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的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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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用工的税法规定 q/wh.l425-22X 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工、长期用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资格和检查与考核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城内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公司原电力部 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术语和定义 4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对发电运行和检修过程中的各种过程和活动负领导责任,批准本发布规定。 2多经、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发电运行和检修过程和活动的领导与指挥,保证管理职责、资源提供、安全生产过程、测量分析和改进过

2、程的到落实。多经、生产副总经理审定本规定。 43安监处负责发电运行和检修过程中的各种过程和活动的监督和执行,制定、实施并保持本规定。 44各部领导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应按本规定的要求,严格落实生产过程中按有关规定执行。 5管理内容方法与要求 5.本公司所使用的临时用工和长期用工,必须由公司委托相关部门与其签定用工合同,并且合同中必须具体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5分配到各部门、班组从事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 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临时工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或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进入高压带电场所作业时,还必须在工作

3、现场设立围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4用工单位对参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临时工,由所在的单位、班组负责人领导,应和职工一样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档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与主管部门鉴定的劳动用工合同; b)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c)健康情况检查表、定期体检记录;d)安全培训、考核记录。 .5有关部门使用长期用工管理与公司职工的管理相同。 56所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并在有效内的证件(原件)到安监处备案后方可使用。 57从事电力生产的临时工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年龄在15岁之间,受过安全持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6检查与考核 6.1临时工必须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62临时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安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安监人员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 .3临时工因自身责任造成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等同正式工。第 1 页 共 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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