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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身份识别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患者安全目标的管理, 提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杜绝医疗护 理差错事故的发生,确保患者安全,现对护理人员在执行各项技术操作时在患者识 别管理方面作如下规定:1住院患者均需挂床头卡及佩戴手腕带,并完善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 号、诊断等项目填写,便于确认患者的身份。2护士在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及其它护理操作等活动时, 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方式识别患者身份,住院患者、门诊及急诊患者均至少使用姓 名及住院号(门诊卡号)进行识别。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3进行身份确认时,护士需亲自与患者沟通,要求患者陈述其姓名,对新生儿、 意识不清、语
2、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 人员陈述患者姓名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4. 对无法有效沟通且家属不在床旁的患者, 如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 无名氏、儿童、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患者,在进行诊疗操作前除了 核对床头卡、医嘱执行单以外,必须核对腕带,以识别患者身份。5. 对于无名氏、三无人员,以“无名氏”为名建立诊疗卡,完善相关身份信息 并为患者佩戴腕带,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以腕带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6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等各科之间转交接患者,转出科 室的护士需详细填写转科交接卡,随同患者及病历一起送往接收科室,以便对方确 认患者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