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固定规则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492682272 上传时间:2023-10-19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5.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章程固定规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公司章程固定规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公司章程固定规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公司章程固定规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公司章程固定规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章程固定规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章程固定规则(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关于制订公司章程的决议本公司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万)元为一个表决权。1、股东东会成员员:自然然人股东东名;法人股东东名;2、法定定代表人人:;3、本公公司机构构设置,全体股股东表决决()为为通过,()为为否决;A、本公公司不设立董董事会,设执行行董事壹名;选选举 为为执行董董事;()B、本公公司不设设立监事会,设监事名;选选举为监事;()C、本公公司聘任任为总经经理;4、本公公司经营营期限 年。()5、全体体股东表表决通过过本公司司章程(全文附附后)全体股东东签名、盖章:年 月 日有限责任任公司公司章程程( 年 月 日股股东会议议通过)第一章 宗 旨

2、第一条 全全体股东东自愿出出示,设设立有限限责任公公司,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公司法法的规规定,制制定本章章程。第二章 公公司名称称和住所所第二条 公公司名称称:(以以下简称称公司)。第三条 公公司住所所:第三章 公公司经营营范围第四条 公公司经营营范围:第四章 公公司注册册资本第五条公公司注册册资本万万元人民民币,其其中货币币资金万元元人民币币,实物物万元人人民币,工业产产权万元元人民币币,非专专利技术术万元人人民币,土地使使用权作作价万元元。公司成立立后半年年内,依依法办理理实物、工业产产权、土土地使用用权转让让后的手手续,并并报公司司登记机机关备案案;公司司成立后后一个月月内,非非专

3、利技技术所有有人与受受让人(公司)签订技技术转让让合同,并报公公司登记记机关备备案。公司股东东(发起起人)出出资情况况表(公司加加盖公章章)股东(发发起人)名称或姓姓名存实实亡证件名称称及号码认缴出资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式持股比例例实缴出资资额(万万元)出资方式式出资时间间余额交付付期限备注公司变更更登记附表注注意:(1)“备注”栏填写写下列字字母:AA、企业业法人;B、社社会团体法法人;CC、事业业法人;D、国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E、自然人人;F、其它 (22)出资资方式填写写:货币、非非货币。第七条公公司成立立后应向向股东签签发出资资证明书书。股东东出资证证明一式式两联,一联交交该股

4、东东,一联联留公司司备案。第六章 股股东转让让出资的的条件第八条股股东之间间可以相相互转让让其全部部或部分分出资。第九条 股股东向股股东以外外的人转转让其出出资时,必须经经全体股股东过半半数同意;不同意意转让的的股东应应当购买买该转让让的出资资,如果果不购买买该转让让的出资资,视为为同意转转让。股股东不能能亲自办办理受让让或转让让等手续续时,可可以出具具书面委委托文书书,由被被委托人人代办属属股东本本人所有有的股东东受让、转让等等手续。经股东东同意转转让的出出资,在在同等条条件下,其他股股东对该该出资有有优先购购买权。第十条 股股东依法法转让其其出资后后,由公公司将受受让人的的姓名、住址及及受

5、让的的出资额额记载于于股东名名册。第七章 股股东的权利和义义务第十一条条股东享享有如下下权利:(一)参参加式推推选代表表参加股股东会并并根据其其出资份份额享有有表决权权;(二)了了解公司司经营状状况和财财务状况况。有权权查阅股股东会会会议纪录录和公司财务务会计报报告;(三)选选举和被被选举为为董事会会成员和和监事;(四)按按照出资资比例分分取红利利;(五)优优先购买买其他股股东转让让的出资资;(六)优优先购买买公司新新增注册册资本;(七)公公司终止止后,依依法分得得公司的的剩余财财产;(八)本本公司股股东共享享的其他他权利。第十二条条股东承承担的出出资;(一)遵遵守公司司章程;(二)按按期缴纳

6、纳所认缴缴的出资资;(三)依依其所认认缴的出出资承担担公司债债务;(四)在在公司办办理登记记注册手手续后,股东不不利抽回回投资。第八章 公司的组组织机构构及其产产生办法法、职权权议事规规则第十三条条股东会会由全体体股东组组成,是是公司的的权力机机构,行行使下列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司的经营营方针和和投资计计划;(二) 选举和更更换董事事、决定定有关董董事的报报酬事项项;(三) 选举和更更换由股股东代表表出任的的监事,决定有有关监事事的报酬酬事项;(四) 审议批准准董事会会或执行行董事的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准监事会会或监事事的报告告;(六) 审议批准准公司的的年度财财务预算算方案、决算方方

7、案;(七) 审议批准准公司的的利润分分配方案案和弥补补亏损方方案;(八) 对公司增增加或者者减少注注册资本本作出决决议;(九)对对股东向向股东以以外的人人转让出出资作出出决议;(十)对对公司合合并、分分立、变变更公司司形式,解散和和清算等等事项作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公司章程程。第十四条条 股东会会的首次次会议由由出资最最多的股股东召集集和主持持。出资资相同的的股东共共同协商商决定首首次会议议的召集集人及主主持人。首次股股东会议议,应根根据公司司规模大大小确定定公司是是否设立立董事会会、执行行董事、监事会会、监事事等事宜宜。第十五条条 股东会会会议由由股东按按照出资资比例行行使表决决权。第十

8、六条条 股东会会会议分分为定期期会议和和临时会会议,并并应于会会议召开开十五日日以前通通知全体体股东。定期会会议至少少应十二二个月召召开一次次,临时时会议由由代表四四分之一一以上表表决权的的股东或或三分之之一以上上的董事事或者监监事提议议方可召召开。股股东出席席股东会会议也可可书面委委托他人人参加,行使委委托书载载明的权权力。第十七条条 股东会会会议由由董事会会召集,董事长长主持。董事长长因特殊殊原因不不能履行行职务时时,由董董事长指指定副董董事长或或者其他他董事主主持。公公司不设设董事会会的由执执行董事事主持会会议或者者执行董董事指定定的其他他股东主主持会议议。第十八条条 股东会会议对所所议

9、事项项作出决决议,应应由代表表三分之之二以上上表决权权的股东东通过。股东会会应当对对所议事事项的决决定作出出会议记记录,出出席会议议的股东东应当在在会议记记录上签签名。会会议记录录应当保保存。第十九条条 公司董董事会成成员,包包括董事事长、副副董事长长由股东东会议表表决选举举产生;不设董董事会只只设执行行董事的的,由股股东推选选产生。董事会成成员、执执行董事事每届任任期三年年,任期期届满,连选可可以连任任。董事事或执行行董事在在任期内内,股东东会不得得无故解解除其职职务。董事会和和执行董董事行使使下列职职权:(一)负负责召集集股东会会,并向向股东会会报告工工作;(二)执执行股东东会决议议;(三

10、)决决定公司司经营计计划和投投资方案案;(四)制制订公司司的年度度财务预预算方案案、决算算方案;(五)制制订公司司的利润润分配方方案和弥弥补亏损损方案;(六)制制订公司司增加或或者减少少注册资资本的方方案;(七)拟拟定公司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公司形式式、解散散的方案案;(八)决决定公司司内部管管理机构构的设置置;(九)聘聘任或者者解聘公公司经理理,根据据经理的的提名,聘任或或者解聘公司副副经理、财务负负责人,决定其其报酬事事项;(十)制制订公司司的基本本管理制制度。第二十条条 董事会会由董事事长召集集并主持持。董事事长因特特殊原因因不能履履行职务务时,由由董事长长指定副副董事长长或其他他董事召

11、召集和主主持。三三分之一一以上董董事可以以提议召召开董事事会会议议,并应应予会议议召开十十日前通通知全体体董事。第二十一一条 董事事会的议议事方式式为会议议讨论;表决程程序为:董事长长或者执执行董事事提议,有表决决权的全全体董事事举手表表决通过过。董事会或或执行董董事会议议应对所所议事项项作会议议记录,出席会会议的董董事或者者股东应应当在会会议记录录上签名名。会议议记录作作为公司司的档案案材料予予以保存存。第二十二二条公司司经理,由董事事会或执执行董事事聘任或或者解聘聘。董事事长或执执行董事事可以兼兼任经理理,并对对董事会会或股东东会负责责,行使使下列职职权:(一)主主持公司司的生产产经营管管

12、理工作作,组织织实施董董事会或或执行董董事会决议议;(二)组组织实施施公司年年度经营营计划和和投资方方案;(三)拟拟定公司司内部管管理机构构设置方方案;(四)拟拟定公司司的基本本管理制制度;(五)制制定公司司的具体体规章;(六)提提请聘任任或者解解聘公司司副经理理、财务务负责人人;(七)聘聘任或者者解聘应应由董事事会或执执行董事事聘任或或者解聘聘的管理人员;(八)公公司章程程约定的的董事会会或执行行董事授授予的其其他职权权(九)经经理列席席董事会会或股东东会议。第二十三三条 公司司监事机机构的设设置,以以及监事事会成员员和召集集人由股股东大会会表决确确定。监事任期期每届为为三年。监事任任期届满

13、满,连选选可以连连任。董董事、执执行董事事、经理理及财务务负责人人不得兼兼任监事事。监事会或或监事行行使下列列职权:(一)检检查公司司财务;(二)对对董事或或执行董董事、经经理履行行公司职职务时违违反法律律、法规规或者公司司章程的的行为进进行监督督;(三)当当董事或或执行董董事和经经理的行行为损害害公司的的利益时时,要求求董事或执执行董事事和经理理予以纠纠正;在在得不到到纠正时时,可向向股东会会报告;(五)提提议召开开临时股股东会;(六)公公司章程程约定及及股东会会授予的的其他职职权;(七)监监事列席席董事会会或股东东会议。第二十四四条 董事事、执行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应当遵守守法律、行政法法

14、规以及及公司章章程,忠忠实履行行职务,维护公公司利益益,不得得利用在在公司的的地位和和职权,为自已已牟取私私利。董董事或执执行董事事、监事事、经理理执行公公司职务务时违反反法律、行政法法规或者者公司章章程的规规定,给给公司造造成损害害的,应应当承担担赔偿责责任。第九章 公公司的法法定代表表人第二十五五条 董事事长或执执行董事事为公司司的法定定代表人人,任期期为三年年,任期期届满,连选可可以连任任。第二十六六条董事事长或执执行董事事行使下下列职权权;(一)召召集主持持股东会会议和董董事会议议;(二)检检查股东东会议或或董事会会议的落落实情况况,并向向董事会会报告;(三)代代表公司司签署有有关文件件;(四)在在发生战战争、特特大自然然灾害等等紧急情情况时,对公司司事务行行使特别别裁决权权和处置置权,但但这类裁裁决权和和处置权权必须符符合公司司利益,并在事事后向董董事会或或股东会会报告;(五)提提名公司司经理人人选,交交董事会会或执行行董事会会议聘任任;(六)股股东会授授予的其其他职权权;(七)法法定代表表人拒不不履行股股东会议议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