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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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工院201323号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素质 优良、结构优化、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 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保【2011】15号 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分配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 原则,体现学术为上、学生为本、学院为重,突出业绩贡献价值, 将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实际承担的工作责任和超额业绩 挂钩,促进学院事业发展,提升教职员工能力与水平。二、基本思路

2、按责定酬、强化考核。根据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 勤等不同性质工作责任和履职情况,给予相应的业绩报酬;在明 确岗位责职和聘用条件的基础上,加强聘用管理与履职考核。注重实绩、突出激励。根据完成工作责任之外的工作业绩和 贡献大小,在总量额定的前提下,合理拉开分配差距;激励在各 条线上责任重、实绩优、贡献大的人员。简洁易行、平稳协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实际,理顺岗位设置、强调岗位职责、量化业绩积分、统筹考核计发。三、实施范围和时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在岗人员,2013年 起具体实施。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及分配办法学院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批准的年度 奖励

3、绩效工资总额和我院事业总收入、总支出等财力状况,确定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预算。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业绩奖励、综 合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一)工作业绩奖励教职工在完成各级各类岗位职责的前提下,计提全院绩效工 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60%作为工作业绩奖励。按照实际从 事不同性质工作,分类、分级考核兑现工作业绩奖励。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 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教师岗位和其他 专业技术岗位。以教学(科研)为主要工作职责的教师,按照聘 用专技职级确定不同的奖励等级系数(见表 1),同时明确不同 的基础工作量业绩积分最低要求(见表 2)。表1)奖励等级

4、系数专业技术冈位二级级四 级五级六 级七 级八 级九级十 级十一 级十二 级十三 级试用期4.23.83.53.13.02.92.22. 12.01.61.41.00.8表 2)基础工作量(积分值)职级岗位职级教学分科研分实践分基础分值止咼21901446448031324120副咼52408852440676764中级828040404009301020助理11、 12、 132401228360教学、科研、实践等具体积分办法见附件。其中:科研分占 合计分 80%以上视为专职科研人员,教学分、实践分将不作要求; 实践项目积分与教学、科研项目积分有重叠时可由教师自行选择 计入各积分项,但不得重

5、复计分;离法定退休前三年的教师,合 计分的基础分值可每年递减 100 分(实践分除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编辑出版、会计统计、 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此类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聘用专技 职级确定不同的奖励等级系数(见表 3)。表3)奖励等级系数其他专业技术冈位正咼副咼中级助理员级见习3.12.61.91.31.00.82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 作岗位。以管理(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人员按照确定的管理岗 位职级,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不同的奖励等级系数(见表 4)。表4)奖励等级系数管理岗位正院职副厅级副院职正处级院助职中正职中正级中副职中副级院科职院科级

6、副科职副科级科员办事员4.23.83.43.33.23.12.92.62.42.12.01.91.81.61.03. 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 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以工勤技能服务岗位为主要 工作职责人员按照聘用的技能和服务岗位职级,依据年度考核结 果确定不同的奖励等级系数(见表 5)。表5)奖励等级系数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一级技术工二级技术工三级技术工四级技术工五级普通工1.61.41.21.11.00.84. 有关说明。工作业绩积分在职称评聘、教育教学骨干遴选、评优推荐、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将作为重要参考使用依据(二)综合绩效奖励综合绩效奖励由学院统筹安排

7、使用。主要用于教师超额业绩 奖励和院长调节奖励等。1.超额业绩奖励。超额业绩奖励是指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责 任的前提下,根据超额业绩积分计发的奖励。其中:以教学(科 研)为主要工作职责的超额业绩积分是指扣除了对应合计分之后 的部分;其他人员所取得的教学分、科研分和实践分均作为超额 业绩积分(但担任教学任务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且每周平 均课时不得超过 4节)。2.院长调节奖励。主要用于教职员工对教育教学、管理与服 务作出特别贡献的奖励。(三)分配与考核1. 工作业绩奖励。根据上级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计 提 60%作为工作业绩奖励,根据测算确定基数,按月发放 80%(全 年以 10个月发放)

8、;其余 20%根据年终岗位考核情况进行决算。对以教学(科研)为主要工作职责的人员,考核教学分、科 研分、实践分和合计分,未完成其中一项者工作业绩奖励扣减 10%,未完成其中两项者扣减20%,未完成三项者扣减50%,未完 成四项者全部扣除。对以管理(服务)、工勤为主要工作职责的人员,依据专门 办法(另行制定)进行考核,主要将以日常考勤、事项办结、任 务完成、群众满意、领导责任等方面考量,出现一般失误或不良 影响的扣减 10-30%,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的扣减 50-100%。2. 综合绩效奖励。根据上级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计 提4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和院长调节奖励。超额业绩奖励计发

9、为: 累计超额业绩积分乘以分值(单位:元/分)进行奖励。其中, 超额绩效奖励分值=划拨总额/全院超额业绩总积分。院长调节奖励主要用于: 学院根据各教学单位完成的业绩积分情况调节奖励,以 全体成员累计业绩积分总额的 5% 核拨各单位,由各教学单位根 据教职员工参与管理与服务情况,实行二级考核分配计入个人合 计分(但不能抵充单项分)。学院根据各教学单位实际配备辅导员(1: 200)的缺额 数,按照 1.6 分/生核算奖励各单位,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实 际参与工作,实行二级考核分配计入个人合计分(但不能抵充单 项分)。 学院对受到上级评比表彰、完成重大项目事项、作出特 别贡献、专项考核测评先进等给予

10、专项奖励补贴;奖励补贴标准 由院务会商议确定。 学院对非教学单位确需的加值班等临时性工作安排,报 院办核准、统一补贴标准、扎口管理。学院从严控制把握核定加 值班工作。其他的考勤计发、考核罚则等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制订细则 执行。五、附则1本办法将根据试行情况和发展需要,结合实际进行动态 修正。2学院原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此办法为 准;若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有变化,则按上级新规定执行。3本办法由人事师资处负责解释。教学、科研、实践等相 关积分办法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和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处负责 解释。六、方案附件附件 1教学业绩积分办法;附件 2科研业绩积分办法;附件 3实践业绩积分办法

11、。二O三年五月九日主题词:奖励性 绩效 分配 办法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办2013年05月09日印发抄送:学院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会、团委陆逸菁打印(共印7份)附件一: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业绩积分办法为了调动全院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科学、合理计算教学 工作业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分配原则,结合同类院 校的经验和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 教学业绩构成 本办法所指的教学业绩是指完成我院全日制教育和成人学 历教育的各项教学任务所取得的业绩。教学工作任务由教务处和 继续教育学院下达,包括以下四类:第一类 课程授课工作,指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授课,包括备 课、讲授和批改作

12、业等工作。第二类 实践指导工作,指教学计划内除课堂授课以外的教 学环节,包括指导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顶 岗实习。第三类 创新训练工作,在教学计划外指导学生技能竞赛、 创新训练等活动。第四类 教学建设工作,包括承担专业、课程和实训基地的 建设与管理,以及承担教学改革实践项目,以及担任学生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兼任各类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教学工作业绩采用积分计算,以承担1课时教学任务相当于 1分为基本测定标准,其它教学工作量参照此标准量化。教师工 作业绩的总积分公式为:教学业绩分二课程授课分(SK)+实践指导分(SJ)+创新训练 分(CX)+教学建设分(JS)(公式)二、教学业绩分

13、计算规则(一)课程授课积分计算规则课程授课工作包括备课、讲课和批改作业等环节。课程授课业绩积分计算公式为:课程授课分(SK) = Y(课程学时X备课难度系数)+E(授课 学时X授课系数X80%)(公式)授课系数=(班级规模系数+学生类别系数+职称系数+考核方式系数+教学质量系数)(公式)表1:备课难度系数备课难度新开发课程新任教课程一般课程系数1.00.70.4说明:1. 新开发课程是指经学院批准立项新开发的课程,教师首次任教该课程。2. 新任教课是指教师本人近3年内未曾任教过的课程。新任课由系(部)认定,教务处审核。3. 同课程同一学期内重复任教只计算一次备课分数。表2:班级规模系数班级规模

14、 选修课人 数1个班30V人数W602个班60V人数 W1003个班100 V人数 W1404个及以上班140 V人数分班教学人数W30系数11.21.41.60.7表3:学生类别系数学生类别全日制学生成人教育学生普通重修班学提优班专科专升本专接本企业班生系数00.20.300.10.30.2说明:新产生的特殊学生类型授课系数参照以上标准制定。表 4:职称系数学生类别教授(正咼 级)副教授(副咼 级)讲师(中 级)助教(助理 级)实习(员级)系数0.30.20.10-0.2表 5:考核方式系数考核方式一般性考试课程教考分离课系数00.2说明: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以及校外等级或证书考试的课程认定为考教分离课程由教务 处认定。表 6:教学质量系数教学质量考核等第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系数0.20.10-0.1-0.5说明:根据各类课程制定具体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不进行质量考核时,统一按照合格系数计 算。(二)实践指导积分计算规则实践指导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实训、指导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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