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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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办法为加强校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时科学有序处置校园新冠 疫情突发事件,有效控制疾病传播,根据新冠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制定本办法。一、病人隔离在校期间如发现师生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应立即让其戴好口 罩,迅速将其引至临时隔离留观室,登记周边人员信息并及时做 好疏散工作。二、询问流行病学史学校医务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测量,询问其是否有其他不适症 状,前14 天内是否有流行病学史(包括疫区旅行史、生活史,与 疫区人员、疑似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等情况。三、发热教职工和学生处置1. 教工和学生每日健康监测中,发现的发热病人,应该立即 向其发放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转移至临时隔离点复测,并

2、立 即核查:病例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病例、疑似病例 接触史、境外人员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相关情况立即 上报不得延误。2. 对体温异常但发病前 14 天无流行病学史的学生,要及时 联系家长,由家长带回居家观察或送医。家长一时无法到校接回 送医的,学校要安排专人将其送医就诊。相关人员要做好个人防 护。体温异常但发病前 14 天无流行病学史的老师应回家观察或 就医,不能带病上岗。学校落实专人,保持对患病学生或教工健 康状况了解并作好登记,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发热症状消 失 48 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 72 小时),经校医确认后 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

3、状的,需有医院 提供的医学证明。3, 发现体温异常并且发病前 14 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学校 要立即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疾控中心、镇(街道)和门。属地镇 (街道)安排医疗专用车将患者就近送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 构诊断治疗。排除病例,需经属地疾控机构出具证明后,方可返 校。4.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对班级、 教学楼、学校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和场所消毒,落实疫情控制措施。 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诊断以卫健部门为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 自散布疫情信息。四、现场消毒 出现疑似患者后,学校要在属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和新冠病例疫点消毒指南(第 一版

4、)(浙卫办)要求,及时、规范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厕 所等场所的消毒工作。五、密切接触者管理1. 密切接触者判定:出现新冠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学生同班 级、同寝室人员、任教教师,教师同办公室人员,其他与病人有 过接触人员。2. 学校为密切接触者配置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属地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病例所在班级学生、教师集中医学观察,同一楼层的学生居家医学观察;学生为寄宿生的, 所在寝室所有学生集中医学观察,寝室所在楼层的其他学生居家 医学观察。3. 学校获知师生家人中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应与属地疾 控中心对接,配合属地镇(街道)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管理。4. 疑似病例被排除后,其密

5、切接触者可解除医学观察。六、停复课标准 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 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一)停课标准1.班级停课:一个班级发现1 例新冠疑似或确诊病例,经流 行病学调查确定有密切接触的班级和所在班级均停课 2 周。学生 或教师家属出现确诊病例,经风险评估判定停课范围与时间。2.学校停课:14天内出现 2例及以上新冠疑似或确诊病例, 所在学校停课 2 周。(二)复课标准1.疑似病例被排除后,所在班级、学校即可复课。2.出现确诊病例时,由专家根据学校疫情形势进行风险评估 后方可复课。七、职责分工1 .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师生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升 师生个人防护能力;同时要立即根据本办法,细化制定切实可行 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并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相关 人员应急处置能力。2 .强化信息报送,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八、学校新冠疫情突学校新冠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注:14 天内无流行病学史的,校医要登记信息并跟踪就诊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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