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商品归类错误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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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商品归类错误风险及防范措施海关商品归类错误风险及防范措施一、海关商品归类的一般概述海关商品归类作为一项重要的海关业务制度,它不是从商品学意 义上对国际贸易的商品所进行的学科方而的分类,而是以明确国际 贸易货物专属的商品编码为目的的。海关商品编码承载了关税和非 关税政策的各项信息。近年来,海关的出入管理工作在内容上呈不 断扩大的现象,征管税收仅仅是传统任务,除此之外,进出口货物 的监管、海关数据统计以及查缉非法运输行为等海关任务,均与进 出口商品归类活动紧密相关联,商品归类在某种程度上已然成为海 关各项进出口业务的核心和基础,在海关监管中发挥着基础作用。根据我国海关法规定,商品归类是指进出口

2、货物在通关过程中海 关准确确定代表该进出口货物的唯一商品编码的行为。其归类的依 据是以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为主要 指导,然后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最后按照品目注 释、子目注释和海关总署发布的在进出口商品归类方而的有关行政 裁定、决定等条件,进而来明确进出口货物唯一的商品编码。由此 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海关在商品归类中具有唯一权威部门的地位。准确的商品归类,有助于保证对进出口货物按照法定税率计征关 税,保证海关审价的科学合理和统计数据的精准,也为海关加强后 续管理,打击伪、瞒报品名、价格等非法运输、违规行为提供强有 力的法律依据。随着我国对外贸易额的不断扩大,国际贸易争

3、端的 不断增加,我国越来越多地采取反倾销、反补贴、配额、保障措施 等国际贸易管理措施,在相关的公告中都是将所涉及的商品归入适 当的商品编码,从这个层而上讲,海关商品归类的正确与否,直接 影响到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这对海关“依法 行政”目标的实现有着特别的意义。海关商品归类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不仅是海关的一项专业的技术性的工作,更是一项适用法律和 解释法律的工作。二、海关商品归类错误的风险类别(一)出于逃避关税目的引起的低报价格风险实践中,个别企业为了逃避关税,往往会人为的低报商品价格, 导致申报价格与市场行情相差甚远的情况。例如:2014年6月至10 月期间,深圳某公司以一般贸

4、易方式向某隶属机场海关申报进口 “青蟹”,共计23票,涉及货值5.97万美元,归入税号 03062499(关税税率14%、增值税税率13%),原产地为“孟加拉国”, 申报单价均为FOB3美元/公斤。机场海关对该货物征收保证金并予 以放行。审计核实,2014年6月至10月期间,海关估价系统(3期)“价格资料库”显示,深圳海关进口原 产于孟加拉国的活母青蟹(黑铁蟹),在规格相符的情况下,均价为 CFR6.73美元/公斤。该企业申报进口的青蟹价格低于上述货物价格 平均幅度为51%。另据海关查获资料显示,原产于印度的1 -3千克 玛瑙原石,A级的价格是2.5美元/千克,B级的价格是1.5美元/千 克;

5、马达加斯加产玛瑙原石(BROKENP工ECES)1-3千克、3-6千克、 6-10千克和10-20千克的价格分别是0.7美元/千克、1.1美元/千 克、1.4美元/千克和1.7美元/千克,可见玛瑙原石的价格随着重 量的增加而升高。而某关区进口玛瑙原石的主要企业进口申报价格 均在0.3-0.5美元/千克之间,与市场行情存在较大差幅,与海关掌 握价格之间相差50%以上。调查发现,我国海关在执行规范申报方而对各个进出口企业的要 求并不完全一致,其中一部分海关在强制性要求方而执行较好,以 退单和改单作为不符合规范申报要求报关单的处理方式;然而一部分 海关在强制性要求方而过于松懈,导致错误申报率居高不下

6、而规范 申报率普遍较低。上述案例中的归类错误,其海关在后续查验中虽 有对其中一票报关单制发价格质疑通知书,但在企业提供资料未能 排除低报风险的情况下,该关一直未对该票货物启动磋商程序并实 施估价,也未启动价格核查程序。由此,会滋生及助长个别企业 “能通关就行”的侥幸和敷衍心理,企业的低报价格风险更高。(二)对新的商品归类原则理解不清导致的误归风险根据关税征管司关于印发协调制度商品归类技术委员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报)的通知序号15-09-2011议题的决议中关于传感器 的商品归类有明确规定:第一,对于将传感器视为有关机器设备零部 件的应优先按具体列名来处理;第二,将传感器的基本特征明确体现 出来的

7、,应按照与其感测对象相对应的有关测量装置的零件或者整 机来进行归类,不再具体考虑该类“传感器”是使用在发动机、汽 车、检查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机床抑或是DCS控制系统等规定。例如: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河南某集团公司等28家 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某隶属机场海关申报进口 469票各类传感器 487项,涉及货值362万美元,税款490万元,该关接受申报并征 税放行。审计核实,该关将上述进口传感器均归入相应设备的零配 件税目项下。其中,443票“温度传感器”归入税号9025900090(关 税税率8%,增值税税率17%);5票“热电偶”归入税号90330000(关 税税率6%,增值税税

8、率17%);21票“光电传感器”等申报税号 9031900090(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7%)。申报进口的487项各 类传感器存在归类错误,温度传感器应归入税号9025199090 (关税 税率8.4%,增值税税率17%),热电偶传感器应归入税号90251990(关税税率8.4%,增值税税率17%),光电传感器等应归入 税号90318090 (关税税率5%,增值税税率17%)。经初步核算涉及少 征税款70.68万元,其中关税60.41万元,增值税10.27万元。商品归类时,某些特殊项下商品有的是专用于所列机器的零件, 而很多具有独立功能的商品应按具体列名归类,而非作为零件类商 品就低归入其项

9、下。实践中,个别企业在申报进出口商品归类时, 大多只根据报关实用手册、税则子目注释等条款进行主观意义上的 判断,而对其他的相关归类依据则掌握的不够明确。所以,当所申 报的进出口商品在其参考的依据中没有具体列明时,尤其是当规则 的规定与进出口商品的行业概念两者间存在较大偏差时,企业往往 会凭主观判断或故意人为的归入低税项目,给人以理解不清导致的 非主观故意的误归风险。(三)违法成本低导致的故意规避监管证件的风险近年来,随着我国海关打击非法运输力度的加强,伪报品名及夹 藏夹带等非法运输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有效的缓解。然后,通 过伪报商品归类而企图规避监管证件,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却呈增 长态势。例

10、如,热交换器是一种使两种材料热量交换的装置,这种装置内 有一股热流体(热的气体、蒸汽或液体)与一股冷流体在两条平行的 通路中流过,但两者流向通常相反。两条通道由一层薄薄的金属壁 隔开。这样既可使热流体冷却,同时又将冷流体加热。根据2012版 税则及税则注释的解释,热交换装置应归入税号8419.5000.90项下 (出口退税率15%,出口需提供出境货物通关单);而现场在实际监管 中发现,部分企业将热交换器错误按照“机动车辆用散热器”归入 税号8708.9190(出口退税率17%,出口无监管证件)。天津某公司曾 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 “机油散热器”,申报货值为7008美元, 申报税号为8708.

11、9190,后经现场查验,并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 明,该商品内部有两个回路,作用是用低温的水冷却另一回路上的 高温机油,属于金属制热交换器,因而该商品应按热交换装置归入 税号8419.5000.90,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需补办出境货物通关 单。对于企业申报不实的行为我国海关相关法律已明确赋予了海关具 有实施处罚的权利,然而实践中却出现海关在认定进出口企业是否 是主观故意导致归类错误等方而的工作中困难重重。一方而由于传 统意识一直以“进出口商品的归类是海关的责任”为主导,另一方 而海关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进出口企业不如实申报和错误归类的责任 归属方而尚没有统一的说法和明确的界定,均导致进出口企业在申

12、 报时存在侥幸的心理,即使发生归类错误,只需要补足应缴税费而 不需承担其他责任。如此之低的违法成本,势必助长企业的违规气 焰,往往将申报商品人为故意归入无贸易管制以及较低税率的商品 编码。另有个别企业在海关核实申报商品的具体属性时,以故意提供不 实资料的行为来误导海关审单员做出错误的认定,一旦被关员发现 归类错误时,则辩解为对海关相关归类原则没有十足了解,并要求 直接更正商品编码。此类行为一方而不利于增强和提升进出口企业 的守法意识,另一方而由于缺乏对错误商品归类负而后果的担忧, 更会滋长进出口企业在商品申报时的随意性以及盲目性心理,反过 来进一步制约海关商品归类工作的高效开展。(四)模糊申报

13、包装形式及构成原料的就低归类风险存在个别商品在主要成分上极其相近,商品归类中,通过包装形 式的不同而应分别归入不同项下。例如:3213.9000项下商品与 3206.4290项下商品,前者是艺术家、相关专业学生以及美工广告 者所使用的制成色料、颜料、调色料以及类似的产品等,多数呈片 状或者制成的管装、小罐装、瓶装、扁盒装及类似的形状和包装。 而后者是非零售包装,主要为桶装或袋装。部分企业模糊申报商品 包装形式,将应归入税号3213.9000项下(进口关税率10%)商品就 低归入税号3206.4290项下(进口关税率6.5%)。如天津某公司于某 年4月间申报进口 “黑色膏”1票,申报税号3206

14、.4290,其包装形 式申报为零售包装,与3206.4290项下商品的通常包装形式不符。 从申报品名中可以判断此商品为膏状颜料,税号3213.9000项下商 品成分形态类似,存在模糊申报商品包装形式的风险,从而达到低 税的目的。此外,海关有关归类原则中明确了对于个别特殊商品因生产原料 不同分别设置了不同的税率,在商品归类时需提供商品详细的成分 含量来以此确定应归入的税率。例如:葡萄酒依据其酿造原料的不同 而分别归入2204和2205项下,其中2204项下为纯葡萄汁酿造的酒, 或在其中添加少量酒精,进口关税率为14%至30%;2205项下为添加 植物成份或香料的葡萄酒,进口关税率为65%。如天津

15、某公司申报 进口 “原装进口香奈精选歌海娜神索玫瑰红葡萄酒 J.P.CHENET10368 升,价值 3.4 万美元,申报税号 2204.2100(2L 及以下包装的鲜葡萄酿造的酒,进口关税率14%),由于规格中未注 明葡萄汁含量为100%,且品名中含有“玫瑰”,该商品可能添加了 玫瑰香料,经审核发现该商品应归入2205项下。此二类属于个例。对于该类特殊商品的归类问题,部分企业往往 通过模糊申报的方式来达到就低归类的目的。企业往往以对个别规 则理解不清,掌握不全为由,人为的模糊申报商品类别。近期,海关在风险信息中对此已经做出风险提示的前提下,又出现了新的风 险企业。三、海关商品归类错误的防范措

16、施(一)严格遵循商品归类的步骤和顺序实践中,在海关商品归类时需要按照特定的顺序和实施步骤。首 先,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先根据资料落实商品品名和信息,并 翻阅海关网页或者税则书来查询商品的HS编码。其次,当进出口货 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归类商品的编码没有较大把握的J清况 下,可依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并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天以前, 到所属的直属海关申请需要进出口货物的预归类,该进出口货物经 过海关审核通过后则发放决定书。第三,如果进出口收发货人 拟将进出口的商品不属于海关相关的注释规定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 关于商品归类的相关规定和行政裁定的明确规定时,则需要在货物 拟作进出口的3个月前提起行政裁定申请。最后,在通关环节由海 关进行最后的归类审核,经审核,海关认为申报商品正确的,则予 以放行;否则,需要重新界定商品的编码,并需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对申报的报关单尽J决进行修改。通关环节的归类审核,是目前海 关实施的、商品归类管理中最为核心的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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