方法,对职工薪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费用以及影响费用变化的相关指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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