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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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县广播电视台制度汇编总 则学习制度一、自觉学习政治、经济理论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性修养,学习与本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现代经济管理知识,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二、全台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各部门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位同志要安排好工作,自觉参加学习。台办负责督察落实。三、在集中学习期间,实行点名考勤,次日公布参学人员情况,对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以及学习时迟到、早退、中途离开的人员,视情节追究其责任。并处以每次50元罚款。四、全台职工要自觉做好学习笔记,每次结束都要上交备查,并不定期组织学习交流会。五、坚持

2、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鼓励自学。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参加全县辅导讲座学习。考勤制度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去向告示制度。1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者每次处罚50元,事假每天扣10元,病假每天扣5元,当月旷工1天以上、事假累计超过7天或病假(癌症、精神病人除外)累计超过15天的,停发当月考勤奖。2要及时刷新去向告示牌,凡没有及时公布去向告示的,部门主任也不知去向的每次处罚当事人20元。二、事假半天的由中心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台长批准。审批后的假条及时交台办保存备查。期满回台后及时到台办进行销假备案。三、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由本人申请,如实说明请假事由和

3、工作移交情况,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经台长批准,请假时间,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四、病假的必须附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的作事假处理。请假前,必须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不误工作,一天以上须台长批准。五、上班时间内短时间离开办公室的,应向本部门同志说明,如本部门的同志全部外出,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在去向告示牌上标明去向,并向台办公室报告,以便联系。六、凡全年出勤少于240天、230天、220天,分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年度奖金;全年交通误餐费及考勤奖。七、非特殊情况无故旷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的,按旷工处理,并按每天100元处罚,三天以上的做待岗处理。只发基本生活费,并取消全年考勤

4、奖。八、单位所有人员不论工作日和节假日,要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而影响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每次处予50元罚款。 禁止有偿新闻五项规定一、编辑、记者在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不得接受采访报道对象以任何名义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二、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和企业开业、产品上市以及其他庆典活动,不得索取和接受任何形式的礼金,中午不得饮酒。三、记者不得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兼职以获取报酬;未经台长批准,不得受聘担任其他新闻单位的兼职记者、特约记者或特约撰稿人。四、记者在采访活动中不得提出工作以外个人生活方面的特殊要求,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要求他人为自己办私事。五、新闻报道与广告必须严

5、格区别,新闻报道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广告。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处罚编审人员200元。办公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台内管理,提高全台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强化责任意识、形象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工作安全、运转高效、秩序规范、行为文明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一、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事履行请假手续。正常工作日,无特殊原因,中午不得饮酒,如违反规定每次处以50元罚款,如被县有关部门检查到的,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并作其他处理。工作中出现差错不得隐瞒包庇。 二、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区要做到风纪严谨、着装整洁

6、、语言文明、举止端庄。禁止使用不文明、不礼貌的语言。三、工作时间应集中精力工作、认真学习,不得串岗聊天。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在办公室聊天、喧哗和上班时间玩游戏、吃零食等,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被上级行风检查人员发现的罚款200元以上,并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四、工作人员要有大局意识。同志之间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取长补短、互相帮助;要维护单位集体荣誉;对领导交待的事情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严禁职工吵架,打架。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在全台进行通报批评。影响较大的给予待岗处理。工作人员对不服从台里工作安排的,原则上给予待岗处

7、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五、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室,需向部门负责人告知去向和返回时间。因私事外出时,应履行请假手续。部门负责人离开办公室应向台领导说明。六、工作时间客人来访,公务活动的可以在办公室接待,不得影响其他人办公,属私人事务一律不得在办公场所接待。接待咨询要热情,能够现场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台领导,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七、新闻记者和工作人员外出,要坚守高尚情操,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不以权谋私,不“索、拿、卡、要”,要恪尽职守,遵章守法。八、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在下班离开办公室之前,关好门窗,关

8、闭电脑、空调、打印机、电灯等用电设备,切断电源,做好防火、防盗、防雨工作。九、办公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窗明几净,物品、用具摆放有序;各部门应安排好卫生值日人员,做好责任区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如发现有不清洁地方,每次扣罚值日人员或当事人20元;职工要树立公德意识,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丢瓜皮纸屑,讲究个人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十、办公室的办公物品实行统一安排制度,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占用或挪作他用;严禁公物私用。办公用品的添置、购买和使用以勤俭节约为原则,工作人员应尽力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降低办公成本和日常消耗,发挥办公用品的最大功效。十一、办公电话严禁私打,工作电话要

9、长话短说;接听电话和互致问候时,做到热情,礼貌,讲普通话,问清事由,准确答复,不能解答或答复不准确的,要逐级请示汇报,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及时答复。如被找人员不在,应告知去向和其他联系方式。上班时不得在电话和电脑网络中聊天,不在电脑上玩游戏。十二、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好广播电视采、编、播设备和微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物品,禁止本部门以外人员擅自使用本部门办公物品。 十三、遵纪守法,不赌博,不看、不传播不健康的作品,不参与“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说影响团结的话,不做有碍安定团结的事。十四、以上规定事项,各部门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当事人予以批评

10、,并记入其本人年度考核记录。公开服务承诺书一、服务项目及标准要求(一)新闻宣传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牢牢把握“ ”和“ ”的宣传基调,保证报道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重大新闻不漏报、迟报、错报,在敏感问题上不人为地增加“热度”。2禁止有偿新闻。记者、编辑在工作中不得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不得接受被采访报道对象的馈赠,不得提出工作以外个人生活方面的特殊要求,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要求他人为自己办私事,严禁以新闻报道的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广告。(二)广播电视播出严格遵守安全播出规定,不迟播、漏播、错播,做到信号稳、质量高,确保安全优质播出,杜绝安全播出事故。(三)广告严格遵守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广

11、告内容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或损害国家利益。二、违诺责任1广播电视播发的稿件,如发生重大事实差错或政治性差错,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将视情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2编采人员如以稿谋私,搞有偿新闻,除责令退回钱物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以上罚款和调离采编岗位、待岗等处分。3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出现差错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按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待岗处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劝其调离或开除。 4违反规定播发广告的,对有关责任人将按内部有关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三、投诉与监督服务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现象,可向我

12、台反映。在接到投诉后,我台将在三日内予以答复。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地址在:县北京中路96号。 电话 :052785236123 县广播电视台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一、公务用车管理范围及原则为进一步加强本台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为本台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保障,根据本台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台按照“车辆定向使用、统一管理”的原则,(刘台苏Nk7808,陈台苏Nk7807)如其它部门需用车时,台办根据情况安排调用。台办负责对所有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二、车辆日常使用管理1. 实行定车定员制度,有创收任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专人负责填报派车单,派车单必须标明目的地、用车时间和工作内容,由部门

13、负责人签字后报台办公室登记后派车。驾驶员接到派车单,可以出车。(特殊情况下可先派车,后及时补派车单)2.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结束后,应及时回单位,交回派车单,并认真填写本次车辆使用和安全情况。由用车部门专人收管保存并汇总。月底将派车情况汇总表报到台办。3. 如下班时间需用车的,必须在下班前通知驾驶员,做到用车有计划。4. 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凡私自出车的,每次罚驾驶员及相关使用人员各200元。同时油耗及过桥、过路等相关费用由用车人自行负担并给予用车人相应的纪律处分。5. 所有车辆下班时间,一律停放在本单位院内,凡未按要求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伤或被盗的,由驾

14、驶员负责全额赔偿损失。三、加油管理6. 实行定点加油制度,由台办负责扎口管理。车辆需加油时,办公室提供油卡到定点单位加油,台办专人管理加油卡,并做好加油登记工作。驾驶员要及时准确登记车辆行使里程和用油量。7. 台办公室根据车辆状况使用年限和使用情况确定油耗指标,超出指标部门,按市场价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驾驶员到外地出差,凭派车单,回来后,将加油发票等费用先到台办管理车辆人员处登记,凭台长签字报销。8. 原则上坚持用卡加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现金购油时,需提前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报支购油发票必须到台办登记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9. 台办按月公布每辆车的用油量,行车里程和百公里实际耗油量,

15、油耗超过限额的,对驾驶员给予相应处罚。四、车辆维修管理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维修厂家由县招投标采购办指定。11. 车辆维修实行申报制,凡需要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单位盖章和领导签字后方可,确需维修的,列出维修清单。12. 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必须由驾驶员带回交台办核实验收。13.车辆出差途中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随行人证明并报台办登记。台长审核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14. 台办公室按月公布每辆车维修次数和金额等情况。五、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15. 用车部门每月对驾驶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台办负责对驾驶员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当月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罚200元,考核优秀的奖励200元,考核合格的不奖不罚,对全年考核5次以上不合格的驾驶员予以辞退。16. 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凡违反“六条禁令”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严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严禁借领导名义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严禁参与赌博。违反以上禁令,发现一次扣款100元,对单位造成影响的处罚3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17. 驾驶员必须确保通迅工具畅通,保证领导及办公室能随时联系上。因无法联系而影响车辆调度的,每次罚款100元。18. 驾驶员平时要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车辆良好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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