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492848916 上传时间:2022-08-2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检查站的管理,有效防止木材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检查执法质量,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检查站必需坚持2人以上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检查人员上岗时,必需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二、不准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睡觉,不准酒后上岗。(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三、检查人员或其家属不得在检查站四周摆摊设点,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任何与木材检查业务有关的经营活动。(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1分、责任人扣2分

2、) 四、对途经本站的木材运输车辆(含可能运输木材的),应遵循我县市场交易实际习惯,按足尺检尺标准进行严格检查,不得漏查假查,并做好登记。(因稽查队或后面检查站查获前一检查站漏查违法运输木材的,对前一检查站实行责任倒查,即分别状况:1、有运输证违法运输木材的(超运木材的扣除检查误差8%),一次扣检查站1分;责任人扣2分;2、无证运输的,一次扣检查站2分。责任人扣3分。) 五、发觉违法运输木材的,准时调查取证,专心办理,并依惩罚权限向林政股或有关领导报告。检查站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惩罚案件应查明事实、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晰、定性精确、程序合法。(未准时报告,擅自处理的,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

3、若所办案件被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的,一件扣办案单位1分、责任人扣2分) 六、检查人员不得和林业站、木材经营者内外勾结,采取虚开运输证、虚扣放行计划或无证放行等手段私放木材;或发觉违法运输行为时帮助货主补办运输证以及明知货物已被查获而补办运输证的。(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2分、责任人扣5分。) 七、加强对木材放行计划的监督管理。登记有放行计划的检查站要经常与办证人员和木材销售单位核对计划,不得相互勾结超计划放行或擅自调剂计划。(违反本规定检查站扣2分。责任人扣3分。) 八、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或收费不出票据;不得以国标检尺标准为由刁难货主,严禁借国标检尺标准对货主吃拿卡要。(违反本规定

4、一次检查站扣3分。责任人扣4分。) 九、按时上交罚没收入和支出报销。(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按时参与县局召开及县局支配的各种会议。(违反本规定一次,除按局机关会议制度执行外,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一、专心办X县局及领导交办的事项。(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二、坚持职工每月学习制度。每月学习不得少于一次。(以学习记录为准,少一次,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三、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按县局规定准时上报各种资料。(未建立档案,扣检查站1分,不完善不规范,扣检查站0.5分,不按要求准时上报资料的,扣检查站0.5分) 十四、

5、实行征收罚没和查漏补征收入,以及信访工作加减分制。(九支检查站每征收0.5万元加0.5分,福宝、南滩、白鹿、榕山、合江检查站每征收0.35万元加0.5分;出现到县级以上部门信访,一次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五、有违反本细则第一、二、七条行为之一的检查人员,除扣格外,要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三次以上者,赐予待岗一个月;仍不改正的,调离检查站。对违反第三条规定的检查人员,除扣格外,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停止经营活动;仍不改正的,停止其执法资格并调离执法单位。 十六、有违反本细则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检查人员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若造成不良后果,视其情节赐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本细则第四条第二项、第六

6、条的责任人,责令赔偿因其违规或失职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如经查实系故意私放黑货,或在一年之内发生二次较为严重的失职行为(违法运输货值2000元以上)的,责令待岗三个月;如经查实一年内故意私放黑货二次以上,或在一年之内发生三次较为严重的失职行为(违法运输货值2000元以上)的,停止其执法资格并调离执法单位。或对违反本细则第五条的责任人,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担当一切办案经费,对违反本细则第八条的责任人视其情节参考本条规定赐予相应处理。 十七、林业局对检查站及执法人员实行考核。即县局对检查站及检查人员进行双线考核。县局每季度对检查站考核一次,年终结合季度考核状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的主

7、要依据,年终考核98分以上为优秀,95-98分为良好,90-95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依据考核结果分别赐予如下奖惩:年终考核在优秀以上且第一名的奖现金800-1000元,第二名嘉奖现金500-800元。第三名奖现金300-600元;考核为合格的,对站长予以诫勉谈话,并取消该站及全体人员评优资格,考核为不合格的,免去该站站长职务及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对该站进行限期整顿。对检查人员考核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年终统一进行考核。考核95分以上为良好,90-94分为合格,85-89分为基本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奖惩挂钩,良好的县局按考核奖金标准全额发放给检查检查人员,合格的按奖金标准90%发放,基本合格的按奖金标准80%发放,不合格的不发奖金。检查站及检查人员考核工作由资源林政股考核,考核结果送县局审定。 十八、本考核细则自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总结/计划/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