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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复习备考知识,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加全面备考2014年的经济师考试,祝您学习愉快!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是: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 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产品质量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有限范围原则。产品质量法主要调整产品在生产、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活 动中发生的权利、 义务、责任关系。重点解决产品质量责任 问题,完善我国产品责任的民事赔偿制度。(2)统一立法、区别管理的原则。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政府技术监督 部门要实施强制性管理;
2、对其他产品则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3)实行行政区域统一管理、组织协调的属地化原则。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 采用地域管辖的原则。(4)奖优罚劣原则。国家一方面要采取鼓励措施,对质量管理先进的企业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 产品给予奖励;另一方面,要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惩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一)适用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范围。(二)产品质量责任。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的原因,在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因产品设计上的原因导致不合理危险(也称设计缺陷)。(2)制造上的原因产生的不合理危险(也称制造缺陷)。(3)因告知上的原因产生的不合理危险(也称告知缺陷、指示缺陷、说明缺陷)。(三)产品质量法对企业管理的要求。(四)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五)产品质量法明令禁止的产品质量欺诈行为。(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七)产品质量担保责任制度。(八)产品质量法对企业及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激励引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