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及实施效果评估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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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外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及实施效果评估案例研究城市水源地保护对于城市人民的生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对城市水源地的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不到位,导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下降、生态服务能力降低等问题频繁出现,水源地生态环境的不可持续性严重威胁着城市居民的饮水质量和安全;与此同时,为保护水源,水源区当地政府和居民丧失了诸多发展机遇,使经济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制约。为从根本上解决水源区生态保护建设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对水源地的居民生产生活损失进行补偿和扶持。1生态补偿机制理论体系研究生态补偿机制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

2、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包括四个层面的含义,包括对生态环境本身的补偿、生态环境补偿费、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环境或因保护生态环境而放弃发展机会的行为予以补偿、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或对象进行保护性投入等。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生态学理论、法理理论、机会成本理论、外部性理论以及污染权交易理论。2国内外水源地生态建设补偿研究现状由于生态建设者往往不能因为提供各种生态环境服务而得到补偿,因此对提供这些服务缺乏积极性,通过对提供生态/环境服务的土地利用者支付费用,可以激励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国际上,流域生态服务

3、市场最早起源于流域管理和规划,如美国田纳西州流域管理计划,该计划旨在减少土壤侵蚀对流域周围的耕地和边缘草地的土地拥有者进行补偿。2.1国外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现状国外对生态补偿的研究较早,生态补偿的有关政策也较为完善,国外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生态补偿资金的有效配置。美国政府对生态补偿工作很重视,政府承担大部分资金投入。为加大流域上游地区农民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积极性,采取了水土保持补偿机制,即由流域下游水土保持受益区的政府和居民向上游地区做出环境贡献的居民进行货币补偿1-2。早在1970年,美国麻省马萨诸塞大学的Larson和Mazzars就提出了第一个帮助政府颁发湿地开发补偿许可证的湿地快速评价模

4、型。纽约市90%的用水来自于上游Catskills流域。1989年美国环保局要求,所有来自于地表水的城市供水,都要建立水的过滤净化设施,除非水质达到相应要求。纽约市经过估算,要建立新的过滤净化设施,需要投资六百万到八百万,加上每年3亿到五亿美元的运行费用。而如果对上游catskills流域在10年内投入15亿以改善流域内的土地利用和生产方式,水质就可以达到要求。因此,纽约市最后决定通过投资购买上游Catskills流域的生态环境服务。如向该流域内的奶牛场和林场经营者支付四千万美元,为使他们采用对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3-5。20世纪后期,美国的水土保持走上了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持生态系统稳定协调

5、发展的新阶段6。爱尔兰的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也较早。早在1920年,爱尔兰就开始了对私有林的补助,通常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1959年又实施了森林奖励方案,从此种植者可以每年领取一次补助,使造林水平不断提高。然而,自1994年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计AJ等农业补贴方案之后,农用地的边际价值得到提高,进行农业生产比造林更具有吸引力,造林水平开始下降7-8。荷兰政府在1993年修建高速公路时,引入了生态补偿原理9。这种补偿是指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在尽量避免和减缓开发建设对于生态自然环境产生影响的同时,对一些不可避免的损失通过异地重建新的生境方式来进行弥补。目的是为了在大规模开发建设项目的决策中提高对自

6、然保护的投入,并弥补这种开发所造成的生态影响,以使生态和自然环境无净损失产生。通过近十年的研究和实践,具体提出了生态补偿的法律依据、补偿额度的估算、补偿标准的确定以及补偿实施的方案。德国易北河的生态补偿机制也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1980年前从未开展流域整治,水质日益下降。1990年后,德国和捷克达成采取措施共同整治易北河的双边协议,成立双边合作组织,目的是改良农用水灌溉质量,保持流域生物多样,减少流域两岸污染物排放。易北河流域整治的经费来源一是排污费,二是财政资金,三是研究津贴,四是下游对上游的经济补偿。现在,易北河水质己大大改善 10。德国的Dreehsler11等利用生态学与经济学的交叉方

7、法,提出了一套生态经济模拟程序,用以设计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补偿方案,使补偿金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配置最为合理、有效。以色列的生态补偿采用水循环利用的方式,即:你排出多少,我经过处理后再给你反馈多少,这种做法实质属“中水回用”。通过这种方式,占全国污水处理总量46%的出水可直接回用于灌溉,其余32%和约20%分别回灌于地下或排入河道。回用流程是:城市污水收集-传输到处理中心-处理-季节性储存-输送到用户-使用及安全处置,这样,以色列100%的生活污水和72%的城市污水得到了回用12。另一个流域生态补偿的典型例子是哥斯达黎加水电公司对上游植树造林的资助。通过种植造林和保护植被调节河流径流量,购买的生

8、态服务类型为水土调解。Energies Global(简称EG)是一家位于Sarapiqui流域为4万人提供电力的私营水电公司,由于水源不足使公司无法正常生产,为使河流年径流流量均匀增加,同时减少水库的泥沙沉积, EG按每hm2土地18$国家林业基金提交资金,国家政府基金再另添加30$ hm2,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上游的私有土地主,要求这些私有土地主必须同意将他们的土地用于造林、从事可持续林业生产或保护有林地,而那些刚刚皆伐过林地或计划用人工林取代天然林的土地主将没有资格获得补助13。2.2国内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现状国内的生态补偿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始于80年代,到90年代出现高峰,至今仍是研

9、究的热点,逐渐由政策性研究转入定量化研究阶段。章铮等14-15从自然资源定价理论的角度论述了征收生态补偿费是有根据的,生态补偿费与排污费、资源税或资源补偿费之间的界限也是清楚的,征收生态补偿费不属于重复收费;梁巧转16等对生态补偿的具体计量方法进行探讨,提出公益性(工程或设施)项目的环境或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并以边际机会成本作为定价标准,进行价格调整,使部分外部收益内部化。张宝声等17-20主要针对国家投资在西部的特大项目(如三峡工程)和长远战略性措施项目(如黄土高原退耕还林)中社会收益与私人成本的冲突问题,提出解答问题的思路,例如损失补偿问题、资金合理使用问题。洪尚群、吴晓青等21-23人

10、指出,补偿途径和补偿方式多样化是生态补偿顺利开展的需求,并提出四种类型的补偿方式:政策补偿、实物补偿、资金补偿和智力补偿。宗臻玲、欧名豪等24-25在长江上游地区生态重建的经济补偿机制研究中,提出了内部补偿、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模式。毛显强、钟瑜等26应用博弈论的方法进行了湖区的生态补偿研究。王金南等27-28在“中国生态补偿政策评估与框架初探”一文中对我国生态补偿的相关法律、政府手段、市场手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指出了解生态补偿的三大系统对于我国的生态补偿实施现状是很重要的。在水源地的生态补偿方面,1998年辽宁省编制了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与破坏补偿机制的研究,该课题分析了生态环境破坏

11、与保护的经济损益和浑河上游水系地表水资源的水质保护与经济效益,确定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破坏补偿费征收原则和方法29。廖浪涛、丁胜等30-31对北京密云水库水源涵养林的主要生态效益: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洪蓄洪、净化水质四个方面的生态效益价值进行了评价,并对森林生态补偿标准、补偿税费的归宿进行了经济分析;沈满洪等32-34在千岛湖引水工程试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中,通过大量的调研和论证,从生态补偿机制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上提出了一些创新和可行的算法,着重从补偿资金的筹措、支付、分配方面加以论述。从20世纪80年代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就积极探索开展生态补偿的途径和措施。纵观我国生态补偿研究现状,从参与补偿对

12、象的角度来划分,我国流域生态建设补偿的内容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国家项目补偿、跨省际的水权交易、省际、地方政府为主导的补偿方式、小流域上下游自发的交易模式。(1)国家项目补偿 我国森林与自然保护区的补偿工作起步较早35,国家投入较多,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除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之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大工程也是对长期破坏造成生态系统退化的补偿。2004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正式建立,标志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质性确立36。江河下游地区纵横交错的河道和湖泊等大量湿地,具有提供动植物产品、调蓄洪水、降解污染物以及维持生物多样性的多种生态功能。这些生态系统如果遭到破坏,则会导

13、致整个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丧失和退化,所以,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意义重大。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长江下游地区退田还湖”工程。在这项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相关问题:移民建镇退田还湖后,广大农民由于耕地不足,出现了影响的生计问题,退田还湖后,土地利用的结构调整难度加大,替代产业发展困难重重;剩余劳动力转移十分困难等37。因此,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是退田还湖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2)跨省际调水的生态补偿 跨省际调水的生态补偿主要特点为受水区和水源区不属于同一省际、同一流域跨区域调水的关键是水源区必须保证良好的水质,而水源区良好水质的保持费用应该得到补偿。调水水质直接取决于即水源区的

14、水源涵养和环境保护的情况。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是要付出成本的,为了提供充足的水量和优良的水质,水源区必须保持较好的植被覆盖,以防止或减少水土流失,水源区必须防止将有毒有害物排放到水体,以防止水质污染;水源区必须关停并转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大力发展环保节水型产业。保持良好水质的这些活动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这些成本若全部由水源区来承担,而受水地区或调水者无偿享用优质水源是不合理的。为了保持优质的水源,应对跨流域调水中的水源保护费用进行合理分摊,由受水区给予水源区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少“搭便车行为”,鼓励环境的“正外部性”产生。在我国,南水北调、引滦入津、引黄济青等大型引水工程都是由政府主导实施,而用

15、水地区基本上是无偿使用这些成本极高的水资源,这极不符合水资源有偿使用原则,不利于调动水源区水源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最终会影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3)省际当地政府为主导的补偿方式 流域上中下游生态环境效益补偿是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典型形式之一。这种生态补偿主要体现为流域上下游之间森林和植被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等水文方面的生态服务功能的补偿。长期以来,流域上游地区承担了提供这些生态服务的主要责任,下游地区无偿受益。由于缺乏物质上的补偿和经济上的激励,上游供给生态服务的积极性就会下降,为了减少成本他们就会千方百计逃避政府的规制,最终会导致流域生态服务质量的下降。(4)小流域上下游自发的

16、交易模式 由于政府为主导的补偿模式受资金、管理和区域等多方面的限制,在一些小流域出现了多种形式自发的补偿交易模式38,成功的案例有浙江省德清县态补偿长效机制,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与傅村镇以解决非点源污染的小流域补交易,云南保山市小寨子河的水购买协议和苏帕河流域水电公司补偿支付模式等。3 水源地生态补偿量的计算研究实行生态补偿,必须对水源地的保护成本进行核算。生态补偿标准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应与公平原则保持一致。生态补偿的目的是使提供生态服务的供水区的收入水平不低于受水区或其他发达地区的收入水平。我们采用保护成本机会成本方法确定补偿金额,如小流域治理的投入成本、水土保持的防护成本、以及污染治理成本等方面所投入的成本。机会成本指水源区出于保护水质安全的需要,必然受到产业政策的严格限制不能发展某些产业所造成的损失,实质上是水源区为保护水质所丧失的发展机会而做出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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