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2018年硕士生复试细则及安排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492811280 上传时间:2023-01-2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8.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体育系2018年硕士生复试细则及安排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体育系2018年硕士生复试细则及安排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体育系2018年硕士生复试细则及安排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体育系2018年硕士生复试细则及安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体育系2018年硕士生复试细则及安排(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体育系2018年硕士生复试细则及安排根据河海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现就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一、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请参见学院网站公示名单()。二、 招生计划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统考单考士兵少干差额比例备注1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11:2三、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学院核验考生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学籍学历: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交验大专毕业证;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交验本科毕业证

2、书或持相关证明;其他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境外证书考生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3、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政审鉴定表相关要求:应届生由所在学校院(系)负责填写;非应届生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密封后提交给河海大学体育系。 4、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交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盖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考生须同时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四、复试安排专业报到时间报

3、到地点听力、专业课笔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备注体育教育训练学3月24日16:30-17:00校本部体育系2033月24日18:00-20:303月25日 9:30本部体育系二楼会议室五、复试内容及成绩1、复试内容分外语听力 + 笔试 + 口语测试及面试三部分(满分400分)。其中:(1)外语听力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统一安排,与专业课笔试同步进行,(即在笔试前先安排外语听力考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18:00-18:20;(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8:30-20:30;(3)笔试:笔试科目按河海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4)口语测试50分

4、、面试200分。由体育系组织进行;(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2、 面试主要内容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和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外语口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提供以下面试材料:提 交 材 料份 数备 注各类获奖证书或奖状 1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1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技术报告1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或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等)1套3、复试成绩的使用(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2)复试成

5、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六、 复试录取体育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志愿优先的原则)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七、其他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姓名登录河海大学收费平台缴纳复试费、体检费,并截图或打印缴费界面(复试费80元/生,体检费20元/生,共计100元/生)。本实施细则中未提事项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体育系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体育系 2018年3月22日 体育系地址:河海大学校本部体育系203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787655 传真:83787655 邮政编码:210098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体育系办公室20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