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全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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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全文2021修正 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年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过依据年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年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年月日修订经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中国主席?胡锦涛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赡养和扶养第三章?社会保障第四章?社会服务第五章?社会优待第六章?宜居环境第七章?参加社会发展第八章?法律责

2、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正当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依据宪法,制订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受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取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加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结果的权利。严禁歧视、欺侮、虐待或遗弃老年人。第四条?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久战略任务。国家和社会应该采取方法,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进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和参加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第五条?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

3、保障体系,逐步提升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小区为依靠、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倡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激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务院制订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计划,制订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第七条?保障老年人正当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机关和其它组织应

4、该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置的老年人组织应该反应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为老年人服务。提倡、激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第八条?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全社会应该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该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的法制教育。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应该反应老年人的生活,开展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的宣传,为老年人服务。第九条?国家支持老龄科学研究,建立老年人情况统计调查和公布制度。第十条?各级人民

5、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个人,对参加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给表彰或奖励。第十一条?老年人应该遵纪遵法,推行法律要求的义务。第十二条?每十二个月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第二章?家庭赡养和扶养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组员应该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四条?赡养人应该推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料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儿女和其它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该帮助赡养人推行赡养义务。第十五条?赡养人应该使患病的老年人立即得到诊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该提供医

6、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该负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能够根据老年人的意愿委托她人或养老机构等照料。第十六条?赡养人应该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承租的住房,儿女或其它亲属不得侵占,不得私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第十七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委托她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委托她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全部。第十八条?家庭组员应该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略、冷落老年人。和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组员,应该常常探望或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保障赡养人探亲休

7、假的权利。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推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推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负担力不能及的劳动。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能够就推行赡养义务签署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要求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推行。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儿女或其它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改变而消除。第二十二条?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受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儿女或其它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

8、取等方法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儿女或其它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收赠和的权利。儿女或其它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损毁应该由老年人继承或接收赠和的财产。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该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须的份额。第二十三条?老年人和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推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该督促其推行。第二十五条?严禁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第二十六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能够在近亲属或其它和自己关系亲密、愿意负担

9、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负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确定监护人。第二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激励家庭组员和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组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第三章?社会保障第二十八条?国家经过基础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础生活。第二十九条?国家经过基础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础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础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

10、政府给补助。相关部门制订医疗保险措施,应该对老年人给照料。第三十条?国家逐步开展长久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久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依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护理补助。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基础生活、医疗、居住或其它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要求给供养或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要求给救助。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该优先照料符合条件

11、的老年人。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激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农村能够将未承包的集体全部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第三十四条?老年人依法享受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它待遇应该得到保障,相关机构必需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挪用。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职员平均工资增加、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升养老保障水平。第三十五条?国家激励慈善组织和其它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第三十六条?老年人能够和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

12、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个人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或其它扶助协议。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个人根据遗赠扶养协议,负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受受遗赠的权利。第四章?社会服务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方法,发展城镇小区养老服务,激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它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抢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个形式的服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该逐步给养老服务补助。第三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该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镇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日间照料、疾病护理和康

13、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激励慈善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提倡老年人互助服务。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方法,激励、扶持企业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兴办、运行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第四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根据老年人口百分比及分布情况,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计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能够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

14、地或农民集体全部的土地。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第四十一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该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第四十二条?国务院相关部门制订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和养老服务职业等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定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该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监督和管理。第四十三条?设置养老机构,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 有和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三 有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四 有基础的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五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条件。第四十四条?设置养老机构应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对应的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它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第四十五条?养老机构变更或终止的,应该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并根据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相关部门应该为养老机构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第四十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依法规范用工,促进从业人员劳动酬劳合理增加,发展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国家激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相关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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