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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重大医疗争议处置院领导值班制度 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院医疗质量;为切实加强我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的开展,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切实保障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利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若干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用范围 1、因医治无效死亡产生的争议; 2、因手术救治后致残产生的争议; 3、因器官切除引起的争议; 4、高风险的手术或其他诊断引起的争议; 5、其它医疗救治过程中可能导致群体事件或不稳定因素或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二、职责1、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重大医疗争议报告,第一时间到达现场。2、分管院长听取报告的同时,控
2、制和把握事态的发展趋势,对关键性问题做出决策的同时汇报院长,并确定主谈人,主谈人同时安排协谈人等。3、分管院长组织领导,其他院领导协助分管院长与分管职能部门(科室)配合,随时汇报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向主值班院长、院长、上级主管部门汇报。4、医政医管部,负责积极主动安抚患者或家属,听取患者或家属争议事由并做好记录;迅速掌握完整事件的经过,拟定处理方案,要责任人或当事人及时回避,并联络律师,同时通知院办,由院办通知护理部、保卫科、审计科、党纪办、后勤保障科等。5、审计科、党纪办,协助医政医管部做好家属的接待工作,院办、护理部、保卫科、后勤保障科等协调维护医院的正常日常工作,必要时通知警方协助。6、其它:注意掌握院内信息互通。同时为了使上级有关部门能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主动,非医疗原因引起的院内人身伤害事件,也应及时、随时报告。 附: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重大医疗争议处置院领导值班安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