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测量变送器运行管理规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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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工测量变送器运行管理规程2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工测量变送器运行管理规程 DL 41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1991-12-03批准 1992-04-01实施 电力系统的各类变送器(以下简称变送器)是电网调度自动化、 厂站自动化及电 工测量系统的重要部件, 为了确保变送器的可靠运行及监测系统的准确度, 特制 定本规程。各级电业部门均应遵照执行。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系统中各种交流变直流、 直流变直流模拟量输出和脉冲量 输出的变送器运行管理和检验管理的条例。本规程适用于变送器、 变送器屏(柜)及 变送器

2、输入、 输出的专用电缆的运行管理和检验管理。 2变送器的运行管理 2.1投入运行的变送器, 要明确专职维护人员, 并应纳入仪表监督范围。2.2运行中变送器的核对: 2.2.1定期巡视、 检查和核对遥测值, 每月至少一次。 2.2.2核对变送器时, 可参考相应的固定式计量仪表。当测量差值超过两者最大基 本误差极限时, 不允许就地调整变送器输出, 而应该用不低于0.5级的标准表接 入测量回路进行核对。 2.2.3在核算变送器的误差是否合格时, 应考虑非标准条件所引起的误差改变量。 2.2.4在判断运行中的变送器是否超差或异常时, 还应考虑二次回路、 辅助电源以 及变送器输出负载变化等外部因素。 2

3、.2.5在确认变送器超差或故障后, 应及时申请退出运行和送检。 2.3运行变送器的停用及投入, 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许可(故障的紧急处理除外)。 在其停用前及投入后, 必须通知有关调度及其它使用部门。 2.4在运行的变送器回路上工作时, 必须遵守能源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的有关规定。严禁发生电流互感器回 路开路和电压互感器回路短路及接地事故。 2.5变送器的工作及库房储存环境条件: *2.5.1工作条件。 环境温度: A档 参比温度10; A1档 540; A2档 -1055。 相对湿度: 低于90%。 2.5.2库房储存条件。 环境温度: -545。

4、 相对湿度: 5%95%。 2.6变送器的输入电压回路应加熔断器, 输入电流回路的端子应使用电流型的端 子。 2.7电压互感器至变送器输入端回路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0.5%(对于类电能 变送器和0.2级变送器不应超过0.25%)。 2.8外接辅助电源电压变化范围不超过额定值的10%, 频率变化范围不超过额 定值的5%。 2.9远动变送器的整定值管理。 2.9.1被测一次量上限值(如、 、 、 等)由主管调度的自动化 专业职能部门批准。变送器的输出上限值或, 可按模数变换的满码计算, 使A/D的全量程得到利用。 2.9.2变送器整定值的设定和更改, 由调度自动化部门统一管理。 2.10变送器的

5、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时, 不能投入运行。 2.11变送器检定人员, 应接受仪表监督归口单位(各网电力试验研究所)的专门培 训, 取得检定员合格证, 并定期接受考核。 2.12发电厂、 供电局地区调度部门应设置变送器检验装置。变送器检验装置应由 仪表监督归口单位定期进行检定, 检定合格后, 方能使用。 2.13应建立变送器技术档案。正式投运的变送器应具有下列技术资料: 2.13.1产品的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图纸、 出厂检验记录和合格证; 2.13.2竣工原理图、 竣工安装图、 电缆清册和安装调整检验报告; 2.13.3历次定检的检验报告, 其保存期至少5年; 2.13.4变送器运行维护记录(包

6、括运行情况分析、 故障记录、 核检记录、 缺陷处理 和存在问题等); 2.13.5保存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变送器安装接线图和二次回路接线图。 3变送器的检验管理 3.1变送器的检验分为两种: 3.1.1新安装的变送器投运前的检验(简称投运检验); 3.1.2运行中变送器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检)。 3.2检验周期: 电力系统主要测点所使用的变送器, 应每年定检一次, 如变送器稳定性良 好, 则允许定检周期适当加长, 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非主要测点变送器的定检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变送器的定检要尽可能配合 其一次设备的检修进行。 3.3对检验装置的一般要求: 3.3.1检验电流、 电压、 功率和电能变送

7、器时, 检验用电源和检验装置应符合原水 利电力部颁发SD11183交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和SD11283直流 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的有关规定。 在检验功率因数、 频率和相位变送器时, 在半分钟内, 其功率因数和相位的 变化不得超过被检变送器基本误差极限值的1/10。 3.3.2检验变送器所用检验装置、 标准表、 测量输出用仪表、 输出调节用电阻箱等 的等级指数不应大于表 1 规定的数值。 表1 被检变送器与检验装置等的等级指数关系 3.3.3检验装置输出电压、 电流的波形畸变系数乘以100, 不超过等级指数。 3.4检验变送器时, 其输出应接入与实际等效的负载。 3.5当被测一次电流上限远小

8、于电流互感器标称一次电流时, 为保证测量精度, 此时可改变变送器内部电流互感器抽头, 抽头选取参照表 2 。 表2 变送器内部电流互感器抽头选取方式 注: I1e为电流互感器一次额定值。 有的变送器的内部电流互感器无抽头可选, 可采用不同的输入电流分流器或 其它方法来达到同样目的。 3.6变送器输入上限值的确定。 3.6.1交流电压变送器和交流电流变送器的输入电压上限和输入电流上限 计算为 式中 、 被测一次电压、 电流上限值; 、 变送器输入电压、 电流上限值; 、 电压或电流互感器的变比。 3.6.2三相有功、 无功功率变送器的被测二次有功、 无功功率上限值和 计算为 式中 、 被测一次有

9、功、 无功功率上限值; 、 被测二次有功、 无功功率上限值。 无功功率变送器的标准表读值为 式中 接线系数, 按表3选取。 3.7确定检验点。采用上限等距法以确定检验点, 间距数不少于5。 3.8检验项目。 3.8.1变送器定期检验项目如下: 3.8.1.1外观检查; 3.8.1.2基本误差测定; 3.8.1.3输出纹波含量测定; 3.8.1.4绝缘电阻测量。 表 3 标准表接线系数 3.8.2修理后或新安装的变送器除应做定期检验项目外, 尚应加检下列项目: 3.8.2.1绝缘电压试验; 3.8.2.2绝缘电阻测定; 3.8.2.3功率因数引起的误差改变量的测定(仅适用于三相变送器); 3.8

10、.2.4交流被测量的电压和电流引起的误差改变量的测定; 3.8.2.5辅助电源电压引起的误差改变量的测定; 3.8.2.6不平衡电流引起的误差改变量的测定(仅适用于三相变送器); 3.8.2.7输出负载引起的误差改变量的测定(直流阻抗变送器必做, 其它变送器必要 时做)。 附 录 A 变送器的主要技术指标 (参 考 件) A1变送器输入值 输入额定电压: 100V。 输入额定电流: 5A; 1A。 A2变送器常见输出标称值 输出电压: 05V; -5V05V。 输出电流: 01mA; -1mA01mA; 420mA。 A3变送器输出负载能力 电流输出负载最大值应不小于: 电压输出负载最低值应不

11、大于: 3k; 5k。 A4输出纹波 输出纹波含量有效值不应超过输出上限值的0.3%; 响应时间不大于400ms。 A5允许过量输入 A5.1连续过量输入为标称值或上限值的120%。 A5.2短时过量输入应按下表A1的规定进行试验。 表A1 注: 1)试验用电流和电压是表中所列因数与较高标称值或参比范围上限或标 称使用范围上限的乘积。 A6电能变送器脉冲输出性能指标 A6.1脉冲宽度不小于10ms。 A6.2起动特性: 在额定输入电压、 频率及cos =1的条件下, 当其电流不小于额 定值的0.3%时, 应有脉冲输出。 A6.3截止特性: 当输入电压为110V、 输入电流为”0”时, 应无脉冲

12、输出。 A7变送器的绝缘电阻 各输入回路对外壳之间、 所有输入回路与输出回路之间、 各输入回路之间, 用500V直流摇表, 跨接于变送器上列各项回路之间、 加压持续1min后, 测得的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 A8变送器的电压试验 各输入回路对外壳加交流50Hz、 2kV电压, 持续1min; 输出回路对外壳加交流50Hz、 500V电压, 持续1min; 输入回路对输出回路之间加交流50Hz、 500V电压, 持续1min; 各输入回路之间加交流500Hz、 2kV电压, 持续1min。 A9基本误差测定 测定时, 所有影响量和被测量均应处于参比条件。各种影响量的参比条件和 试验用允许偏差见

13、表A2; 与被测量有关的参比条件见表A3。 表A2 影响量的参比条件和试验用允许偏差 续表 注: 1)标志一个参比范围时, 不允许有偏差。 2)参比值为20、 23或27。 3)能够标志参比频率。 4)如标志参比频率, 允许偏差为参比值的2%或标称使用范围的1/10(取其 较小值)。 5)对于带固定负载的变送器, 应为所带的实际负载值。 6)40A/m接近地磁场强度的最高值。 表A3 与被测量有关的参比条件 注: 1)三相对称系统中, 当每一线(或相)电压与其平均值之差1%, 各相电 流与其平均值之差1%时, 任意两相电流与相应电压之间的角度之差2。 A10影响量引起的允许误差改变量的测定 变送器的各影响量和被测量处于参比条件下, 当一个影响量在给定的标称使 用范围极限内改变时, 对应以等级指数百分数表示所产生的允许误差改变时的关 系见表A4。 注: 在A9和A10条中, 表A3和表A4的指标若与国标不符时, 以国标为准。 表A4 标称使用范围极限和允许误差改变量注: 1)当辅助电源取自被测量而试验接线又不能分离时, 全部的误差改变量 为100%。 2)畸变因数等级(A.B.C)应由制造厂说明, 波形的峰值因数在1.21.8 范围内。 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力调度通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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