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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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征收的情况说明1. 国家对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说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 用并赐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需依 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 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 设备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全部的土地和国家征收 的原属于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

2、(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 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 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 续, 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264626662 不再 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 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 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 审批。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

3、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全部权人、使 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赐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 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根据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 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4、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 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 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 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其次款的规定领取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 需要安置的农夫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批准,可以添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 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依

5、据社会、经济进展水平,在特别状况下,可以提高征收 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和农夫的看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 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 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 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根据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 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

6、土地的直接担任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查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 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形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担当 赔偿责任。2. 国家对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说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 用并赐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需依 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 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的,或者乡(镇

7、)村公共 设备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全部的土地和国家征 收的原属于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 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 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 续,不再 e799bee5baa6e4b893e5b19e31333337613238 另行办理征地 审批;经省、自治

8、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 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 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 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 偿2.1万元。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

9、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 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 按有关规定使用。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 国土资源厅担任监督验收。3. 社会调查,当今农村土地制度及土地使用状况说明,不少于800 字随着其次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公布,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乐 观稳妥推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向已经明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其次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王世元在公布其次次全国土地调查次要成果时明确表示,对农村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心经济工作会议、全国 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心农村工作

10、会议都提出了任务要求。立足国情, 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必需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现有耕地基本稳定。 承包运营权必需在最严格耕地爱护制度下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 需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城镇化用地必需走节省集约之路。全部改革 都必需以维护农夫财产权利为核心。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经济社会 关联度高,要试点先行,稳步推动。简言之,就是公有制必需坚持, 用途管制必需坚持,农夫利益必需维护。国务院进展讨论中心讨论员刘守英认为,其次次土地调查数据公 布,既让人们更全面熟悉土地国情,又强化了乐观稳妥推动土地管理 制度改革的紧迫感。紧迫感就在于由于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建设用地外延式扩张,非市场配置、价格扭

11、曲形成土地粗放利用。一 些地方以“地”谋进展,肯定程度形成地方政府债权和潜在金融风险。 土地利益安排不公积累了社会问题。对此必需乐观有为,以改革处理 土地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必需稳妥,由于土地制度事关我国最基础 的政治经济制度,土地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构成, 土地又是国家粮食平安和生态平安的物质载体,这是推动土地管理制 度改革的前提。刘守英说,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已内生到我国经济进展 方式,推动改革必需评估其对经济社会进展可能形成的风险和影响。 而当前土地问题非常简单,既包含农业社会的土地问题,也存在转型 社会和城市社会的土地问题,牵涉利益相关方太多。而目前的土地管

12、 理制度改革理论预备不够充分,需要考虑现实、政策与法律的平衡。 所以只能由中心统一部署,进行缜密的政策设计。要在坚持土地公有 制、坚持以耕地爱护为核心的用途管制制度前提下,借助市场在土地 配置中的打算性作用,给予农夫更多财产权利,完善征地制度,实现 我国土地管理体系和管理力量的现代化。(4. 土地征地流程有哪些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 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 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 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全部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 规定的期限内

13、,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 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全部者和 使用者的登记状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 的总费用安排到各全部者和使用者,以及详细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 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领取。 7、清理土地征 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 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扩展材料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 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14、内对集体全部的土 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 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 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别民事主体,次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 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要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允许的个别状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参考材料来源:百度百科-征用土地 参考材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 土地使用权。5. 农村土地征收问题次要存在哪些(一)因征收土地引起的政府与村集体、政府与村民的冲突 对抗日益激烈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是征收主体,村集体是被征收

15、主体,村 民是利益关联体,由于利益的驱除,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冲突愈益 突显,并且呈现出多种不同类型的冲突格局。比如渭南市西公路赢田 村状告临渭区人民政府,渭南高速东入口改造工程土地征收案等等, 这些冲突由最后的利益安排纠纷,逐渐演化升级成为社会冲突,甚至对抗。(二)征收土地补偿政策不能有效落实1. 补偿收益主体不明确,补偿截留现象严峻。我国的宪法、物 权法、土地管理法等都明确规定,中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成 员共同全部,但究竟谁是“集体”,相关立法并没有明确指出,农村 土地的集体产权实际上是“一种无确定主体的产权”。集体土地全部 权主体虚位,导致在征地补偿费的利益归属上存在着许多问题。土 地

16、管理法规定,土地征用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提取土地补偿费 和部分安置补助费及集体提留的资金由村委会统一纳入集体经济组 织管理范围。村委会作为群众服务组织,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成了政 策的盲区,土地补偿中,乡(镇)、村克扣、截留补偿金的现象比比 皆是,补偿金真正落实到土地权利人手中的所剩无几。乡村干部在征 地补偿款的安排上有很大自主权,这就导致了,一方面,由于村委缺 乏投资理念,将巨额土地补偿款用于民间借贷和不合理的投资,以至 血本无归,使得集体资产蒙受巨大损失。另一方面,一些村子因征地 一夜暴富,于是大肆铺张铺张,白条入帐,再加上乡村干部贪污、挪 用土地补偿款等腐败行为频发,土地补偿费截留现象严峻。2. 征地补偿标准有失合理。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对征地 补偿应依据何种准绳并没有明确。依据土地管理法,我国现行的 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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