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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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执法单位:(盖章) 执法人员: 执法日期: 企业名称(地址):序号违法行为描述执法依据方式方法处罚依据执法结果1矿山井下运输车辆未取得安全标志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1.查阅资料:车辆运输人员、炸药和油料台账。2.现场检查:核查是否存在采用非法改装、未取得安全标志汽车等非矿用设备

2、运输人员、炸药和油料的行为。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五项“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2运送5人以上(含5人)的无轨胶轮车使用干式制动器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安监总管一201513号)1.查阅资料:无轨胶轮车台账。2.现场检查:核查无轨胶轮车是否使用干式制动器。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六项“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3未执

3、行井下爆破等高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1.查阅资料:危险作业审批材料,具体作业类型是否执行审批流程、授权审批人是否签字批准。2.现场检查:核查作业现场是否有专人进行管理监护,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规范。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4提升装置及安全保护系统、纲丝绳及连接装置未定期检测检验或

4、未按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1.查阅资料: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的报告是否满足要求。2.现场检查:核查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斜井跑车防护装置、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5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矿山井

5、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1.查阅资料: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的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是否符合实际现状。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8 -附件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填报单位: 截止2019年 月 日

6、辖区地下矿山总数已执法检查企业数下达执法文书份数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总数依法采取措施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家)责令停产整顿(家)立案处罚(家)罚款金额(元)其他处理方式分管局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9 -附件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检查重点及处罚清单(部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问题处罚依据处罚标准一、通用部分1证照检查检查相关证照及有效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九、十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78号令修订)第二十一条。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责令

7、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2)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继续进行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按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处罚3)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变更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4)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

8、,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转让的,按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按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处罚2责任制、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查阅机构设置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78号修订)第六条。 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负责人是否落实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书面承诺制度2.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建立完善“一岗一清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

9、产法第九十一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查阅资料。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三十一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第七、十、十二条1)未进行安全预评价。2)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擅自开工。3)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

10、全监管部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开工。4)安全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5)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6)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7)重大设计变更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查阅培训记录、抽查相关从业人员。查

11、验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80号令修订)第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1)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 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80号令修订)第十一、十三条。3)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

12、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4)新招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期不满即独立上岗作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查验安全合格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80号令修订)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80号令修订)第二十三条。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未取得安全合格证。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13、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除撤销其相关证书外,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其相关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证书6安全培训档案抽查档案记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1)未建立或编造安全培训档案。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安全生产法第三

14、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十四、十八条。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4)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8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七十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88号令修订)第二十六条、三十七条。1)未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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