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鱼塘承包合同模板.doc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493295120 上传时间:2023-06-13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模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模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模板.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模板.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模板.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模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鱼塘承包合同模板.doc(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农村鱼塘承包合同模板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模板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自由鱼塘一口,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其鱼塘承包协议如下: 一、 甲方发包的鱼塘坐落及面积:该塘坐落于,面积约为亩。 二、 承包限制:本合同承包期限为年,即从xx年10月1日起至xx年9月31日止。 三、 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年承包金元,签合同后10日内交清当年承包金,次10月前缴纳第二年的承包金,以后交款期限,依次类推。 四、 承包期间,椬由喜磕茉灾质髂尽 五、 在承包期间,其塘棥墓芾砗臀修由乙方负责。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特大洪涝等)造成该塘棥顾,修复由甲方负责,因此致乙方塘内鱼

2、损失,乙方自负。甲方因修复塘埂耽误乙方养鱼不减免乙方当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顺延一年。 六、 在此承包期间,塘内的蓄水由乙方负责管理,用水甲方负责安排,其塘内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内。如遇特大干旱,甲方村民人畜挑饮该塘内水,乙方无权阻扰。 七、 乙方承包期间,其塘内所养鱼的投入及管理全由乙方负责,假设塘内鱼被盗、毒等,乙方抓获盗、毒者,甲方积极协助处理。 八、 承包期间,乙方不准随意改变该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准建永久性建筑物,如建有看守棚,在承包期满,无条件自行撤除。 九、 承包期间,假设遇国家、集体建立需占用该塘,按占地时的政策规定,该甲方享有的土地补偿费、劳力安

3、置费,由甲方所得,该乙方享有的塘内鱼损失补偿费由乙方所得。 十、 本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该塘时,不能以投毒捕捞塘内鱼交塘,否那么 视乙方违约。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并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20xx乙 年方: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 :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承包土地名称为 ,总面积 亩,四至界限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过50年,机动地承包期不得

4、超过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各年度承包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乙方应于当年 月 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付清。 采取实物折值计算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相当于 斤小麦(或玉米、稻谷等)的价值,年总承包金相当于 斤小麦(玉米、稻谷等)。单位价格按交款年中级质量国家收购价格计算。 采取浮动方式。第一年每亩地承包金 元,总承包金 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为基数,每年上浮递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展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集体土地利用

5、规划进展治理绿化,每年治理绿化面积不少于 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效劳。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立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

6、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按约定向发包方缴纳承包金。 6.服从甲方对村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七、承包土地流转 乙方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方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合同应报甲方备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转的,乙方仍应履行本合同。实际经营土地者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依据本合同另行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

7、甲方违约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无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乙方不按约定缴纳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 个月不缴纳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 1.国家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规

8、划调整占用承包地不属于违约,征地补偿归甲方享有,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在相关资金中给乙方相应补偿。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项处理: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

9、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开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鱼塘(河道、水库、湖面)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方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公斤(或元),其中:

10、一九年上交公斤(元),一九年上交公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鱼占,鱼占,鱼占。上交时间均为每年月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间(如果有)和以下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展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催促乙方完成

11、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方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丧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置)。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完成合同规

12、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

13、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方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 。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县乡村组(公章) 代表人: 乙方:村村民(盖章) 年月日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