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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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嘎拉山隧道、雅江特大桥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实现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第三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确保交工验收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 92 分以上;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争创全优工程。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第四条本项目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业主监控、承包人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第五条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

2、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单位、承包人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图见附件一)。第六条业主成立由项目办主任任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办工程部,负责日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设计、监理、承包人等单位成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第一节 业主质量管理责任第八条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第九条按规定向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行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第十条督促设计、监理和承包人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制订本项目工程质量创优规划,组织在全线推广创优活动。第十一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设计、监理和

3、承包人等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开工前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施工中对工程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在缺陷责任期督促、落实质量问题的整改,并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第十二条 建立定期的质量检查、不定期的质量抽查或巡查制度,组织处理施工现场质量问题;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会议,研究相关质量议题。第十三条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档案。第二节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责任第十五条 严格履行合同文件和业主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项目设计

4、质量负责。第十七条 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业主、监理单位对其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及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做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施工现场(过程中)及时派驻设计代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第十九条 对重大变更设计进行方案比选,正确掌握设计标准,及时补充设计文件或图纸。第二十条 参加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二十一条参加工程竣(交)工验收。第二十二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设计文件质量管理档案。第三节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责任第二十三条严格履行监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根据监理规进行严格监理。第二十四条加强

5、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监控。第二十五条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业主对其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根据合同约定,建立相应的监理机构、派驻人员和配备设备,配合质量监督站和业主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与考核,并对未通过考核或对现场监理不力的人员进行及时更换。第二十七条制定工作计划和检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以现场控制为重点,指导承包人治理和消灭工程质量通病。第二十八条设计监理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计划;施工监理审查或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方案。第二十九条审批或审查承包人工艺、试验方案和试验结果,检查承包人标准试验的正确性,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平行检测和见证取

6、样,并对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第三十条 监督检查有关质量标准的实施;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隐蔽工程施工进行旁站监理,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的施工行为。第三十一条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对变更工程质量负责。第三十二条参加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三十三条参加工程竣(交)工验收。第三十四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监理管理档案,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督促检查承包人完善各项內业资料。第四节 承包人质量管理责任第三十五条按照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和业主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施工,对工程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制订、完善岗位责任制,执行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制度,

7、强化员工全面质量管理意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使质量责任落到实处。第三十七条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及施工合同要求,派驻技术水平高、质量意识强、整体素质好的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第三十八条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业主、监理单位对其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制订创优规划,做到“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实现本项目整体创优目标。第四十条 重视质量通病的研究和治理,推广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四新”技术和施工手段,做到结构物实外美。第四十一条执行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严格工序质量控制。第四十二条按相关工程分包法律规定,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管理,实现质量控制目标。第四十

8、三条建立工地试验室,配齐试验仪器及试验人员,建立健全试验室规章制度,按技术规要求完成各项标准试验和现场质量检测试验。第四十四条加强对进场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保存和保护,使其在安装、施工时满足技术规和质量标准要求。第四十五条参加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四十六条落实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的加固、补强或返工。参加工程竣(交)工验收。第四十七条及时收集、整理內业资料,做到工程完工,资料完善;工程竣工时按时提交竣工文件。第四十八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档案。第四章 设计质量管理第一节 工可复查及调整第四十九条业主组织相关单位核实工可线路走廊带是否符合国家公路网和地

9、方政府规划要求,并提出走廊带相应调整建议。第五十条 业主组织工可编制单位研究、比较原工可报告评价基年与项目核准报告编制上报时基础经济数据的差距,明确投资规模变化幅度,提出工可修编建议。第五十一条业主组织相关单位根据现行国家土地政策、材料价格变化、估算工程量的增减、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及银行利率增加等因素对工可进行修编。第二节 初步设计质量管理第五十二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项目设计合同的要求。第五十三条业主组织设计监理、设计单位审查初步设计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遗漏有比较价值的可能方案。第五十四条业主、地方政府监督和检查设计单位

10、外业工作情况,做好初测初勘的外业验收工作,把好初步设计资料入口关。第五十五条业主检查初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工可批复(或核准文件)的规定、地方政府及业主的要求。第五十六条业主与设计监理检查初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设计规的要求。第五十七条业主与设计监理检查推荐方案的理由是否充分,论据是否充足,推荐方案是否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是否是综合比较确定的最佳方案。第五十八条设计监理对初步设计概算的完整性、定额选用、编制深度等提出审查意见。第三节 施工图设计质量管理第五十九条业主与设计监理对定测线位提出优化建议,通过线位调整和局部优化重点解决工点方案。第六十条 业主与设计监理监督和检查设计单位外业工作情况,做好定测

11、详勘的外业验收工作,把好施工图设计资料入口关。第六十一条设计监理检查特殊结构计算的正确性、特殊工点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并对局部方案和工程措施进行优化。第六十二条设计监理检查设计文件中施工过渡措施的合理性。第六十三条设计监理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设计规的要求,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把好施工图设计资料的出口关。第六十四条设计监理对施工图设计预算的完整性、定额选用、编制深度等提出审查意见。第四节 变更设计质量管理第六十五条变更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第六十六条各单位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变更设计,现场核实地质、数量等变更

12、条件,合理控制规模,保证变更的合理性,作好施工图设计的补充和完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第六十七条各单位落实设计变更审核,控制变更设计质量,确保变更设计不导致设计质量的下降。第六十八条设计单位对重大变更设计进行方案比选,把好变更设计质量关,并及时补充设计文件或图纸。第五节 勘察质量管理第六十九条设计监理检查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测量、地形图测绘、中线测量、水文测量、桥涵、路基控制性工点测量的方法、精度和数量是否符合规要求。 第七十条 设计监理审查钻探工作量和资料完整性是否达到要求。第七十一条设计监理检查勘探、调查、测试工作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钻孔布置、钻孔深度等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特殊地质地段

13、勘探是否达到专业要求;详勘成果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第七十二条设计监理审查外业资料的完整性,抽查外业数据的准确性,做好外业验收工作。第五章 施工质量管理第一节 施工质量策划及准备工作第七十三条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创优保证体系,制订详细的创优规划,确定创优工程项目和具体目标,以实现本项目的质量目标。第七十四条承包人、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针对管段工程实际情况,找出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因素,在工程的重点控制对象、关键部位、薄弱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实现工程质量的主动控制。第七十五条承包人必须审核设计文件、图纸,并进行现场复核,从桥涵桩位设计及流水面高程、通道涵具体设置位置等方面进行核实,现场放样测量核对

14、实际地形、地质情况,如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通知监理、业主进行现场核实。 第七十六条承包人必须进行施工复测,对设计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中桩地面线、横断面高程等项目进行全面测量复核,前后合同段的控制点必须进行贯通联测,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复测报告。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复测报告应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复核,提出审查意见报送业主相关部门。第七十七条设计单位须在工程开工前做好设计文件或图纸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提出的设计疑问进行答复。第七十八条承包人应编制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查、业主审批。第七十九条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程序申请批复单位、分项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

15、应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质量控制指标及措施进行检查;审查承包人的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的安排情况;核实测量放样;材料配合比、土工试验报告、原材料试验报告等标准试验资料,确认无误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监理组长签发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第八十条 承包人在监理的组织下对管段的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并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评定台帐。第二节现场质量控制八十一条施工中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承包人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第八十二条路基工程质量控制:1.开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路段 100m(全幅路基宽)作为试验路段,报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按规要求进行现场填土压实试验。2.通过试验,以确定正确的压实方法,明确达到规定压实度所需设备的数量、类型、组合方式、碾压遍数、松铺厚度及最佳含水量等参数,以指导后续施工。3.填筑前应检测基底压实度、孔隙率、地基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填筑。4.填料严格按规要求选取,严格按照工艺试验数据进行摊铺、压实控制。5.监控填料含水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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