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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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年七月二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自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已批复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家,其中开业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

2、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高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现提出以下补充意见:一、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实业经济类企业主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严控制房地产和承包租赁经营等类企业主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除必须符合办法相关规定要件外,拟投资额不得高于企业净资产额的。拟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法人股东,除必须符合办法相关规定要件外,其期末未分配利润必须大于等于零,且拟投资额不得高于企业流动性资产总额。企业法人作为小额

3、贷款公司出资人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企业简介和企业信用报告,且所有复印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的,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财产状况证明材料、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和本人信用报告,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凡需签名的,同时加按本人手模。对未能如期完成筹建工作的试点对象,应在筹建有效期满天前,向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提出筹建延期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天。对在筹建有效期限内未能完成筹建工作且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未获批准,以及延长期满未能完成筹建工作的,自筹建(延长期)有效

4、期满之日起,其试点资格自动终止。被终止资格的试点对象,自被终止试点资格之日起个月内,不得申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包括筹建)营业场所变更、业务范围调整、股份转让、增资扩股、高管人员变更、公司章程修改,以及机构终止等,须报经省政府金融办审批。二、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限制放开对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上限限制。提高主发起人持有小额贷款公司股份的比例,最高可达。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时限,允许依法合规经营、内控制度健全、业绩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开业满年后实施增资扩股,但再次增资扩股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年。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区域,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注册地的周边邻县(市、区)

5、开展面向微小企业和“三农”的小额贷款业务,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内的贷款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全部贷款余额的。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村种、养、加等方面客户单户业务规模限制。三、 明确市场定位,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内控机制 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立足为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实行与商业银行错位发展,积极发挥银行信贷有益补充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经营层持有公司股份。小额贷款公司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号)要求,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号)、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6、年修订版)(财金号)和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号)等相关金融财务管理制度。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健全与小额贷款业务、微小客户相适应的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四、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制和体系,切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防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省政府金融办要制定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各设区市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利率情况等实施持续动态监管。注册地县级政府要认真

7、履行风险处置承诺,切实担负起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明确监管工作部门,建立监管目标责任制。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要积极协助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政府强化风险监测,并在监管手段上给予支持。公安部门要指导和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省政府金融办组织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违反办法和本意见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取消其参与考核奖励的资格,并在拓宽业务、增资扩股、改制转制等方面从严控制;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

8、营业执照;凡涉嫌非法集资、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高利贷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监管体系和信息报送系统。小额贷款公司须按月、季、年向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和江西银监局报送资产负债和贷款等情况动态统计监测表。各小额贷款公司协作银行要定期向省政府金融办报告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数据的统计分析与监测,及时提示预警风险。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表外形式转让信贷资产但仍保留贷款追索权的,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适时组建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五、加

9、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是以服务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和融资活动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土地房产抵押及动产和其他权利抵押、财务监督等相关事务时,应将其主体资格视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待并予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利率原则上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具体利率和期限由双方自主协商。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通过竞标方式择优确定一批中介服务机构,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高效率定向服务,并引导其对小额贷款公

10、司相关收费给予优惠,按不超过行规最低标准收取。人民银行辖内分支机构要积极为小额贷款公司查询客户信用报告提供便利,帮助和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快信贷管理台账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系统,尽快解决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通道的技术和身份认证问题,争取小额贷款公司早日接入征信系统。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的规定,对依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省财政厅和省政府金融办认定后,对其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范围,对合规经营、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成效显著的小额贷款公司予以奖励。按照小额贷款公司改制

11、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试行意见及相关规定,建立由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和试点县(市、区)政府参加的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协调工作机制,对持续经营年(含)以上、近年连续盈利、依法合规经营、内控制度健全、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成效显著的小额贷款公司,优先支持帮助其改制为村镇银行。鼓励税收受益地政府借鉴兄弟省(市、区)已经出台的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本地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壮大。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县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积极做好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规划、设立初审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感谢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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