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复习思考题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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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法复习思考题 一、 名词解释 (一)税收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无偿地征收货币或实物,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法律系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严格的程序,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的税收法律。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的现行税收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 (三)税收的基本特征税收作为一种社会再生产的分配形式,具有区别于其他分配形式的特征,税收的特征是由税收本质所决定的。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对剩余产品进行的集中性分配,社会公共需要与劳动者个人消费不同,它

2、具有社会所有成员直接共享的性质,作为独立经济利益主体的个别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利益上既无法确定其具体数量,也不可能直接付费,这就决定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费用不可能按市场办法解决,而必须由国家通过税收形式来取得。由此可见,税收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规范性。 (四)税收制度通常,我们讲税收制度,应包括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有关税收的规范性文件等,是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税收条例-系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和颁布实施的税收法规。如: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就是根据全

3、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和发布施行有关税收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颁布的,这种形式的税收法规,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税法实施条例系指根据税法或税收暂行条例中的授权,由国务院及其所属职能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作出实施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如: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均是由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税法所制定和颁布的。 (七)税收的地方性法规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

4、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执行税法的需要,在不违反宪法、税法的前提下,按照其职权范围制定的有关税收法规,根据分税制的税收管理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国务院授权,制定地方性税收法规。如:北京市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细则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地方性税收法规,在法律效力上只适用于本地区,超出本地区范围的或者与宪法或国家税法相抵触的就无法律效力。 (八)税收行政规章系指国务院所属职能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为了正确地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在不与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税收征收办法、规定、决定等

5、。 (九)税收规范性文件系指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或省( 自治区、直辖市) 级人民政府所属职能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税收政策作出的解释和具体执行意见。 (十)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指导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 义务,并对征、纳税过程进行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国家税法规定了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依靠一系列正确、严密、科学的管理活动,才能准确地实现这些权利和义务。税收征收管理是整个税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税务机关的主要工作,离开了税收征收管理,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就无法贯彻实施,税收的职能作用也就

6、无法实现。 (十一)税务登记亦称“纳税登记”, 是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就其生产经营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是税法规定纳税人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手续,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一项证明。 (十二)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方式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情况,本着便于征收的原则而确定的计算征收税款的方式。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查帐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以及其他方式征收税款。主要审查各种征收方式是否符合各类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有无违规使用征收方式的问题。 (十三)查帐征收亦称“查帐计征”。它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结果,向税务机

7、关申报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填写纳税缴款书,据以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方式在我国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已成为大多数企业向国家申报纳税的主要方式。查帐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册凭证完整,会计核算准确,计税依据真实,纳税态度端正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纳税人。 (十四)查定征收 它是税务机关通过按期查定纳税人的实物量而确定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经营规模小,产品的生产、销售批次多,税源零星分散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水平低的纳税人。查定征收的方式是税务机关依据纳税

8、人生产能力和一定时间的实际产、销情况,核定一个实物量作为计税标准,据以计算纳税期内的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期末进行结算。当实际产、销超过核定量时,须由纳税人报请补征;未达到核定量时,可由纳税人报请重新审定。 (十五)查验征收它是税务机关对某些难以进行源泉控制的征税对象,通过查验证、照和实物,据以征税而采取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某些应纳税额不大,生产经营零星分散,以及生产高税率产品的纳税人,或者无证经营者和流动经营者。查验征收的做法,一是由税务机关在集贸市场对应税商品货物就地查验。二是由主管税务机关在人员、货物交往较多的车站、码头、机场、口岸等交通要道设立专门机构,对所有经过的

9、应纳税物品查验其完税证、照和实物,或者查验起运前的征税对象;或者查验已到达某目的地的征税对象、完税证、照。三是税务机关凭查验出来的应税未税商品的实际数量和金额,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征税款,然后税务机关填发完税凭证,由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税款。 (十六)定期定额征收这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一定经营时期核定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没有记帐能力,无法查实其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和所得额的个体或小型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的一般做法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趋势和上期负担情况,采取调查研究、自行申报、行业评议、审查对比的方法,核定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应纳税收入或所得

10、额和应纳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期 限缴纳税款。核定期内的应纳税额一般不予变动。 (十七)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它是由依据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实施代扣、代收、代缴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它主要适用于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包括,支付所得的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受托加工企业代扣代缴委托加工的消费税、增值税。 (十八)委托代征 委托代征税款是为了加强对零星分散税款的源泉控管,方便纳税人缴税,由税务机关委托某些单位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它

11、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对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款,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它主要适用于:一是在距离税务机关较远的地区,可委托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交通管理部门代征屠宰税以及零星分散的税收。二是税务机关应对代征人进行资格审查,发给代征证书,或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发给代征标志、规定代征税款的范围、对象、税种、税目、税率、计税依据、计算方法、纳税期限、缴库方法以及委托代征的日期和起止期限等,按规定代征税款,结算缴纳已代征税款。 (十九)其他征收方式-各地税务机关可以综合查帐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和定

12、期定额征收的基本原理,结合当地实际,采用其他征收方式,如:定率附征,它是对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准确计算和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以其应纳税收入额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的综合比率,合并征收流转税和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定期定率征收,它是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核定应税产品的征收率,分期纳税的一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对印花税的征收,则实行由纳税人自行计税,自行购花,自行贴花,自行销花的征收方式。 (二十)中央税系指对由国家统一立法, 归中央统一管理,其税收收入作为中央预算固定收入的税种。如消费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等。 (二十一)地方税系指对由国家统一立法,由地方政

13、府管理,其税收收入作为地方预算固定收入的税种。如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 (二十二)共享税系指对由国家统一立法,其税收收入由中央与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成的税种进行的审计。如增值税、资源税等。 (二十三)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计征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看,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进行征税。 (二十四)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的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因资源生成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而征收的一

14、种税。 (二十五)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是由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后演变而来的。 (二十六)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具体来讲,个人所得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十七)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按其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5、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十八)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书立、领受的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最初的印花税纳税方法是由纳税人将应税凭证送到“政府签验局”去加盖刻有标记的印章,即用刻花滚筒推印出标记。“印花”一词即由此而来。而后改在凭证上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记,故称印花税。 (二十九)关税-关税是一个国家根据本国的经济和政治需要,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由海关对准许进出国境(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是维护国家主权,保护本国经济的必要手段。独立自主地征收关税,是一个独立国家应有的主权。 二、填充题 (一) 我国税收体制的主要历史沿革 11950年实行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 21958年下放了一些税收管理权限,扩大了地方的权限; 31961年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适当缩小了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 41973年国家再次下放了部分税收管理权限; 51977年为了解决文化大革命时期税收管理权限混乱所造成的问题,国家对税收管理体制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又适当收回了部分管理权限,重新改进了税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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