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制度标准版本(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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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岗双责”制度标准版本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_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一)院长每半年对全院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

2、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二)党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对分管(联系)工作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三)二级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月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对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第六条党组成员每半年向院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二)院长每年要与全院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三)分管(联系)领导每年要与分管(联系)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

3、心两次以上;(四)二级班子成员每年要与其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四次以上;(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第八条领导与领导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第九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第十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院长汇报。第十一条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奖励:_成员奖励_元;二级班子

4、主要负责人奖励_元、副职奖励_元。第十二条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按人均奖的比例扣发一岗双责责任奖;(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_元。第十三条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第十四条干部职工受诫勉谈话(含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以院党组研究_决定或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该处分而隐瞒不报党组

5、研究被发现的,全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并对该责任人按_程序给处理。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试行。一岗双责医院应用一、医院_、分管副书记副院长、职能科负责人、业务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是本单位抓好医德医风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与医院签订的行风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要一手抓医院(科室)的业务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建设,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业务管理工作与医德医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三、严格按照医院科室职业道德建设评分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的奖罚直接挂钩。对工作中发现、反映出的问题列入个人及科

6、室的医德档案,认真处理,并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四、对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要认真调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州、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一岗双责”制度标准版本(二)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_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

7、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一)院长每半年对全院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二)党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对分管(联系)工作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三)二级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月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对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第六条党组成员每半年向院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

8、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二)院长每年要与全院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三)分管(联系)领导每年要与分管(联系)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四)二级班子成员每年要与其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四次以上;(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第八条领导与领导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第九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第十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

9、,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院长汇报。第十一条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奖励:_成员奖励_元;二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奖励_元、副职奖励_元。第十二条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按人均奖的比例扣发一岗双责责任奖;(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_元。第十三条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

10、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第十四条干部职工受诫勉谈话(含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以院党组研究_决定或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该处分而隐瞒不报党组研究被发现的,全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并对该责任人按_程序给处理。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试行。一岗双责医院应用一、医院_、分管副书记副院长、职能科负责人、业务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是本单位抓好医德医风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与医院签订的行风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要一手抓医院(科室)的业务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建设,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业务管理工作与医德医风工作紧密结合,做

11、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三、严格按照医院科室职业道德建设评分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的奖罚直接挂钩。对工作中发现、反映出的问题列入个人及科室的医德档案,认真处理,并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四、对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要认真调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州、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一岗双责”制度标准版本(三)一、院长及院班子成员在做好医疗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实施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兵把手,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做到既抓医院管理,又要完成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实现“一岗双责”,否则,追究双重责任。二、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在担任党

12、政职权的同时,又要兼任行风建设委员会及各纠风专业组织机构的正副主任或组长,全面行使行风建设工作职权,务实抓管理,务实抓行风建设,为我院行风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三、院长抓医院管理、科室建设的同时必须抓好全院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两者密切结合、加强科室管理与“人性化”服务新理念互联,实现优质服务、文明行医、杜绝生冷硬顶推,保持医务人员良好形象,深化“医疗服务承诺”,遏制各种不正之风,奖优罚劣,与科室经济利益挂钩。从而落实科主任既抓科室也抓行风建设的“科室双责制”。四、院长与药械科室签定的“纠风责任状”必须同院长“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杜绝在药品、器械招标、回扣等不正之风,违者追究政绩和经济处

13、罚,同时,追究院长、主管院长和科主任(科长)责任。“一岗双责”制度标准版本(四)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_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_(班子)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党_(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科室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

14、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一)院长每半年对全院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二)党_(班子)成员每季度定期对分管(联系)工作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三)二级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本科室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月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对本科室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第六条党组(班子)成员每半年向院党总支委员会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二)院长每年要与全院

15、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三)分管(联系)领导每年要与分管(联系)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四)二级(科室)班子成员每年要与其科室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四次以上;(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第八条领导与领导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第九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第十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院长汇报。第十一条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奖励。第十二条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酌情给予处罚:(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按人均奖的比例扣发一岗双责责任奖;(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_元。第十三条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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