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建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基建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2. 亲自阅处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事故通报,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3.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4. 负责组织对外包工程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进行审查;5. 组织配合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组织或参加基建工程质量和设备损坏事故的调查;6.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基建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