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考民诉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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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司考民诉法总结 1、民事诉讼及民诉诉讼法 1、按照规定的内容,民诉法师程序法。按照调整社会关系是部门法。法律地位是基本法。 2、民诉法公法。1991年,两次修改,12年修正。公益诉讼、恶意诉讼、诉讼保全制度。2012年新增简易程序的小额诉讼程序。 3、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是非讼性质案件。 4、处分原则。改变诉讼请求;辩论原则是事实和证据。考点 2、基本制度 1、法定权(证明责任、简易程序、)不能用处分权。 2、超判,漏判违法处分原则,设计事实和证据违返辩论原则。 3、不公开审理一定不公开质证。反之不必然。 4、回避申请作出前,停止工作,复议回避作出前不停止工作。 5、人民陪审员是审判人

2、员。 6、普通程序合议制、简单程序独任制。 7、选民资格案件,合议制,单一合议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第三章、诉 1、变更之诉。离婚(婚姻无效不是,是消极确认之诉)、赡养变更、3撤、3费之诉。 2、反驳与反诉,反诉是新的独立的诉。 3、当事人合并是主体合并。 4、反诉和本诉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反诉在二审、再审程序中都可以申请。 5、诉讼请求(给付、确认)、诉讼标的(法律关系侵权、合同)第四章主管和管辖 1、中院管辖重大涉外、重大影响、最高确认的案件。国内仲裁保全(基层法院)其余中院。 2、原告就被告, 离婚案件:双方都离开住所(原告就被告);原告没离开,(原被告所在地都可管),人身不自由

3、:双方都不自由(原告就被告);被告不自由(被告就原告)追索三费(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被告在同一辖区(原告就被告),不在统一辖区(原被告均可) 被告下落不明、国外:财产纠纷(原告就被告);身份关系纠纷(被告就原告);共同海损、海难救助案件,被告没有管辖权。(均是住所地)特殊地域管辖: 网络交易:交付方式,虚拟交付:双方住所地;其他交付:收货地和被告住所地。公司诉讼:一律由公司住所地管辖。 侵权纠纷:侵权实施地、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 专属管辖:不动产、农村土地纠纷、建设施工合同、房屋租赁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港口作业纠纷:海事法院、港口所在地法院。 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地、主要遗

4、产所在地。协议管辖:财产协议书面达成,一审法院。 格式合同。消费者可以主张协议无效(无明显标注的)。有独三无独三,不可提管辖权异议。 2、二审可不开庭审理。 3、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用裁定,延期审理用决定。 4、移送管辖。纠错,受理后发现没有管辖权。 5、管辖权转移是微调 6、不动产管辖时专属管辖。 7、专利基层管体验管辖的平衡。 8、管辖横定;受理时管辖权,一直都有管辖权(比如被告搬家) 9、侵权行为地,侵权实施地都有管辖权。 10、受理错管辖权,报请错误,移送管辖。 11、下落不明。财产纠纷,原告就被告,身份确认是被告就原告。第五章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民法中的当事人一方人

5、数众多是多少人一般指10人以上,民诉规定诉讼代表人2-5人,行政诉规定诉讼代表人1-5人 2、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个人不可以。 3、第三人撤销之诉(三撤),包括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管辖法院是做出文书的法院。 4、三撤。变更之诉、形成之诉。三撤和再审不同时存在,再审吸收三撤。 5、公益诉讼。没有完全被剥夺诉讼的撤诉权,但限制了申请撤诉的时间。 6、公益诉权和私益诉权并行不被。公益诉讼可以支持私益诉权。 7、公益诉讼三大功能。救济、预防、支持私益诉讼。 8、有独三既不同意原告,也不同易被告,提出独立诉讼请求。 9、无人和限人是本人和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幼儿

6、园作为共同被告) 10、只诉用工单位,不能增加派遣单位,诉派遣应当追加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 12、外国人找律师代为诉讼,只能是中国人。第六章、民事诉讼辅助和保障制度 1、一审再审期限都可变。 2、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能电子送达。当事人同意才可电子送达。 3、转交送达被强制人、军人、采取强制性措施人。 4、简易程序案件、支付令不可公告送达,国内公告60日,涉外3个月。 5、诉前保全依申请金额相当30起诉,诉中保全金额不超过30%(可依职权、或申请)。保全用裁定,可复议一次,不停止执行。执行前保全5日。 6、诉讼强制措施: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前两个合议庭、独审)、罚款(个人10万以下,单位5-

7、100w)、拘传(拘传票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和拘留(15天)(后三个院长批,罚款拘留决定书) 7、罚款和拘留上一级复议。 8、指定期间通常情况下是不应任意改变的,但如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9、文书在途的期间不算,人在途的期间算。 10、法定期间分为,绝对不可变和相对不可变。 11、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期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顺延期间。不是依职权 12、在涉外案件中民诉法不受一审审限和二审审限的限制。 13、先予执行只能依靠申请不能依靠职权。诉总。 1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同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不停止执行。 15、调解书不能留置。 16、电子

8、送达,不回复视为拒绝电子送达。 17、10日申请顺延。 18、诉前保全48h做出,保全期限已过,由法院解除保全,不自动解除。 19、强制执行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双倍补偿。第七章、法院调解 1、一审调解结案不需要做调解书3个。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2、二审必须做调解书 3、送达生效(签收生效)。调解书可以再审不能上诉。 4、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具有执行力,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不等于必然有执行力。 5、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可以是检查建议和抗诉。 6、担保人拒签调解书不影响调解书约束力,因其担保责任在担保书中规定。 7、涉外调解可以做判决书。 9、

9、民诉很少考应当和可以区别。与刑诉不同。 10、不需要做调解书(3个),双方签字就生效。 11、二审做出调解书,一审判决视为被撤销。不需要专门制作裁定再撤销一审 第八章、证据证明 1、民诉举证倒置:3+1:环境侵权、医疗纠纷、共同风险(因果关系倒置)1:倒置过错要件:搁置物、悬挂物治害案件。 2、高度盖然性为标准、合理排除为例外 3、证明四个环节:取证、举证、质证、认证(法院) 4、三种非法证据排除:严重侵害他人权益;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 5、当事人有异议或法院认为有必要,鉴定人必才须出庭。 6、专家辅助人谁申请谁承担,不是垫付,不适用回避原则。 7、证人签保证书。无人和限人可以不签保证书,其

10、他不签保证书不能作证。 8、要借钱,是间接证据,注意关键字 要。 9、证明。证明责任后果是一种不利后果(败诉风险),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明责任后果才会出现。对案件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会在原被告间相互转移。 10、法院依职权调查:程序性环节(管辖权、代理人权限、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回避原则) 11、取证期限限制。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天。 12、法院采取证据保全,可以免除有关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 13、质证主体只能是当事人。涉及商业秘密、隐私、国家利益的属于法定不公开质证(区别依申请的不公开审理)。 14、

11、经过公证的书证大于一般书证,不一定大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 15、自认、自诺。预决事实相对免证(原告)。证明责任只能法定,不允许裁定和约定。 16、证据迟交,如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训诫,不罚款) 17、文书提交命令(书证、举证届满前、书面提出申请)。第九章、普通程序 1、一审案件=普通诉讼程序+简易诉讼程序。 2、起诉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证据来源。案由不是诉状必须要求的。 3、审判长核实双方身份和案由。质证法定。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审判长有意见可签字,人有遵守原则。 4、当庭宣判的10天后发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放判决书。 5、驳回诉讼请求属于判决,不属于裁定。(区别

12、记忆驳回起诉) 6、对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提起上诉(3个),其他裁定均为一审终审。 7、法院按照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可以同一是由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8、离婚判决不准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的事实的,在起诉6个月后。 9、离婚案件,精神赔偿需要法院释明。法院一般不主动走访、勘察。 10、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组织质证。 11、主动释明。离婚案件精神赔偿、公益诉讼、法律关系认定和当事人主张不一致(变更诉讼请求)。 12、法院不能主动。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应诉管辖)、执行程序原则依申请。 13、判决:实体问题(书面);裁定:一般程序问题(可口头、不予受理书面);决定

13、(法院内部实务,回避、延期审理、罚款拘留、诉讼法减免、法院自行启动再审,依申请再审用裁定,当事人申请顺延期限)除了决定和判决其余大部为裁定。 14、复议。回避、保全、先予执行本院复议;执行行为异议、执行管辖裁定上一级复议;罚款拘留决定上一级复议。 15、可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小额诉讼裁定不可以上诉);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裁定既能上诉也可再审。 16、判决:最高法判决、小额判决、特别程序、公式催告程序判决及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不能上诉(一审终审) 17、裁定中止诉讼。裁定笔误。第十章、简易程序 1、小额。省级上年度收入30%以下的。 2、简易程序。可不毕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

14、顺序进行。裁判文书可对认证的事实或判决理由部分适当简化。 3、所有诉讼案件,都不可以书面审理。仲裁可以书面审理。 4、二审发回重审,不可提管辖权异议。一审答辩期限届满前提出。 5、海事案件可以用小额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人身、涉外、公益、知产不可小额。 6、可以约定简易程序。不可约普通。 7、双均为公民(代表审理案件,人数众多10人)既可以向原审法院也可以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两家都申请,原审法院优先。小额再审,使用一审普通程序(合议制)。 8、一审小额程序错了可申请再审,不适用一审终审。裁判错了不可以申请再审(一审终审)。第十一章、二审程序 1、四种可以不开庭审理的: 1、单独程序案件: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2、上诉请求明显不成立; 3、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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