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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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安全文化创建“一岗双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 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 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村委员会和镇属各企事 业单位。第三条 镇人民政府、村委员会和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 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 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 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 组织领导和

2、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 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二章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责任第四条镇党委书记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 职责:(1)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 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2) 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 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3) 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 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

3、件。(4) 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 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5)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书记和其它 副书记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五条镇人大主席安全生产监督职责(1)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 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2) 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 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3) 适时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 作中的突出问题。

4、(4) 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 工作。第六条镇长为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 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1)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 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 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2) 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 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 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

5、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的圆满完成。(3) 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 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 施,确保安全。(4) 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 通路段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 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5) 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 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第七条镇分

6、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全镇安全生产第 二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1) 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 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 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 意识。(2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 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 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3)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 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

7、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 实到位。(4) 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 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 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 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 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5) 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 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6) 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 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 和追究责任者。(7) 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 织研究

8、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第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各位副镇长 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2) 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 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 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3) 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 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 防范措

9、施,确保安全。(4) 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 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第三章镇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九条 镇政府各企事业单位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 行以下职责:(1)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 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 规定。(2) 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 标,应急预案,确保政府

10、和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 满完成。(3)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 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 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 序开展。(4 )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 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 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 镇政府和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第十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 任制,镇其他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

11、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并 接受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监督。1. 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设施、消防、铁路、防雷、用电、公务 用车等方面的安全监管。2. 基础设施办公室负责生产经营企业、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 监管。3. 社会事务与计生办公室负责食品卫生、社会福利、教育、卫 生、广播、旅游、文化娱乐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4. 农业产业办负责农业机械、水利设施、塘堰、水库、废旧水 池、防洪、森林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监管。5. 派出所负责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消防的安全监管和事故抢 险及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6. 其他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监管。第四章 村(社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十

12、一条各行政村委员会主任、组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 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1) 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2)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 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 真落实。(3) 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 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 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4) 所辖

13、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 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 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 镇人民政府、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 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 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 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 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 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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