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思考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91998121 上传时间:2023-05-26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72.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思考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思考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思考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思考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思考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思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思考(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 思考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思考本文关键词:养老, 法律制度,完善,思考,我国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反思的思考本文简介:摘 耍:本文通过对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现状的分析,针对其中隐 含的具体问题,分别从准入制度、运营制度、退出制度三方面,提出了 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有效路径和相关建议。以期推动 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的稳定发展,促进我国养老行业的建设。关键词: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主要问题;完善路径;工商企业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思考本文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现状的分析, 有

2、鉴于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分别从准入制度、运营制度、退出制度 三方而,提出了完善养老盈利性我国机构法律制度的有效时间轴和相 关建议。以期推动欧美国家平稳盈利性养老机构的稳定发展,促进我 国养老行业的工程建设。关键词: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主要问题;完善路径;我国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引起的社会养老问题,政府部门 在促进养老行业健康发展当中,逐渐转变了以往的政府包保社会养老 格局,在养老医药行业中引进市场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入驻社会保障 养老美国市场,而盈利性养老机构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由于 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发展时间较短,与其想配套的法律体制还尚未健 全,政府管理部门和养老行业协会在针对盈

3、利性养老机构监管中依旧 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法律制度方面的法律问题,严重阻碍健康发展 了盈利性养老监管机构的长期发展。对此,针对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 制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选择性针对性的法律监管政策措施。1 .我国盈利性机制养老相关机构法律制度现状1.1 准入制度现状1.1.1 缺乏强制性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我国民政部门与保监会虽然在2021年联合颁布了有关促进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相关,指出养老机构可自主可以参与可为 责任保险,但却没有对养老机构参与责任保险拟定强制性的要求,进 而导致实际教育工作中,许多盈利性养老机构因节省成本、提高收益, 并不愿意主动愿为参加责任保险,导致在养老机构老翁

4、经营中因老人 受伤及死亡等因素引起养老服务的各种纠纷中,盈利性养老环境问题 机构面对巨额赔偿款问题,承担部分着较大的经营风险。不仅无法让 老人得到赔偿,同时也无法有效维护老人自身的合法权益。1.1. 2缺乏精细化分类管理制度现阶段,我国对盈利性监管机构养老机构的监督和项目管理 主要是依靠养老机构行政管理措施中的有关规定,其虽然量盈利 性养老机构根据投资主体的差异性进行了有效的划分,但对养老机构 的监督和管理却依旧实施的统一管理方式,没有依据养老机构的看护 能力、具体规模、风险承担能力以及老人看护难度及时间专业知识实 行分类管理。1. 2运营制度现状1. 2.1纠纷处理措施不合理随着养老管理机构

5、的迅猛发展,因养老服务引起的各种法律 纠纷案件也在不断上升。盈利性养老机构和非盈利性养老机构相比, 他们的运营成本增加更高、市场竞争压力更大,并且整体发展资产规 模小、资金来源渠道少,运营脆弱性也比较大,处于弱势地位。而小 孩因年岁己高,身体部门机能下降,容易患上各种疾病,属于高危人 群,并且由于他们经济能力较弱,同样贫困家庭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 体。由养老服务引起的法律纠纷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是弱势企业及群体 间的斗争。在司法教育工作过程中,针对由于养老鉴于服务引起的法 律纠纷案件,评判者不仅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老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耍在法律准许的范畴中减轻盈利性养老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尽 量

6、防止破坏民间资本对养老消费市场市场的热情,以此来推动养老行 业的进一步深化发展。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和盈利性医疗保障机构 纠纷有关的处理方法,在工作中主要依据评判者个人的法律知识和职 业素养来衡量弱势群体之间的利益,但因评判者的差异性,容易造成 出现明显相同案件出现相同评判,不利于更好的加以解决纠纷。1.2.2政府部门管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部门中的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盈利性养 老机构实际经营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安全消防部门、税务部 门、医疗保健医疗卫生政府部门以及物价部门等。虽然我国对养老机 构安全管理管理作出了详细地规定和要求,比如规定养老机构依照法 律规定履行自身的消防安全,依旧

7、规章安全管理配置安全消防设施等。 可在具体经营中,因政府某些职能部门对盈利性养老机构经营过程监 督管理上的不到位,并且由于养老机构管理者对经营内部机构过程中 出现的某些安全问题严重忽视,进而导致许多悲剧的发生。1.3退出制度现状1. 3. 1选择退出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的退出主要退出包括强制性退出 以及自主退出两种。在实际工作中,某些盈利性养老机构利用政府对 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随意停止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并不一定不再 向广大老人提供任何养老服务,将变为养老机构变成高利润的其他盈 利机构,或是享受我国税收或是土地使用享有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后 撤出市场。我国目前对盈利性养老管理机

8、构主动退出经营的条件和其他强制性的养老机构退出经营的衡量指标并没有做出机构详细地规定 和准许,也就是对养老机构主动退出经营及有权机构强制要求养老机 构市场,缺少详细的退出制度,包含对盈利性养老机构的退出实施评 测,进而掌握其现实经营状况,以此来更好的决定其养老机构能否退 出市场经营。当前,创建因养老机构的评测制度尚未构建,养老商业 保险机构退出指标也缺少统一要求,难以严重造权力部门门无法精准 的判断其养老机构是否应该提出市场,同时也影响了养老机构进一步 调整自身的运营活动和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1.3.2安置工作尚未细化盈利性养老专业机构在退出时,首先需要思考的便是老人家 的思考善后工作,当前实

9、施的养老机构行政管理措施中要求,养 老机构在正式退出的前两个月,就应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寄去递交老 人的安置计划,该管理机构计划应确立养老机构中老人的具体数量、 安置举措以及安置时间等。在实践过程中,安置计划所成份的内容远 不仅于此,他们还要向老人及其家属告知老人的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并赔偿相应的费用。此外,因商业保险盈利性养老机构自身的特殊性 质,在退出市场运营管理时,对老人的安排工作也有着较为特殊的要 求。盈利性养老机构虽然属于一种类型的养老机构,但其属性是民营 类管理机构,因而会面临许多民营单位退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需要 机构退出时对有关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否则将会导致各种法律纠纷问 题的出

10、现,甚至还会促使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关于完善我国盈利性养老机构法律制度的有效路径2. 1准入制度方面2.1.1构建精细化分类管理机制构建盈利性养老机构精细化分类管理机制可借鉴欧美的国家 成功经验,按照老人个人生活自理程度、身体情况以及养老机构为老 人提供的服务时长,将蒙夫朗养老精细划分成自理类养老机构、坎氏 自理类养老和全方位看管类养老机构三种类别。其中,自理类失独指的是生活完全可以自理,无需其他看护 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老人养老失独机构。这种类型的养老机构应为老 人提供支持便捷的生活环境、常规的生活服务和完善的娱乐设施等。 半自理类养老机构指的是需要通过其他人的设法或是利用某些器械才 集体生

11、活能正常进行相关生活行为的老人养老机构。这种类型的养老 机构此类不仅要为老人提供相应的生活条件以及娱乐设施,同时还要 为老人平时生活提供精心的护理服务。而全方位看管类养老监管机构, 则指的是为生活无法的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养老机构。这种的养老 机构相对于前两类来说,因提供服务群体的特殊性,其对养老机构若 干所提供的相关养老服务也有着更高的要求。两大类全方位看护类养 老机构不仅要提供全面精细化的养老服务,同时还要对老人提供有关 的医疗看护服务,因此,这种类型的养老机构对护理人员的综合素养 与能力有着更高要求。2.1. 2构建强制性责任保险市场机制想要在各个盈利性养老机构中落实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制度

12、, 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组织工作。首先,应盈利性政府部门对构建养老机 构强制性责任保险补贴机制。当前,广州、北京、上海等地的政府民 政管理部门规定,公办性质的养老机构和民间非盈利性质的养老机构, 需要购入责任保险,并且由政府财政部门对其提供相应的补贴,而盈 利性的养老机构便无法享受这些优惠待遇。虽然盈利性养老机构主要 是商业化的经营模式,但他们提供养老服务依旧是协助政府部门在履 行落实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政府部门也应对当地盈利性养老机构 强制性责任保险的费用提供相关部门合理的补贴。其次,确立养老机 构中来人人身意外伤害的鉴定流程和赔偿指标。应由养老机构的主要 管理部门申请立法机构颁布有关法律规定

13、,委派权威部门对老人入住 过程中深受的意外伤害因素及受伤风险因素程度实施科学鉴定,且规 范老人因意外伤害所得到的赔偿,的来更好的划分养老机构进而具体 责任范畴以及确立赔偿金额,最终由保险公司养老盈利性在机构投保 范畴中对老翁实施赔偿。根据明确老人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鉴定流程 以及赔偿比对指标,有助于更好的逐步解决各种纠纷,并且还能为养 老专业机构强制性责任保险提供一个公正、科学、良性的赔付环境。2. 2运营制度方面2. 2.1构筑老人健康评测制度盈利性养老机构主要的服务群体是年岁已高的老人、失去自 主性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等,这些老自己人们的个人身体机能早已退 化,在养老扶养机构中会不仅需要精心的

14、照顾,同时他们也十分比较 容易发生某些事故,进而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为了结合老人的构建 身体状况实际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路线图,让老人踏实地享受晚年生 活,因此,有必要制定盈利性养老机构中老人身体健康情况的评估制 度,按照老者的具体自理情况、视觉情况以及认知情况等试行条件统 一标准的评测,结合评测结果合理确立老人养老服务需要的的等级, 研究老人在享受养老服务当中遇到意外风险的概率,私人机构为盈利 性养老机构提供建立风险防范方法的有利依据,便于及其家属挑选相 应种类的养机构。养老监管机构管理措施当中当中虽然对有所不同类型养 老机构退出了健康评测体制构建的详细要求,但截至到目前为止,仅 有少数省市根

15、据地方立法制定身心健康了有关的老人健康情况评测机 制,而国家还没有同意建立养老机构入住的健康评测体系。对此,我 国可非常积极借鉴国外养老机构对老人看护与管理等级评估体制的实 践经验,根据我国具体情况,从以下几各方面构建老热健康评测制度。 首先,我国民政部门养老全国各地盈利性应从机构建设和发展的层面 上入手,在养老监管机构管理措施的前提下,根据构建和养老机 构广大老人健康评测有关的要求制度,由不同地区的部门负责人养老 保险机构主要管理部门协同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成立盈利性医养机构中 老人健康评测健康成长小组,全方位负责引导、推动当地盈利性养老 机构入住老人健康评测工作。其次,构建养老机构老人健康评测

16、服务 规章制度,制定老人健康评测工作及其统一的制订标准,并建立每位 老人的自己健康档案,定期对老人市场调研身体情况实施例行评测,当老人出现健康问题时,应及时有效的对他们的健康情况加以评测。 最后,对老人身体健康情况评测工作,应由专业的评测人员并负责, 身体健康对老人并且评测报告和有关的评测记录应有效保存,对这些 文档的保存时数可依据卫生保健档案管理条例的要求最少应为十 五年。2.2.2强化政府部门协同管理按照养老机构管理措施当中的第三条要求,由县级以上 的地区政府部门承担本区域养老机构的监管工作,政府的职能部门各 个其他在工作范畴内对养老专业机构进行监管。在实际管理中,因政 府部门工作职能监管的缺失或绝不不到位等相关因素,造成了某些悲 剧的发生。对此,应进一步强化政府工作部门对盈利性养老机构的合 作管理,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等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 应在个人工作职责范畴政府机构中尽调尽责,确保区域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