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92692730 上传时间:2023-07-29 格式:DOC 页数:79 大小:64.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79页
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79页
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79页
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79页
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7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1500字)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市和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学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小学招生工作。二、组织机构1.工作小组组长:焦虎东组员:刘军、薛宇、賀彦峰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组员具体实施招生工作,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工作。 3.工作要求优化服务,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三、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2、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四、招生办法(一)入学年龄凡在孟家湾乡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8月31日前出生的),均须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展滞后或丧失学习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应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二)报名录取1.在孟家湾乡有户籍的学龄儿童具有孟家湾乡户籍的学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

3、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在本辖区范围内优先原则录取:4.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报名入学。入学条件凡暂住在孟家湾乡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校入读小学,其父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父(母)在孟家湾乡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2、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榆阳区外来义务教育对象父母计划生育状况证明;3、父母双方在孟家湾乡有相对固定住所,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于开学第二日来学校预报名,经初

4、审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时间持该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校长安排到班额许可的班级就读。五、日程安排1、每学年初张贴孟家湾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填写、发放孟家湾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2、每学年开学第1-2日办理本校服务区新生入学登记手续,每学年开学第二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第3日日现场审核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材料,然后报名登记。六、招生区域孟家湾乡15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2(2124字)为认真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招生办法1、招生对

5、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2、志愿填报办法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3、招生计划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

6、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4、招生学校及专业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5、录取注册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6、中高职衔接招生根据省

7、教育厅湘教通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二、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

8、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2、明确职责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3、规范管理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

9、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4、大力宣传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5、严明纪律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6、加强考评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

10、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202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3(3406字)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

11、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二)招生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二、组织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一)招生对象1.高

12、中毕业生;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二)招生人数单独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如下: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11 长春医

13、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12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合计 9950 1910四、招生工作程序(一)报名条件1.符合吉林省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2.符合吉林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报名)

14、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3月2日9日。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报名。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三)现场确认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四)缴费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五)考试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2.考试形式:笔试。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