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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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严格执行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措施。 (县交通局)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总仓管理,严查“三证”(检疫合格证明、 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实施“三专”(专用通道进 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管理,做到“四个不得”(无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 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均不得上市销售)。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 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推进完善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加强 对企业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的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

2、接接触进口冷链 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优先接种疫苗。(县卫生健 康和体育局)二、强化突出问题整顿治理。1. 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实施农艺调控、 土壤改度、生物技术等技术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按照法律和有关技术规 定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退耕 还湿、轮作休耕、轮牧休牧等风险管控措施。(县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耕地 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县发 改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

3、 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加大对市场中流通的米、面及其制品抽检力度。(县发改局、县市场监 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管理污染粮食处置,组织做好本地区超标粮食收购 处置工作。(县发改局)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 生产企业。(县市场监管局)2. 大力开展打非治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 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进一步 规范屠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从严查处私屠滥宰和逃避检疫的违法行为。(县 农业农村

4、局、县草牧业发展中心)加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 展农村地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 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推进学 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校长(园长) 负责制。(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 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 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 标注“保

5、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 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高风险防范能力4. 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完成食品检验量达到3批次/千人。国家、省级监督抽 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完成348批次食 用农产品检测任务。(县市场监管局)完成90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 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 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并实施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 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强化评估结果属地运用。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适时开展食 品安全风险会商、预警交流,提高食品

6、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县食安委相关成 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5. 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商业 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等区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庆祝建党100周 年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住建 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6.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重点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 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 制售伪劣食品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县 农业农村局、县草牧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主观故意、性

7、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加 强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惩违法犯罪。加强对低 毒农药、食品添加剂等超限量使用刑事案件证据的论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 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积极推动我县食品安全领域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 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7. 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及时依法处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网站,做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林 业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

8、责分工负责)严厉打击冻品、不合格食品等走私入境,执行落实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 品监管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推进智慧监管。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和平台建设,及时将监管数据 汇聚至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食品安全领域风险预警模型。持续加强“三 小”食品(小作坊、小经营户、小摊点)监管力度。(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 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 加快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 分

9、工负责)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9. 持续推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行为。 全县范围内实行主体开具使用合格证的覆盖率达到50%。开展“阳光农安”试 点,探索利用高清视频探头和人工智能技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县农 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自 查评价,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继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 诺活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七、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发展。(县农 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 抓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和跟踪评

10、价。(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牵头负责)持续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 改造,促进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 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 核;社会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达到75%;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 平台分支机构全部实施备案管理。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 处理。(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 职责分工负责)八、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12. 做好能力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步骤,推动食品安全治 理体系能力提升

11、。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机制。(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和农村基层服务站 (所)改革,推动基层食品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强化专业化职业化食 品检查队伍、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13. 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科研。(县工信局牵头 负责)九、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14. 全县同步开展“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昙食安委 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组织开展 食品安全相关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12、。(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按职责分 工负责)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 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 分工负责)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 规。(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 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预警交流区域协作,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开展食品安全“你 点我检”服务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 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8, 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推动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13、扎实开展创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按照党中央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做好食品安全 跟踪督办、履职检查和评议考核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占党政领导干 部政绩考评指标权重2%以上。结合党委督查和巡察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对乡 镇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履职检查。(县 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 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县食安办)30、发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形势分 析,制定食品安全数据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推进基层食安办规 范化建设,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动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各有关部门于11月30日前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抄送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县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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