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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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条例编稿时间间: 220111-111-244 099:044:311 来源源:电子子政务办办 作者者:不详详 字体体: 大大中小 (双双击滚屏屏) 19999年4月月3日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国务院院令第2262号号发布根据20002年年3月224日国务院院关于修修改的决定定修订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加强对住住房公积积金的管管理,维维护住房房公积金金所有者者的合法法权益,促进城城镇住房房建设,提高城城镇居民民的居住住水平,制定本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例适用于于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境内内住房公公积金的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和监督。本条例所所称住房房公积金金,是指指国家机机关

2、、国国有企业业、城镇镇集体企企业、外外商投资资企业、城镇私私营企业业及其他他城镇企企业、事事业单位位、民办办非企业业单位、社会团团体(以以下统称称单位)及其在在职职工工缴存的的长期住住房储金金。第三条职工个个人缴存存的住房房公积金金和职工工所在单单位为职职工缴存存的住房房公积金金,属于于职工个个人所有有。第四条住房公公积金的的管理实实行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委委员会决决策、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运运作、银银行专户户存储、财政监监督的原原则。第五条住房公公积金应应当用于于职工购购买、建建造、翻翻建、大大修自住住住房,任何单单位和个个人不得得挪作他他用。第六条住房公公积金的的存、贷贷利率由由中国人人

3、民银行行提出,经征求求国务院院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的的意见后后,报国国务院批批准。第七条国务院院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会会同国务务院财政政部门、中国人人民银行行拟定住住房公积积金政策策,并监监督执行行。省、自治治区人民民政府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会同同同级财财政部门门以及中中国人民民银行分分支机构构,负责责本行政政区域内内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法规规、政策策执行情情况的监监督。第二章机构及及其职责责第八条直辖市市和省、自治区区人民政政府所在在地的市市以及其其他设区区的市(地、州州、盟),应当当设立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委员会会,作为为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的决决策机构构。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委委员会的的成员

4、中中,人民民政府负负责人和和建设、财政、人民银银行等有有关部门门负责人人以及有有关专家家占1/3,工工会代表表和职工工代表占占1/33,单位位代表占占1/33。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委委员会主主任应当当由具有有社会公公信力的的人士担担任。第九条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委员员会在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方面履履行下列列职责:(一)依依据有关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制定和和调整住住房公积积金的具具体管理理措施,并监督督实施;(二)根根据本条条例第十十八条的的规定,拟订住住房公积积金的具具体缴存存比例;(三)确确定住房房公积金金的最高高贷款额额度;(四)审审批住房房公积金金归集、使用计计划;(五)审审议住房房公积金

5、金增值收收益分配配方案;(六)审审批住房房公积金金归集、使用计计划执行行情况的的报告。第十条直辖市市和省、自治区区人民政政府所在在地的市市以及其其他设区区的市(地、州州、盟)应当按按照精简简、效能能的原则则,设立立一个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负责住住房公积积金的管管理运作作。县(市)不不设立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前款规定定的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可以以在有条条件的县县(市)设立分分支机构构。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与其其分支机机构应当当实行统统一的规规章制度度,进行行统一核核算。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是是直属城城市人民民政府的的不以营营利为目目的的独独立的事事业单位位。第十一条条住房

6、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履行下下列职责责:(一)编编制、执执行住房房公积金金的归集集、使用用计划;(二)负负责记载载职工住住房公积积金的缴缴存、提提取、使使用等情情况;(三)负负责住房房公积金金的核算算;(四)审审批住房房公积金金的提取取、使用用;(五)负负责住房房公积金金的保值值和归还还;(六)编编制住房房公积金金归集、使用计计划执行行情况的的报告;(七)承承办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委委员会决决定的其其他事项项。第十二条条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委员员会应当当按照中中国人民民银行的的有关规规定,指指定受委委托办理理住房公公积金金金融业务务的商业业银行(以下简简称受委委托银行行);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应

7、应当委托托受委托托银行办办理住房房公积金金贷款、结算等等金融业业务和住住房公积积金账户户的设立立、缴存存、归还还等手续续。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应当当与受委委托银行行签订委委托合同同。第三章缴存第十三条条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应当在在受委托托银行设设立住房房公积金金专户。单位应当当到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办理理住房公公积金缴缴存登记记,经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审审核后,到受委委托银行行为本单单位职工工办理住住房公积积金账户户设立手手续。每每个职工工只能有有一个住住房公积积金账户户。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应应当建立立职工住住房公积积金明细细账,记记载职工工个人住住房公积积金的缴缴存、提提

8、取等情情况。第十四条条新设立立的单位位应当自自设立之之日起330日内内到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办理理住房公公积金缴缴存登记记,并自自登记之之日起220日内内持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的审审核文件件,到受受委托银银行为本本单位职职工办理理住房公公积金账账户设立立手续。单位合并并、分立立、撤销销、解散散或者破破产的,应当自自发生上上述情况况之日起起30日日内由原原单位或或者清算算组织到到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办理变变更登记记或者注注销登记记,并自自办妥变变更登记记或者注注销登记记之日起起20日日内持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的的审核文文件,到到受委托托银行为为本单位位职工办办理住房房公积金金账户

9、转转移或者者封存手手续。第十五条条单位录录用职工工的,应应当自录录用之日日起300日内到到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办理缴缴存登记记,并持持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的审核核文件,到受委委托银行行办理职职工住房房公积金金账户的的设立或或者转移移手续。单位与职职工终止止劳动关关系的,单位应应当自劳劳动关系系终止之之日起330日内内到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办理理变更登登记,并并持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的审审核文件件,到受受委托银银行办理理职工住住房公积积金账户户转移或或者封存存手续。第十六条条职工住住房公积积金的月月缴存额额为职工工本人上上一年度度月平均均工资乘乘以职工工住房公公积金缴缴存比例例。

10、单位为职职工缴存存的住房房公积金金的月缴缴存额为为职工本本人上一一年度月月平均工工资乘以以单位住住房公积积金缴存存比例。第十七条条新参加加工作的的职工从从参加工工作的第第二个月月开始缴缴存住房房公积金金,月缴缴存额为为职工本本人当月月工资乘乘以职工工住房公公积金缴缴存比例例。单位新调调入的职职工从调调入单位位发放工工资之日日起缴存存住房公公积金,月缴存存额为职职工本人人当月工工资乘以以职工住住房公积积金缴存存比例。第十八条条职工和和单位住住房公积积金的缴缴存比例例均不得得低于职职工上一一年度月月平均工工资的55;有有条件的的城市,可以适适当提高高缴存比比例。具具体缴存存比例由由住房公公积金管管

11、理委员员会拟订订,经本本级人民民政府审审核后,报省、自治区区、直辖辖市人民民政府批批准。第十九条条职工个个人缴存存的住房房公积金金,由所所在单位位每月从从其工资资中代扣扣代缴。单位应当当于每月月发放职职工工资资之日起起5日内内将单位位缴存的的和为职职工代缴缴的住房房公积金金汇缴到到住房公公积金专专户内,由受委委托银行行计人职职工住房房公积金金账户。第二十条条单位应应当按时时、足额额缴存住住房公积积金,不不得逾期期缴存或或者少缴缴。对缴存住住房公积积金确有有困难的的单位,经本单单位职工工代表大大会或者者工会讨讨论通过过,并经经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审核,报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委委员会批批准后,可

12、以降降低缴存存比例或或者缓缴缴;待单单位经济济效益好好转后,再提高高缴存比比例或者者补缴缓缓缴。第二十一一条住房公公积金自自存人职职工住房房公积金金账户之之日起按按照国家家规定的的利率计计息。第二十二二条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应当为为缴存住住房公积积金的职职工发放放缴存住住房公积积金的有有效凭证证。第二十三三条单位为为职工缴缴存的住住房公积积金,按按照下列列规定列列支:(一)机机关在预预算中列列支;(二)事事业单位位由财政政部门核核定收支支后,在在预算或或者费用用中列支支;(三)企企业在成成本中列列支。第四章提取和和使用第二十四四条职工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的,可可以提取取职工住住房公积积金账

13、户户内的存存储余额额:(一)购购买、建建造、翻翻建、大大修自住住住房的的;(二)离离休、退退休的;(三)完完全丧失失劳动能能力,并并与单位位终止劳劳动关系系的;(四)出出境定居居的;(五)偿偿还购房房贷款本本息的;(六)房房租超出出家庭工工资收入入的规定定比例的的。依照前款款第(二二)、(三)、(四)项规定定,提取取职工住住房公积积金的,应当同同时注销销职工住住房公积积金账户户。职工死亡亡或者被被宣告死死亡的,职工的的继承人人、受遗遗赠人可可以提取取职工住住房公积积金账户户内的存存储余额额;无继继承人也也无受遗遗赠人的的,职工工住房公公积金账账户内的的存储余余额纳入入住房公公积金的的增值收收益

14、。第二十五五条职工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账户内内的存储储余额的的,所在在单位应应当予以以核实,并出具具提取证证明。职工应当当持提取取证明向向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申请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应当当自受理理申请之之日起33日内作作出准予予提取或或者不准准提取的的决定,并通知知申请人人;准予予提取的的,由受受委托银银行办理理支付手手续。第二十六六条缴存住住房公积积金的职职工,在在购买、建造、翻建大大修自住住住房时时,可以以向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申请请住房公公积金贷贷款。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应应当自受受理申请请之日起起15日日内作出出准予贷贷款或者者不准贷贷款的决决定,并

15、并通知申申请人;准予贷贷款的,由受委委托银行行办理贷贷款手续续。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的风险险,由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承承担。第二十七七条申请人人申请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的,应应当提供供担保。第二十八八条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在保证证住房公公积金提提取和贷贷款的前前提下,经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委委员会批批准,可可以将住住房公积积金用于于购买国国债。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不不得向他他人提供供担保。第二十九九条住房公公积金的的增值收收益应当当存人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在在受委托托银行开开立的住住房公积积金增值值收益专专户,用用于建立立住房公公积金贷贷款风险险准备金金、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的管管理费用用和建设设城市廉廉租住房房的补充充资金。第三十条条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的管理理费用,由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按照照规定的的标准编编制全年年预算支支出总额额,报本本级人民民政府财财政部门门批准后后,从住住房公积积金增值值收益中中上交本本级财政政,由本本级财政政拨付。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的的管理费费用标准准,由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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