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收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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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由【中文word文档库】 搜集整理。中文word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教学资料、行业资料、范文模板、应用文书、考试学习和社会经济等word文档院字2006121号关于下发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院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的收费管理,促进收费的规范化,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经学院研究,同意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此通知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附: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收费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2、加强学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的收费管理,促进收费的规范化,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一、院内收费范围院内收费是指学院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经审核批准而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1、为学生、教工、外来从业人员等办理各类证件收取的费用。2、向来校报名的企业、供应商、施工队等收取的购买各类招标文件、合同等费用。3、收取的各类违约金。4、向学生、教工、外来人员等收取的各种报名费。5、向租借学院房产、设备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租金。6、利用学院的资产(含无形资产)从事的非生产性和非经营性活动收取的费用。(如:上机费、放映电影录相费、游泳池和体育健身设施有偿使用收费,各种短期培训班、考证

3、班等)学院产业、成人教育的学历教育、后勤餐饮、维修、医疗服务、幼儿教育服务收费、学院财务处代表学院开学初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不在本规定范围之内。二、院内收费的审批程序学院院内收费实行收费项目审批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一)审批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有利于学院健康发展的原则。2、坚持按财经纪律和法规办事的原则。3、坚持非营利性和有偿服务互存的原则。(二)审批组织学院成立院内收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院长副组长:纪委书记成 员:监察处长 财务处长 审计处长 院办主任院内收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财务处,财务处副处长任主任。院内收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接收和登记院内收费申请

4、,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审批,将审核后的申报项目报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对违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三)审批步骤1、申请。需要进行院内收费的单位和部门在必要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院内收费申请,填写院内收费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四份)。2、报送。由申请单位或部门将收费申请和院内收费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四份)报送院内收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财务处)。院内收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登记工作。3、初审。学院财务处应在五日内会同学院监察处、审计处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4、审批。对本规定院内收费范围中1、2、3条,在初审的基础上由院内收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备案。对本规定院

5、内收费范围中4、5、6条,经院内收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然后到物价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5、存档。申请单位、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应将审核批准的院内收费项目申报审批表分别存档。(四)审批变更经审批的收费项目需要调整收费标准或需延长收费时间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审批变更。(五)审批核销收费项目停止或终止后,应由收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理审批核销手续。审批核销后不得再私自收费。三、院内收费的票据管理1、所有收费必须开具由学院财务处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经批准收费的单位或部门应到财务处领取收费票据,不得自制或自购票据。2、领用的收费票据使用完后须及时到财务处核销,年末无论票

6、据是否用完都必须到财务处审核结算。3、学院内部部门间的互相收费应采取内部转帐方式结算,不得支付现金。4、所收款项必须在五日之内全额交学院财务处,零星收入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财务处同意,可定期缴纳,但达到1000元时应及时缴纳。所收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院内收费的使用(一)收费提留标准院内收费应向学院上交一定比例金额,针对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提留标准。向学生收取的各类代办费只允许按采购成本收费,不得营利。各类折扣、返还款必须全额上缴学院。1、对本规定院内收费范围第1、2条收取的费用,支付印刷工本费后,30留归部门,70列入学院其他收入。2、对本规定院内收费范围第3条收取的费用15留归部门

7、,85列入学院其他收入。3、对本规定院内收费范围第4条收取的费用,用于支付必须费用(含监考费、阅卷费)后,30留归部门使用,70列入学院其他收入。4、对本规定院内收费范围第5条收取的费用,70提取到学院其他收入,30%留存收费单位或部门。5、对本规定院内收费范围第6条收取的费用中上机费、放映录像费70列入学院其他收入,30留归部门;利用学院实验设备(含计算机)进行培训的培训收入、考证班收入40列入学院其他收入,60留归部门,其他不需使用实验设备的培训、考证班收入30列入学院其他收入,70留归部门。6、游泳池、体育健身设施有偿使用费另行制定办法。(二)留存部门经费使用1、提取15用于部门添置小型

8、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2、提取不低于35用于补充单位或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3、支付人员及福利支出。(三)收费使用审批办法按规定比例提取到学院的费用,列入学院账目的其他收入,作为学院事业经费的补充,按事业收费的管理办法使用。对留存在收费单位或部门的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办法管理,收费单位或部门不得留存现金,现金一律统存在财务处,收费单位或部门按收费留存使用原则,由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审批使用。五、院内收费审批和使用的纪律1、严禁各单位(部门)私立项目和标准,向其他单位、部门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2、各部门应认真履行服务职能,禁止将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商品化。本院职工和学生因工作、学习

9、、就业等需要办理有关手续时,除政策规定外,严禁收取其它费用,确实需要收费的应办理收费审批手续。3、已在教学经费中列支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设施以及教学和实验用品,禁止向学生再次收费。4、学院财务、审计和监察部门应把收费监督纳入日常工作,定期对各类收费收入的管理和上缴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5、各单位(部门)在工程建设、采购及其他经济交往过程中发生的、按发票金额结算外,由对方单位给予的现金或其他形式的优惠款或回扣,应全额上缴学院,任何单位或部门不能从中提取费用。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按国家规定严格处理。6、对不遵守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的乱收费行为,学院将严肃处理,除没收全部收入外,严重的还要追究

10、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以本办法为准。七、本办法由学院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共同负责解释。附: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收费项目申报审批表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收费项目申报审批表申请单位(部门)申请项目名称申请项目基本情况申请理由(或依据)(可附页) 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提存比例上交学院部分主办单位留存部分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院内收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同意收费 ( )不同意收费 ( )收费提存比例上交学院部分主办单位留存部分原因: 年 月 日年 月 日院内收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年 月 日院党政联席会意见: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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