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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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02X年1月2日:3:12来源:晋城在线【字体:大中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韩建军 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是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公开、便捷、高效对经济发展环境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给予了强有力的领导和推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是行政审批项目管理不断规范。全市建立了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每年都要组织清理取消一批审批项目,先后九次取消审批项目00项。所有保

2、留项目全部实行目录制管理,对实施目录以外的,按乱审批、乱收费查处。目前,全市49个审批职能单位保留实施的392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等二十二项内容全部进行了公开。 二是行政审批制度不断完善。研究制定了晋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晋城市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效能监察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各部门也依法建立健全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配套制度,为深化审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完善。全市建立了政务大厅及国税、地税、交通、交警和工商五个专业分大厅,开发区及

3、六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大多数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运行机制。按照“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对7项审批项目实行“一审一核”制。对辖区内的重大投资项目设立“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跟踪服务、专人负责。对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审批办理实行目录制管理,建立联合监督制度,逐项跟踪监督,确保这些项目依法畅通。对涉及多个部门许可的基本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先后对268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前置预审、现场勘察、图纸审核、竣工验收“四同时”,实现了行政许可从分散向集中、从串联向并联、从分块向整体的转变,极大地提升了

4、行政效能。 四是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升。在政务大厅所有服务窗口全部实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对各窗口审批人员实行“三制”管理(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廉政考核制),“三结合”考核(与行风评议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与评选优秀公务员活动相结合);对许可事项的不同情况实行“五制”办理(简单事项直接办理制、复杂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要求所有进厅项目的受理、收费、发证三个环节必须在大厅内完成;对发生率较低的项审批项目实行了综合窗口代理制。对各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即业务工作由本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受市政务大厅监督和指导;对

5、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收费实行收费扎口制,由政务大厅收费窗口统一开票、集中收费。各审批职能部门对每个审批项目和各个审批环节的承办科室、具体负责人的审批责任及其承办时限用制度固化下来,确定了从审批受理、文件传递到审批终结的行为准则、受理标准、约束尺度和监督目标,并通过政务公开的各种形式和方式向社会公示。据统计,今年16月份,我市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审批事项1023件,办结率达99.9%,平均每天接待服务对象200多人,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快速高效的“阳光服务”,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五是监督机制不断健全。依托“晋城在线”,研制开发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研究制定了晋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受理投

6、诉办法、晋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绩效测评办法等6项制度,配套印制了电子监察系统日常监控记录薄,电子监察问询书、电子监察违规告知书、电子监察整改通知书等文书,对各窗口工作纪律、服务态度以及各单位办理行政审批情况进行监督,视不同情况分别下达电子监察问询书、电子监察违规告知书等,及时进行整改和纠偏。先后对11个单位16人分别下达4份电子监察违规告知书,对14个单位53个项目分别下达23份电子监察问询书。结合电子监察情况,每年还要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案卷评查活动、行政审批制度落实督导活动、明查暗访活动,切实加大了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1、审批项目仍然过多。和我省大同市保留的12

7、项审批项目相比,我市仍然保留着32项,较大同多21项。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在清理时盲目对接,致使一些虽有法、规依据,但与晋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相符,且近年来审批发生率为零的项目,如劳动人事局的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环保局的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的批准等,一直挂在保留项目目录上。二是调整对象已经消失,但法规没有及时修订,国家和省仍然保留实施的项目,如卫生局的家庭接生员,文化局的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等。一直挂在保留项目目录上。三是一些建筑工程项目的验收备案重复罗列,如卫生局的食品卫生工程验收,园林局的建设项目绿化工程验收,畜牧局的畜牧工程验收等。 2、运行机制仍然不畅。主要存在三个不适应

8、,一是政务大厅的职能与所承担的工作不相适应。政务大厅的职能定位是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协调、管理、服务,在大厅组建初期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厅作为事业单位,成立近0年来,没有相应的法定职权,也没有三定方案,实际工作中很难协调与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关系,不利于工作开展。二是大厅窗口服务层职能与承担的任务不适应。政务大厅的服务窗口,是各单位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单位内部抽调有关人员派驻形成,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在单位“三定”方案中没有设立和明确,仅靠各单位授权,在实际操作中参差不齐。三是各单位内部审批运行与大厅运行要求不适应。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运行机制的建立,

9、给各单位提出了改革内部原来审批运行方式的要求。但实际改革中,各单位没有对原内部审批运行方式进行配套改革,在原运行机制没有改变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审批窗口,这种先天不足,导致实际运行中“两头跑、多头跑”现象屡禁不止,“只挂号不看病”现象屡治不绝。 3、政务大厅功能滞后。一是大厅容量不足。目前,市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是9个,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92项,但真正进入大厅的单位和项目仅有2个27项,各占总数的60%和4%,进厅工作人员仅有47名,这与“应进必进、集中审批”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市政务大厅的建筑面积仅有70平方米,不能为进驻单位提供足够的办公场地,许多单位窗口

10、急需增加工作人员,但因场地限制而无法实现;许多进厅项目需设置档案,也因场地限制无法进入;还有0个单位(市商务局、粮食局、广电局、计生委、体育局、旅游文物局、国家安全局、统计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宗教局)因受场地限制,不得不以综合窗口形式进入大厅,窗口人员一般由大厅管理人员“代班”,因业务不熟,窗口作用很难发挥;还有一些单位因场地受限问题,不得不从大厅撤出。政务大厅容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制约瓶颈。二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进入大厅窗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单位的人员配备力量不强、素质不高,没有严格落实“科长进大厅”的要求,窗口服务功能和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直接导致办

11、事群众两头跑、多头跑、反复跑等问题屡禁不止。 4、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我市虽然制定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操作规程,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执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存在流于形式、落实走样、执行失范等问题。比如,在落实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上,少数单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走过场、摆样子、“一阵风”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部门利益至上,对自己有利就执行,无利则推诿扯皮,该进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的审批项目“只挂号不看病”,仍然拿回本单位按老程序运作,使得大厅“窗口”形同虚设,直接导致办事群众“两头跑、多头跑、反复跑”等问题屡屡发生,社会群众对此

12、仍有不少意见。 5、监督机制不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因为触及部门利益,涉及深层次问题,因此在运行和管理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机制失衡的问题,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的趋于表象化。一是缺乏审批制衡机制。一些单位内部审监不分,监督制约不力,使得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问题在某些部门表现得仍较严重;二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虽然各方面和行政审批中心都建立了诸如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民主监督等监督制度,但具体到对大厅窗口的监督上,组织力量不足、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督制约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仍然存在,监督活动有时流于形式;三是激励机制不健全。在教育、鼓励、引导政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安心本职、爱岗敬业、

13、恪尽职守等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更没有健全的竞争激励机制,致使窗口出现了轮岗值班、敷衍应付、形同虚设等问题;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以来,尽管制定了相关的责任追究办法,但在具体的工作中,由于一些配套制度不完善、不健全,主、客观原因相互交织,致使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监督不严,查处不力,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和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为重要目标,以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抓手,以加快推进行政体制、

14、机制、制度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不断引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清理取消一批项目。一要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机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定期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虽有法规依据,但不符合晋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项目、多年来实际审批发生率是零的项目,该取消的要取消,该备案的要备案、该改变管理方式的要改变管理方式,同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二要加大清理取消力度。今年要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市

15、政务大厅等单位,组成联合清理小组,对目前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再清理,力争再取消一批、合并一批、下放一批,力争使我市行政审批项目“瘦身”。 2、授权进驻一批项目。在巩固落实“科长坐班制”、推广“一审一核制”的基础上,对不需要专家论证、现场踏勘的一般性项目,在大厅窗口现场办理回复,切实增强大厅及窗口的服务功能。 3、建立健全一批制度。一是进一步拓展联合审批。围绕煤炭“六证”办理,深入进行调研,在煤炭、安监、国土、工商等部门中确定一个牵头主办部门,建立相关联合审批制度,逐步实现审批公开、集中审批和网上审批。二是进一步深化“一个窗口对外”运行机制。下决心大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两集中”

16、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服务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两到位”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实现“两落实、两规范”(“两落实”即落实科长进大厅,落实窗口a、b角零缺位制;“两规范”即规范审批行为,规范“一个窗口对外”运行机制),建议尽快调整部门内设机构,归并行政许可职能。从外地的成功实践来看,归并行政许可职能,成立行政许可专门科室完全可行,也十分必要。归并行政许可职能,可以有效地克服政府部门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重审批轻服务、重权力轻责任的现象;可以有效地克服审批职能分散、审批环节多、审批周期长的弊端;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建议分四个步骤进行:首先,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政务大厅、监察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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