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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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你好,就你描绘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早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那么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假如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第一,

2、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按此规定哪怕是根底工资,也要再补给你11个月的工资。第二,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必须执行的,你至少可以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休假,按人力资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施行方法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使按根本工资计算也行。第三,无论是仲

3、裁或诉讼,你就以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属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四,假如单位不支付上述费用,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第五,单位没有建立国家法定的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是违法的,可以按当地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交有关费用,建全各项保险。2、上述费用除第五项外你可以作出准确的计算,第五项要找当地社保机构咨询后才能算清。未签劳动合同工伤的赔偿标准 未签劳

4、动合同如何赔偿?这个话题一直是大家所关心的,但是很少有人详细理解,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下面来看看!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一、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如劳动者工作1年后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二、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1、2

5、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假如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从而使原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在劳动合同法未施行前,由于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那么没有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不一样,没有劳动合同终止必须提早三十天通知对方的规定。3、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6、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缺乏三年的为六个月。拓展:企业工伤事故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7、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工)单位的法定义务。就工伤保险来说,工伤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当前,我国境内相当一局部用工单位和个人还没有树立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法律意识,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又往往采取逃避或者

8、推卸责任的方法,从而给企业开展造成不利影响,给社会和谐带来不安定因素。为此,凡用工单位都应当本着为员工利益、为企业开展、为社会和谐着想的原那么,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员工发生保险事故时,依法及时为员工申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否那么,将承当有关费用的负担责任。那么,用工单位或员工个人该如何应对和处理工伤事故呢?一是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形可以认定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9、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惹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情形的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_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成心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二是要熟悉工伤申报、认定的相关程序。职工发惹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10、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才能的,应当进展劳动才能鉴定。劳动才能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

11、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展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获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展调查核实。三是要清楚社保部门工伤认定流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保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

12、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根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好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职工发惹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

13、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四是要理解职工工伤治疗费用的负担内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详细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根本医疗保险方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效劳协议的医疗机构进展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

14、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承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15、、生活大局部不能自理或者生活局部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五是必须承当工伤保险相关责任。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当举证责任。假如员工发生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承当;而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当;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

16、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补交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所以,假如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员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当,对于员工来说,不存在实际上的损失。未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大家是否清楚呢?下面!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首先,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确实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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