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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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道保洁工作方案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15px;1. 河道保洁实施方案2. 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3. 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4. 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1、河道保洁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功能,确保河道护岸、行洪桥梁等水 利设施的完好,实现人与水环境的和谐相处,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鄞州区河道长效管理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XX210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河道保洁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浙水河20XX11号)精神,结合鄞州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保洁目标

2、(一)河道保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人水和谐发展理念,按照“水清、流畅、 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坚持高标准养护,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巩固河道日常 性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达到“河面无杂草和漂 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二)保洁覆盖率目标全区范围内的河道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及河道护岸、行洪桥 梁、两岸绿化均纳入保洁养护范围,保洁覆盖率达到9 0%以上。其中,区级以上骨干河 道、集镇及农村集居区所在地河道纳入重点保洁范围。二、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适当分级”和“谁使用、谁负责”相结合原则,确定全区河道保洁各 责任单位

3、及责任范围,具体明确如下:1. 市级河道(甬新河、沿山干河等)由区水利局承担日常保洁工作。2. 区级河道由区提供工作经费委托所在镇乡(街道)承担具体保洁工作。3. 镇村级河道由所在镇乡(街道)为主、镇乡(街道)与村共同实施保洁工作。4. 鄞州新城区内河(包括首南、钟公庙、中河等三个街道)由区城管局承担保洁工作。5, 望春工业园区内河道由望春工业园区承担保洁工作。6. 皎口、横溪、三溪浦、梅溪和溪下等五座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分别由章水、横溪、 东吴、塘溪、横街等五个镇负责具体保洁工作。7. 各保洁责任单位负责设置责任区内河道保洁公告牌。公告牌应设置在河道岸边显著 位置,标明河道名称、长度、起止

4、点以及保洁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三、保洁单位条件及确定方式河道保洁走专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道路,以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 采用公开招标、专业化队伍打捞的方式。各责任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通过招标或成立专业保洁队伍承担河道保洁任务。在特殊 情况下,例如河道内出现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等情况,区水利局可确定专门保洁单 位,实施河道专门保洁工作。四、工作要求河道保洁要求有专人每天巡回保洁,实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 垃圾”,水库上游集雨区内无较大工业污染源,无经营性群养畜牧业;河道护岸、行洪 桥梁等及两岸绿化养护完好率在98%以上。为避免对河道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

5、污染,河道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等应上岸集 中堆放,及时清运,就近集中至垃圾中转站处理,不得在岸边随意堆放。(一)日常性保洁区级以上河道,原则上每23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其他河道,每5 6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要求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二)特殊性保洁对于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或台风暴雨过后等特殊情 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要求做好特殊期间河道保洁工作。1. 当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及时告知区应对病死 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的专门保洁单位,由专门保洁单位统一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 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发

6、现疑似染疫, 专门保洁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防疫部门报告。2. 台风、暴雨过后当日起三日内,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废弃漂 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3. 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河道保洁责任单位 应立即向所在的镇乡(街道)或区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五、保洁费用组成及经费保障河道保洁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人员各类保险费、人员培训费、劳保用品费、 打捞工具费、船只等设施设备使用及运行费、机物料消耗费、日常管理维修费、水草及 垃圾清运处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

7、科学合理安排好年度河道保洁财政预算。按河道责任 范围,区水利局、城管局河道保洁费用由区财政预算核拨,镇乡(街道)和其他部门自 行筹措解决,但经考核合格的,由区财政补助;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费用由区财 政对各所在镇实行定额补助。河道保洁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一)河道保洁补助标准1. 区级及以上河道1200元/公里每年;2.镇村级河道1000元/公里每年。(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补助标准各所在镇12万元/年。(三)考核得分与资金补助1. 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镇乡(街道),给予全额补助;2. 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镇乡(街道),按70%补助;3. 得分在70分以下的镇乡(街道),不予补

8、助。六、保洁安全生产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河道保洁安全生产主体组织,层层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 安全生产措施。河道保洁单位及个人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实施主体,落实安全生产 措施。在工作过程中,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制定保洁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包括人身保险、救生设备等)有效投入;加强安全宣传教 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同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也 应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有关应对台风、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等。七、保洁检查考核(一)考核机构区河道保洁工作

9、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 具体由区水利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经费、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工作台帐、保洁 质量及举报投诉、安全生产等方面,根据不同项目设定不同的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1至2)。(三)考核形式河道保洁实行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检查考核机制。区河道 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区河道及大中型水库集雨区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各河 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做好建章立制、自查等工作,每月自查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情况记 录在册,建立台帐,迎接区检查考核。(四)奖励机制实行河道保洁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及年终奖励相

10、挂钩机制。区以奖代补 形式对各镇乡(街道)河道保洁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助,补助资金每季度 发放一次。同时,区里每年底对符合考核要求、长效保洁效果显著的部门、镇乡(街道) 等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保洁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 以通报批评。2、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为建立我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保障河道生态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湖南 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XX95号)、衡阳市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意见(衡政办函20XX108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 参

11、与”的工作机制;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我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蒸水沿线我 区域城乡垃圾不入河;对河道垃圾实行面上处置、集中打捞相结合,确保各乡镇、街道 行政区域河面垃圾不出境;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现象,实现全区河道“水清、河畅、 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二、工作重点(一)加强入河垃圾源头控制。沿河两岸堤防没有成堆垃圾或垃圾站;水上船舶(包括 水上餐饮)垃圾集中收集上岸处理;沿河养殖企业垃圾(包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二)建立重点地段河道保洁体系。蒸水沿途各乡镇街道确定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保证 随时清理。加强巡查,禁止向河岸水域倾倒渣土废弃物、垃圾。(三)河道保洁具体要求。河岸无垃圾,河岸树

12、上无垃圾缠挂,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 弃物、无淹病死动物,确保水面流畅。三、保洁工作职责(一)河道保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分段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沿途乡镇(街道)为保 洁基本责任单位(长湖乡、雨母山乡、呆鹰岭镇、蒸湘街道)。河流两岸垃圾的管理、清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行政区域乡镇街道全面负责;河 面垃圾的清理分河流、分段落实到临河各乡镇(详细分段情况见附件)。沿河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河道保洁责任制,从源头防控垃圾入河,切实履行河道保洁属地 管理职责,做到垃圾不入河,入河不出境。(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1. 区水利农机局:为河道保洁工作协调部门,提出本区河道保洁

13、责任区划分方案并负 责编制河道保洁实施方案,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指导。2. 区农办:负责将河道保洁纳入全区城乡环境同治工作范围;负责畜禽养殖污染的 防治管理和农业源污染治理与督促工作,对于打捞上来的河道漂浮病死动物等进行必要 的检疫及后续的无害化处理。加大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保洁意 识。3. 蒸湘环保分局:负责生产企业水上餐饮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河道水 质污染的调查处理和向河道排污的控制管理工作。4.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与地方海事局城区海事处衔接,监督、管理通航河道船舶垃圾 分类,集中并转运停靠码头垃圾处理站。5区环卫局:负责沿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加

14、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加 大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减量指导和收集转运体系建设。负责所辖区域河面垃圾打捞。6.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河道保洁宣传,在文明城市(县城、乡镇)创建及评比中统筹 运用河道保洁考评结果。7. 财政部门:根据河道保洁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有关资金。(三)建设河道保洁视频监控系统根据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全市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采用视 频技术,我区在呆鹰岭镇、长湖乡设立2个河道保洁监控点,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由 省水利厅规划建设。(四)特殊情况下河道保洁要求1. 发现河道内有淹病死动物时,由蒸水沿途乡镇街道对河道内的病死动物进行打捞, 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若发现疑似染疫,应立即

15、向区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2. 台风、暴雨过后,各乡镇应在三天内清理完河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 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与河面、河岸干净整洁。3. 发生诸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等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各乡镇街道应 立即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本区 域河道保洁第一责任人,参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所辖区河道按属地管理明确职责, 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二)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全区河道保洁联席会 议制度,明确区委副书记、区长林喜洋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彭 顺利为联席会议常务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元辉为副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管水利的副主任和区水利、农办、环卫、发改科技、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 新闻宣传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区水利农机局。加强对河道保洁 工作领导,充分发挥部门职责职能,紧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三)严格执法监督。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加大河道保洁执法力度、 依法处理在河道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弃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区水利部门 要将河道保洁执法纳入水利综合执法内容,也可以联合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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