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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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1春刑法总论离线作业一辅导答案1. 简述亲权的基本内容。简述亲权的基本内容。正确答案:人身方面的内容:(1)监护教育权。外国法中的亲权将监护权包括在内而且将监护和教育联系在一起。如法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权保护子女的安全、健康及道德品行。父母对子女负有照管、监督及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住所指定权。在法律中设有亲权的国家一般都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住所有指定权子女不得随便离开父母指定的居所或住所。(3)惩戒权。当未成年子女犯有劣迹时亲权人可在必要的范围内对其进行适当的惩戒。但不得损害子女的人格和侵害子女的身体健康更不得危及子女的生命安全。惩戒超出了必要限度属于对亲权的滥用。另外有些国家还

2、规定了亲权人对子女的姓氏设定权、子女交还请求权、职业许可权等等。财产方面的内容:(1)财产管理及使用、收益权。这里的管理权仅指对子女财产的保存和管理并且不得侵害子女的财产利益。(2)有限处分权。子女的财产属于其本人所有亲权人原则上不得代为处分。只有在为子女利益需要时经法院或监护机关批准父母才能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享有一定的处分权。(3)法定代理权和同意权。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各国法律均规定父母为子女的当然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为意思表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时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人身方面的内容:(1)监护教育权。外国法中的亲权,

3、将监护权包括在内,而且将监护和教育联系在一起。如法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权保护子女的安全、健康及道德品行。父母对子女负有照管、监督及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住所指定权。在法律中设有亲权的国家一般都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住所有指定权,子女不得随便离开父母指定的居所或住所。(3)惩戒权。当未成年子女犯有劣迹时,亲权人可在必要的范围内对其进行适当的惩戒。但不得损害子女的人格和侵害子女的身体健康,更不得危及子女的生命安全。惩戒超出了必要限度属于对亲权的滥用。另外,有些国家还规定了亲权人对子女的姓氏设定权、子女交还请求权、职业许可权等等。财产方面的内容:(1)财产管理及使用、收益权。这里的管理权,仅指对

4、子女财产的保存和管理,并且不得侵害子女的财产利益。(2)有限处分权。子女的财产属于其本人所有,亲权人原则上不得代为处分。只有在为子女利益需要时,经法院或监护机关批准,父母才能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享有一定的处分权。(3)法定代理权和同意权。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各国法律均规定,父母为子女的当然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为意思表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时,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2. 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是未上市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共9名。公司成立两年后,作为原发起人董事吴某未经股东大会同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是未上市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共9名。

5、公司成立两年后,作为原发起人董事吴某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将其所持股份的一半转让给项某。副经理梁某,经公司同意辞职,随即将其所持有该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温某。公司为了鼓励董事尽责,准备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由公司收购每个股东手中持有的10%股份,作为期权股份奖励对公司贡献大的董事,收购资金准备用当年的营业收入列支。某日中午,董事吴某用电话群呼的方式通知各股东下午两点召开股东大会,商讨用当年的营业收入收购股东手中10%的股份。会议虽经出席会议股东过半数通过,可股东林某认为,该决议损害股东利益,决定由其与另外5名股东一起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商讨就该决议向法院起诉或要求撤销该决议的事宜。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

6、准备提出再次发行股票,但怕募集不足,拟提出折价发行预案,同时决定增补董事。这时该公司小股东为了让能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当选,提议采用公司法规定的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遭到了大股东的反对。同时大股东还提出了两名董事候选人:一名是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公司经理;另一名是持有0.5%股份的70岁的退休工程师(拟作为独立董事人选)。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吴某可以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已经两年,作为发起人,他已经超过1年期的限制。但吴某可以转让的股份应该限制在每年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范围内。$梁某不可以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其作为副经理受公司高级

7、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规定的限制。$该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这属于给职工奖励,但注意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5%;也不应用当年的利润收购,而应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董事会提出的发行股份的预案不可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该公司小股东提议采用公司法规定的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增补董事不可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但该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大股东提出的两名董事候选人有资格当选。对于第一名候选人,由于公司法没有要求董事必须是股东,另外也没有经营

8、同类业务的限制。对于第二名候选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他也符合独立董事人选的条件。3. 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 A法律关系的形成以法律规则(规范)和法律事实为前提 B一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A法律关系的形成以法律规则(规范)和法律事实为前提B一切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自然人和财团法人C法律关系的概念不是和法律概念同时产生的D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不具有普遍的效力B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的形成以法律规则(规范)和法律事实为前提,A项正确。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国家。B项错误。法律关系的概念直到19世纪才成为

9、一个专门概念,法律关系的概念不是和法律概念同时产生的。C项正确。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具体的、现实的、针对特定人的,不具有普遍的效力,D项正确。故正确答案为B项。 4. 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是诺成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是诺成性合同。()正确本题考核定金与预付款的关系,表述正确。5. 有关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法人在清算阶段仍具有清理所必须的权利能力 B不同类有关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法人在清算

10、阶段仍具有清理所必须的权利能力B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各不相同,即使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也有差异C法人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D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均由法律直接规定ABC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法律限制,而非直接规定。6.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包括( )A.合法权益受到威胁B.避险行为只对造成危险的人或物造成损害C.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大于所避免的损害D.避险只是不得已才实行参考答案:ACD7. 如何正确地理解执法与守法的概念及关系?( ) A执法与守法的主体、客体(对象)相同 B执法的主体应守法,守如何正确地理解执法与守法的概念及关系?()A执法与守法的主体

11、、客体(对象)相同B执法的主体应守法,守法的主体也执法C执法与守法都包含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两方面D执法与守法均属于法的实施活动CD本题考查的是执法与守法的概念 执法与守法的主体是不同的,前者的主体是国家执法机关,后者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全体社会成员。执法的客体或者说对象是自然人和组织,守法只有守法的内容一说。A项错误。执法的主体应当守法,但是守法的主体却不一定能执法,B项错误。执法与守法都包含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两方面。执法与守法均属于法的实施活动。C、D项正确。 8. 对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

12、在量刑时应当实行( )A.吸收原则B.相加原则C.先减后加原则D.先加后减原则参考答案:C9. 某甲在1993年6月到1995年7月担任某玻璃厂(国有企业)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期间,在给其下属企业某经营部批玻璃过程中,先后6次收受该经营部经理乙某送的财物共计价值20万元。另外,甲某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民工工资单的方式,从某该厂财务科领走12万元。据查证,某甲系该玻璃厂(国有企业)聘任的劳动服务公司经理。( )A.对某甲应当依据97年10月1日生效的刑法以受贿罪和贪污罪论处B.对某甲应当适用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商业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侵占罪(职务侵占罪)论处C.对某甲一案,

13、97年10月1日生效的刑法没有溯及力D.某甲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C10. 下列情形中,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用限售股认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I下列情形中,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用限售股认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IF)份额B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C高校教授退休后按规定领取退休工资外,另从其他培训机构取得的各类补贴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满90日的外籍人员,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企业支付且不是由境外企业设在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E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8000元

14、正确答案:AC选项B: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退休工资外,另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选项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满90日的外籍人员,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是由该雇主设在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免税;选项E: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足1万元(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1.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7岁的姚鹃与8岁的王辉结伴而行,在路过一个工地时,王辉催促姚鹃赶快走,并猛推了一下走在前在放学回家的路上,7岁的姚鹃与8岁的王辉结伴而行

15、,在路过一个工地时,王辉催促姚鹃赶快走,并猛推了一下走在前面的姚鹃,致使姚鹃摔倒,经医院诊断姚鹃为轻度脑震荡。就姚鹃的医疗费及营养费问题,姚鹃的父亲与王辉的父亲发生了争执。如果需要起诉到法院,下列关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哪个是正确的()。A姚鹃是原告,王辉是被告B姚鹃的父亲是原告,王辉的父亲是被告C姚鹃是原告,王辉的父亲是被告D姚鹃的父亲是原告,王辉是被告A12. 试述理论界关于犯罪客体概念的争论。试述理论界关于犯罪客体概念的争论。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所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近些年来随着理论研究的进展,学者对通说观点提出质疑,并提出一些新的观点,主要有社会利益说、社会关系与生产力说、犯罪对象说、法益说等。13. 甲参加了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未来得及实施其他犯罪活动前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甲的行为属于( )A.预备犯B.实行犯C.帮助犯D.未遂犯参考答案:B14. 下列人员中,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的有( )。 A未成年子女 B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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