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建筑公司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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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洲建筑公司总工程师岗位职责职务名称:建筑公司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直接上级:建筑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关联上级:集团公司总裁总工程师关联下级:技术部、项目部所有技术人员总工程师岗位性质:负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工程的项目投标、安全施工、技术质量监管工作。总工程师岗位职责:1)负责建筑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质量和技术工作的总体控制: 监督、检查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监督、检查设备维护使用规程的执行; 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监督、检查其它有关的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2)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工作,大力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应用。3)负责对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4)负责小型设备施工安拆方案技术内

2、容的修改和方案审批。5)负责对工程组织基础、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6)领导投标工作,负责各个项目投标方案的编报、对工程技术文件的审核工作。7)负责审批针对产品中严重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并评审实施效果。8)参加各工程项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会议。9)负责对顾客投诉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各相关方。10)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鉴定和处理; 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随时监控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召集项目部、生产技术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11)负责对“四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12)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临时性、重要性工作。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一、在建筑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生产经营、质量安

3、全、材料设备科的工作。二、协助经理建立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体系、环境卫生保障体系等。三、负责主持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技术性文件。四、组织制定单位工程质量应达到的目标,制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措施确保质量部标的实现。参与、审核各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五、审核、批准公司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安全施工的技术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六、主持和审核招投标工文件作、合同管理工作。七、对各类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岗位培训与考核。参与员工的业绩评定。八、审核公司技术质量、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协助经理制定、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工 作 绩效标准 1、公司项目规划、设计、技术和施工方案的编写、

4、实施情况; 2、工程技术把关和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 3、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情况; 4、重要技术文件的审批情况; 岗 位 工 作 关 系 一、内部关系 1、所受监督:在工程技术管理方面,接受总经理的监督; 2、所施监督:对项目管理和技术部门工作实施监督; 3、协调关系:与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协调和沟通。 二、外部关系 与上级城建、规划和其他设计院等单位沟通与协调。 工 作 权 限 1、对工程技术有关文件、计划、方案的审批权; 2、对工程管理工作的监督权; 3、分管工程技术范围内紧急事件的权宜处理权。 房地产开发程序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5、、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6、、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7、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8、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

9、施工发包审批表;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

11、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

12、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 、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

14、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图。 五、办理预售许可证 l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证书、营业执照。 2 、已取得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用地批文及土地使用证。 3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 、计划部门签发的项目投资许可证。 5 、如向境外销售,需提供境外销售商品房批文。 6 、已签房屋施工合同。 7 、三层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四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四层结构工程。 8 、建设银行审核开发建设资金要达到工程总投资 25 以上资金的验资证明。 9 、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10 、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11 、具有预售说明书 ( 内容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点、装修标准、售价表、销售计划;公共建筑的分摊、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开工及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 ) 。 12 、项目规划平面图 ( 由核发预售许可证部门在平面图中注明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座落位置和楼号 ) 。13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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