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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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关于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报告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确保我州重点建设项目冬季安全生产,认真吸取浙江杭州“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教训,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新安办字202X3号)文件要求,我州及时下发文件,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市、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认真摸底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调查了解,我州区域内现有在建较大以上建设项目8个。

2、其中:公路建设项目个、桥梁建设项目4个、电力建设项目2个、水利建设项目12个、石化建设项目6个、矿山建设项目8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一般工业建设项目5个、其它建设项目1个,包括投资规模上亿元的建设项目17个。 二、专项督查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文件要求,结合巴州实际,我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巴安办字20280号),及时安排,认真部署,摸清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了做好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州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国资委、质监局、

3、煤炭工业管理局、安监局等部门按照行业系统进行清查,并将清查情况及时汇总州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掌握全州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认真查找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各县市、各部门按照要求对主要在建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建筑施工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和监理单位资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使用和维修情况,地下工程开挖过程中对围岩变化、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雪崩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主要在建项目基本能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开展工作,但个别在建项目也存在一些安全生产问

4、题,查出事故隐患26条,各县市、各部门督察组结合本地实际和各行业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都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下发整改指令书1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较差。个别在建项目负责人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问题比较突出。如:中国武警水电二总队x县柳树沟水电项目、库库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混乱,缺乏应有的管理程序。 (二)宣传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建设单位“三级安全教育”不落实,特殊岗位、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责任不清,未持证上岗。工人安全技术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存在。 (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落

5、实。无安全教育、交接班、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处理等记录。 (四)源头把关不严,安全生产条件较差。部分建设项目未认真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存在先开工、后补办或不办手续等情况。如:x县金特钢铁公司、查岗诺尔铁矿建设项目未按照要求办理建设“三同时”手续。 (五)未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未按照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提取安全费用,未给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 (六)施工现场存在突出问题。有的矿区道路未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有的施工现场杂乱,有的洞口有碎石散落,有的矿山企业存在以探代采、非法生产问题,有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采暖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有的配电室没有门或不上锁,有

6、的煤矿存在瓦斯、顶板、水火、煤尘、供电等隐患。如x县卫东煤矿、鑫隆煤矿、华安煤矿等。 四、建议及措施 针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各部门及时给在建项目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督察组要求各在建项目要认真对待此次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一)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在建重点项目的安全检查力度,要抓紧时间强化整改,针对在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指出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 (二)加强在建项目单位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抓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努力提高在建项目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各级政府在研究重点建设项目时,在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提前介入,严把安全关口,把安全设施“三同时”作为前置条件,未履行有关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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