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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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2021年高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单位名称:XXXX部门:XXXX日期:2021年XX月XX日管理制度2021年高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高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关的物业管理文本,高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证区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高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保证区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

2、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亦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购置固定资产应由两人以上经办,并提供两家以上经销商同类产品价格、质量等信息,采取比价采购办法,必要时进行公开招标,确保质优价廉。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实行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部固定资产由中心设置总帐和明细帐,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明确专人负责,实行集中管理。各单位窗口使用统一配置的固定资产,并负责日常管理和养护。固定资产每年应全面盘点一次,由中心管理与使用单位共同实施,做到帐、卡、物相符。第五条

3、固定资产的修理。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固定资产的大修,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办人应提供两家以上修理部门编制的大修预算,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销帐。固定资产的非正常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上报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销帐。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报损。对非正常原因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追究其责任。财产被盗或发生其他重大损失事故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按照财产保险和领导批示处理。

4、属于责任事故,应视情节和损失情况,由责任人赔偿损失部分或全部,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处理。第八条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外借、出租固定资产。物业经理人:. 篇2:处置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的函关于处置H区广中路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的函区财政局:根据H区财政局制定的H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虹财202114号)等有关规定,我街道现对历年来部分超过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申报。其中制冷设备138(台、套)、机械设备13(台、套)、电子设备96(台、套)、家具1961(台、套)共计2208(台、套),价值2837157.92元。特此函告。S

5、市H区广中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12月28日篇3:市委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市委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办公室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办公室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固定资产的标准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号令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六章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的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包括:1.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电话机等;2.电器设备:电视机、影像

6、设备、空调等;3.家具:办公桌、沙发、椅子、保险柜、文件柜等;4.交通设备:车辆等。二、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办公室行政科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的购买、调入、调出、报废、入帐、统计的管理。各科室要指定一人负责保管所在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对各项资产进行妥善保管,以防资产被盗、损坏或流失。三、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手续办公室各科室购买固定资产,应填报固定资产申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方可购置,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程序办理购置。办公室各科室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先到行政科办理登记手续,方可使用,其报销审批手续按市委办公

7、室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四、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处置包括调拨、报废、估价处理等。办公室各科室处置的固定资产须填报固定资产处理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领导审批,由行政科按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各科室不得自行处理,残值收入不允许单位或个人截留。五、固定资产的赔偿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人人应爱护固定资产,珍惜公共财物,固定资产不得占为私有或自行处理,如属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行为严重者应追究相应责任。六、固定资产被盗(抢)、丢失的处理固定资产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如发生被盗(抢)或丢失,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七、固定资产的清查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年报工作(每年12月10日至20日),办公室各科室按要求进行自查,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一式二份),由行政科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优质文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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