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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班就读生学籍管理制度一、随班就读学生的认定管理1、指导思想与原则:随班就读学生的认定申请,必须经家长申请或同意。学校要以十分慎重的态度,本着依法、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进行此项工作,务必实事求是的确保每一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得到适合自身的发展。2、认定对象:我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残障学生包括聋、低视力、肢体残疾等存在明显残障的学生,此类随班就读学生一般两年进行一次复测。3、申报时间:每年5月份申报,67到指定鉴定机构鉴定,暑期完成认定4、鉴定机构:相应医院5、认定程序:家长申请学校填写建议书报相关部门审核。二、随班就读生的学籍管理:1、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学生相同,特殊情况可适当放
2、宽。2、每班随班就读学生1-2人为宜,学校随班就读生控制在1%左3、随班就读生实行双学籍卡管理。即:一张与普通学生相同的学籍卡;另一张为随班就读生登记卡,每学期均要认真填写,该卡作为随班就读个人档案随学生带到高一级学校。4、随班就读生在就读期间不能随意让其停学、停课,如需病休,必须要有病休证明。5、实行特殊儿童流动学籍管理。对智力、社会适应能力有了明显改善,经考查能跟上正常儿童学习的,经家长申请,学校批准,相关部门认定后,可按正常学生对待。6、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随班就读生,达到毕业要求的给予相应的毕业证书;凡难以达到要求的给予受完相应教育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或受完义务教育年限的证书。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