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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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劳动关系管理方法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开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表达择优录用的原那么。第二条 职责1. 行政部负责办理的、录用手续,并进行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 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2. 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3. 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那么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在全面评估的根底上择 优录用人才。1. 回避原那么1.1 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1.2 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防止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 关系出现。2. 不能录用原那么2.1 在集团各公司效劳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 用);2.2 未满 16 周岁的人员

2、;2.3 体检不合格者;2.4 精神和心理不安康者;2.5 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1. 招聘类型1.1 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1.2 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2. 招聘条件2.1 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2.2 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2.3 新工程组建或增加编制时;2.4 公司需储藏人才时;2.5 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2.6 其他人力资源需求。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3.1 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 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 后,

3、于每月25 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3.2 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 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 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 由人力资源部反响给申请部门。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 行政部通知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4.1 招聘流程4.1.1 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方 案,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 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4.1.2 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

4、负责 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安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 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 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 专业考核;4.1.3 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 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4.1.4 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 工作等;4.1.5 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 为三个月。4.2 录用流程4.2.1 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 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4.2.2 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

5、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近期1寸 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人员入职需 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4.2.3 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局部岗位签订 担保书。4.2.4 领取员工工牌;录;领取工服。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承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平安 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 门进行岗位培训。4.2.6 到岗参加上岗培训, 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 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 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

6、总经办经理进行 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4.2.7 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或离职 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4.2.8 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 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4.3 转正流程4.3.1 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 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目 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4.3.2 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 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 人力资源部;4.3.3 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根本情况

7、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 以辞退。第二章 员工离职第一条 离职类型1.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 动关系;2. 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 职、辞退和开除。2.1 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2.2 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 辞职;2.3 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缺乏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 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 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第二条离职结算方法1

8、. 终止劳动合同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 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2. 辞职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 离职前的工资照付。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 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 之安排,否那么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 偿。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 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 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3. 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4. 辞退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9、。5. 开除 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离职结算程序1. 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 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 天数及补助工程。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2. 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 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3. 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4. 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 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 续。5. 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 、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标

10、准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 制定本管理规定。1. 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2. 合同期限:一年期。3. 合同解除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 工提前 3 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 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 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 该员工。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 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 同自

11、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4. 违约赔偿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 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成心拖延时间拟 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 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 立。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 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 按自动离职处理。5. 合同管理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 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

12、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 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 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 去留。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 阅。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1. 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 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2. 员工人事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安康 证明

13、;技术职称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应聘 程序记录表;考试题;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3. 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 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4. 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 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5. 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 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6. 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6.1 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 年。6.2 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 年。6.3 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 年半。 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

14、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7.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7.1 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 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7.2 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7.3 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第三条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平安和人事资料的 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1. 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 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 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2. 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平安与保密,保证 信息不外泄,资料不外流,具

15、体规定如下: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 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 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 料的平安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 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 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 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 处;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 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 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效劳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 对方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后, 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 公司办公区域。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 的批准。4. 本制度由各部门配合,互相监视执行,如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或可 能泄露,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特殊岗位人员担保规定为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防患未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直接接 触公司财务及客户资料的特殊岗位人员实行担保管理。特殊岗位人 员在公司效劳期间的行为需请人担保,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该 特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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