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变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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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实施管理,规范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以下简称“变更”) 行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 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 号)、国家投资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发2003122 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及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 变更管理工作,其他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变更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二、优化、完

2、善原规划设计;三、符合规划设计规程、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四、提高规划设计质量、节省工程投资;五、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安全隐患,确保项目投资目标的实 现。第四条 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如确需调整变更,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项目区位置、项目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能变更。因变更造成项目投资超出原批复预算的部分,原则上由地方 自筹解决,资金结余按原拨款渠道返回。第五条 变更包括以下两种类型一、一般调整和设计变更项目建设位置调整的地块面积占建设总规模的比例小于 10%、建设总规模不减少、新增耕地率不减少或项目投资预算不增 加。二、重大调整和设计变更项目建

3、设位置调整的地块面积占建设总规模的比例大于等于 10%、建设总规模减少、新增耕地率减少或项目投资预算增加。第六条 下列情况可以提出变更一、原规划设计与预算书存在错、漏、重、缺部分;二、由于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导致规划设计与实际自然条 件(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无法指导施工;三、为推广先进技术,采用先进工艺,降低工程成本,节约 工程投资;四、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文物或生态环境保护、国家 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五、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第七条 变更的审批程序一、一般调整和设计变更审批程序。一般变更由项目所在地 县(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厅土地整理中心申报,省厅土地整理中 心

4、对变更资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踏勘核实,形成变更现场踏勘 报告,并予以审批,审批结果报省厅备案。二、重大调整和设计变更审批程序。重大变更由项目所在地 县(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厅土地整理中心申报,省厅土地整理中 心对变更资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踏勘核实,形成变更现场踏勘 报告,并报省厅审批。第八条 变更审批期限原则上为15 个工作日,15 个工作日内 不能给予答复的,经本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第九条 变更方案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变更情况应在 项目区进行公告,征求当地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第十条 变更应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

5、位意见,遵守工程 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越权审批变更,不得先实施 后报批。未经批准变更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第十二条 不得借变更之名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谋取 不正当利益。经批准的变更原则上不得再次变更。第十三条 因变更设计失误引起的工程重大损失,应追究变 更设计单位的责任。由于施工单位施工不当引起的变更,其废弃 工程不予计价,返工或变更工程超过原相应工程合同价的工程费 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返工或变更工程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不得延误合同工期。第十四条 经审批同意的变更,其费用变化纳入决算;未经 批准的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第十五条 项目

6、变更后的工程实施,原则上由原施工合同单 位承担。原施工合同单位不具备承担变更工程施工能力的,项目 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应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附件:1、项目变更申报资料的要求2、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审批表3、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对比表4、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前后分项工程量和预算变化对比表二 00 八年十月十五日项目变更申报资料的要求1、项目变更审批表;2、项目变更申请(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以红头文件申请) 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变更原因及依据、变 更内容及范围,是否涉及项目建设位置调整及调整比例、建设规 模减少、新增耕地率减少

7、、预算投资增加;3、省厅下达的原规划设计批复(指财政厅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通知);4、项目变更说明(指规划设计和预算变更的详细说明)|;5、项目变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对比表;6、项目变更前后变更部分的分项工程量和预算变化对比表;7、项目变更前变更部分的单体设计图、变更后变更部分的单体 设计图;8、项目变更前的现状图和规划图、变更后的规划图;9、项目规划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意见;10、项目变更涉及到的有关部门意见和公众参与意见;11、项目变更方案专家论证意见。12、项目规划方案发生重大调整的,重新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文本、 预算书、图册。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审批表项目名称项目立项年度项印性质(

8、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类型(重点、示范、补助)项目区地貌类型(平原、丘陵)项目建设规模(公顷)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公顷)项目新增耕地率()项目建设期限(年)项目预算价(万元)变更原因及内容: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项目施工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项目监理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对比表类 地项目设计变更前的面积公顷1前后 增减 面积 (公顷)地 用 农地 用 用 建未利 用地耕 地园 地林地牧 草 地其他农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未利用土地其它土地农用地林 园nnn地 草 牧建设用地创地O地股地OnOn未利用地更ti 变公 IT z(x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前后分项工程量和预算变化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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