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吸排水-工料规范、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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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虹吸排水工料规范-技术要求一.总则1 、虹 吸 排 水 系 统 的 选 择 应 本 着 安 全 又 经 济 的 原 则 ,平 面 雨 水 口 布 置 的 原则是利于雨水收集,其布点应均匀,避免出现排水盲区。2、虹吸排水系统的设计应尽量迅速及时地将屋面雨水排至室外管渠或 地面(含冬季冰雪)。3 、虹 吸 式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由 虹 吸 式 雨 水 斗 、管 材( 连 接 管 、悬 吊 管 、 立管、排出管)、管件、固定件组成。各组件的质量应符合各自产品 标准的要求。4、雨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布置应尽量不影响建筑物的房间的功能使用 及 建 筑 物 立 面 。当 上 述 要 求不 能

2、完 全 满足 时 ,应 与 有 关 方 面 协调 解 决 。 4、建筑的立 面构成材料以幕 墙为主,雨水系统的构件材料应与其协调, 不可因材料的差异形成较为明显的反差,影响建筑形象。5、 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设计、 安装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术语1、 、 虹 吸 式 屋 面 雨水 水系 统 s i ph on i c d r a i n age syst ems of r oof 按虹吸满管压力流原理设计、管道内雨水的流速、压力等可有效控制 和平衡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一般由虹吸式雨水斗、管材(连接管、 悬吊管、立管、排出管)、管件、固定件组成。2、 虹

3、吸满管压力流 ful l-bore flow水充满管道(可有适量掺气)、水流运动可用不可压缩流体的伯努利3、 虹吸式雨水斗 si phoni c roof out l et用于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雨水斗。它具有气水分离、防涡流等 功能。其斗前水深可有效控制,当斗前水位稳定达到设计水深时,系 统内形成虹吸满管压力流。4、 连接管 spi got pi pe虹吸式雨水斗至悬吊管间的连接短管(又称尾管)通过改变连接管的管径、长度,可调节雨水斗的进水量和系统的阻力。5、 悬 吊管 hanged pi pe悬吊在屋架、楼板和梁下或架空在柱上的雨水横管。6、 溢流口 over f l ow当降雨量超过

4、系统设计排水能力时,用来溢水的孔口或装置。7、 、 溢 流 系 统 o v e r f l o w s y s t e ms排除超过设计重现期雨量的雨水系统。溢流系统可以是重力系统或虹 吸系统。溢流系统不得与其他系统合用。8、 固定件 f ast eni ng syst em用于固定水平管和立管的装置。固定件具有吸收管道振动、限制管道 因热胀冷缩导致的位移、避免管道因悬挂受力而变形,以及不影响管 道水平受力等作用。9、 过渡段 t r ansi t i on sect i on水流流态由虹吸满管压力流向重力流过渡的管段。过渡段设置在系统 的排出管上,为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水力计算的终点。在过

5、渡段 通常将系统的管径放大。二.执行标准本系统工程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 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至少符合(但不限于)以下有关标 准和规范:采暖与卫 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242 82)建 筑采暖与卫生及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GBJ30288)给排水管道工程及验收 规范 ( GBJ50263 97)给水排水标准图集 国家建设标准设计( S1, S2, S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1-98)建 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 GBJ 15- 88)( 1 997 年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 GBJ 14- 87)( 1 997

6、 年版 )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 标准 (I EC)英 国 标 准和 标准施工 规范 ( CODE OF PRACTI CE)英 国屋 宇设备工程手册 ( CI BSE GUI DE)其他适用于本分包工程的有关国家规范和国家标准四、系统设计要求1、 一般规定系 统 设 计 时 采 用 的 设计 降 雨 历 时 、设 计 降 雨 强 度 、屋 面 汇 水 面 积 、设 计雨水流量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的有关规定。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采用的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 度、汇水区域性质、气象特征等因素确定。对一般建筑物屋面,其设 计重现期不宜小于25年

7、;对重要的公共建筑物屋面、生产工艺不允 许渗漏的工业厂房屋面,其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的重要性和溢流造 成的危 害程度确定, 不宜小于10年。注:大型屋面的设计重现期宜取上限值。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雨水斗应采用经检测合格的虹吸式雨水 斗。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计算参数应与所采用系统组件的参数 相一致 。 对汇水面积大于 5000m2 的大型屋面 , 宜设置不 少于 2 组独 立的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落水管应能结合结构竖向承重构件布 置,使其对总体建筑形象的影响尽量减少。北区溜冰场屋面雨水口的布置数量需在满足排放要求的情况下尽量 少,以免破坏屋面的结构构件或造成结构布置复杂,增加施工安装

8、难 度及建设造价。其落水管位置考虑设在尽量靠西面布置,并利用屋面 结构层加以隐藏,不得在东向主立面部份外露雨水排放构件。同时, 需设计溢流系统,溢流系统应为有组织溢流,不应采用女儿墙设溢流 孔自流的溢流形式。玻璃屋面上设置的雨水沟应尽量窄,以免影响屋面形象。需结合结构 杆件横向布管,管径应尽可能取较小的数值,以使其能掩饰在结构受 力杆件或装饰杆件中。雨水斗应采用较为轻巧的形式,以免造成出挑 部位的笨重感。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设溢流口或溢流系统。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 系 统 和 溢 流 口 或 溢 流 系 统 的 总 排 水 能 力 ,不 宜 小 于 设 计 重 现 期 为 50年、 降雨历

9、时 5mi n 时 的设计雨水流量。不 同 高 度 的 屋 面 、不 同 结 构 形 式 的 屋 面 汇 集 的 雨 水 ,宜 采 用 独立 的 系 统单独排出。注: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一套系统时,应经计算确保每个雨水斗均 同时保持虹吸满管压力流流态。当其他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管道接入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时,应 有确保虹吸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措施。与排出管连接的雨水检查井应能承受水流的冲力,应采用钢筋混凝土 结构或消能井,并宜有排气措施。2、 管道布置和敷设悬吊管可无坡度敷设,但不得倒坡。管道不宜敷设在建筑的承重结构内。因条件限制管道必须敷设在建筑 的承重结构内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对建筑的承重结构

10、产生影响。管道 不 宜 穿 越 建 筑 的 沉 降 缝 或 伸 缩 缝 。当 受 条 件 限 制 必 须穿 越 时 ,应 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管道不宜穿越对安静有较高要求的房间。当受条件限制必须穿越时, 应采取隔声措施。当管道表面可能结露时,应采取防结露措施。当管道采用 HDPE 等塑料材质时, 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标准的规定。过渡 段 的 设 置 位置 应 通 过 计 算 确 定 ,宜 设 置 在 排 出 管 上 ,并 应 充 分 利 用系统的动能。过渡 段 下 游 管 道应 按重 力 流 雨 水 系 统 设 计 ,并 符 合 现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的

11、规定。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最小管径不 应小于 DN40。溢流口或溢流系统应设置在流流时雨水能通畅流达的场所。溢流口或溢流装置的设置高度应根据建筑屋面允许的最高溢流水位 等因素确定。最高溢流水位应低于建筑屋面允许的最大积水水深。.设备材料要求1、材料、 制品、 设备和五金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并 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记录。系统的主要材料必须得到有关质量检测 检查认可。2 、分 包 单 位 在 采 购 主 要 材 料 设 备 前 ,必 须 送 样 品 或 详 细 产 品 资 料 经 总 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认可后,方能大批采购。设备和材料运 抵工地时,必须报请总承包方、监理

12、工程师和发包方检查验收,签证 认可后才能进行施工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现所用材料设备与样品或资 料不符而造成的返工,其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3、 由发包 方独立供 货人供 应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时, 发包方会同分 包单位一起接收验货,遇有不合规格的,分包单位应立即通知发包方 安排替换。若已安装后才发现材料设备不合规格而造成的返工,其费 用由分包单位承担。4、 系统组件虹吸式雨水斗设置4 . 1 . 1 虹 吸 式 雨 水 斗 应 由 防 叶 罩 、防 涡 流 装 置 、斗 体 等 主 要 部 件 组 成 。4. 1.2 虹吸式雨水斗最大斗前水深应通过计算排水量和排水管管径 进行控制。最大斗前水深不宜大

13、于本规程附录B表B的规定值。4. 1.3虹吸式雨水斗应设置在每个汇水区域屋面或天沟的最低点, 每 个汇水区域 的雨水斗数量不宜少于2个。2个雨水斗之间的间距不宜 大于 20m。 设置在裙 房屋 面上 的 虹 吸 式 雨水 斗距裙房 与塔 楼交 界处 的 距离不应小于 1m, 且不应大于 1 0m。4. 1.4虹吸式雨水斗斗体材质可采用铸铁、 铝合金、 不锈钢、 高密度 聚乙烯 (HDPE) 和聚丙烯 (PP) 等。4. 1.5 虹吸式雨水斗与屋面或天沟和管路 系统应可靠连接。4. 1.6设置在屋面上的虹吸式雨水斗, 其接触片的材质应与屋面防水 材料相适应。设置在天沟内的虹吸式雨水斗可采用带连接

14、片的形式, 连接片的材质应根据天沟的材质确定。4. 1.7虹吸式雨水斗防叶罩格 栅间隙的形状可采用孔状或细槽状。 孔 状 间 隙 口 的 直径不宜 小于 6mm, 且不宜 大于 1 5mm。4. 1.8 虹吸式雨水斗宜对雨水立管做对 称布置。4. 1.9 当连接有多个虹吸式雨水斗时, 虹吸式雨水斗的排水连接管应 接在悬吊管上,不得直接在雨水立管的顶部。4. 1. 10 天沟的起点深度应根据屋面的汇水面积、 坡度和虹吸式雨水 斗的斗前水深确定,天沟坡度不宜小于。4. 1. 11 天沟的过水断面应根据汇水面积的设计流量计算确定。 天沟 的宽度应保证雨水斗周边均匀进水。管材和管件1.1.1 1 用于

15、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管道, 应采用铁管、 钢管 (镀 锌钢管、 涂塑钢管) 、 不锈 钢管和高密度聚乙烯 (HDPE) 管等材料 。 用于同一系统的管材和管件以及与虹吸式雨水斗的连接管,宜采用相 同的材质。1.1.2 管材的选 择应根据不同建筑的特点和要求, 综合考虑系统的工 作压力、防火、降噪、安装方便、经济性等因素。1.1.3 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采用的铸铁管管材、 管件应符合现行 国 家标 准 排水用 柔 性接 口铸铁管及管 件 GB/ T 1 2772、 现行行业 标准 建筑排水用卡箍式铸铁管及管件 CJ/ T 177、 建筑排水用 柔性接 口承插式铸铁管及管件 CJ/ T 178 等的规定 ; 涂塑钢管应符 合现行 国家标准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 T 3091 的规定 ; 高 密度聚乙烯 ( HDPE) 排水管应符合现行国 际标准 建筑内 污废水排放 (低温和高温) 用塑料管系统聚乙烯 (PE) I SO 8700 的规定。1.1.4 铸铁管管材、 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材质应为铸铁。组织应致密,化学元素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 标准的要求;管材与管件之间的连接宜采用卡箍式,卡箍宜采用不锈钢卡箍件,且 内衬橡胶密封圈。1.1.5 不锈 钢管和钢管 (镀 锌钢管、 涂塑钢管) 的管件应符合下列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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