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拌混凝土买卖协议书标准版(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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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预拌混凝土买卖协议书标准版工程名称:_买方:_卖方:_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_2.施工单位:_3.工程名称:_4.工程地点:_5.运距:_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

2、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

3、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_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

4、,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_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第五条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

5、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6、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

7、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_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_日书面通知对方2._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_份,乙方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_ 卖方:_住所:_ 住所:_法定代表人:_

8、法定代表人:_电话:_ 电话: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电话:_ 电话:_现场联系人:_ 现场联系人:_电话:_ 电话:_传真:_ 传真:_签订时间:_ 签订地点:_工程预拌混凝土买卖协议书标准版(二)买受人:合同编号:_.出卖人:肥_市富_公司签定地点: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结构类型:3.工程地点:第二条:商品

9、混凝土约需总量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第四条:结算方式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3时,以每月的_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

10、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_日内付款与出卖人。第五条:付款方式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第六条:质量与检验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

11、行。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第七条:买受人责任1.在工程施工前办

12、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_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50081_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107_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50082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

13、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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