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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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在省部共建的基础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高水平的、国际有影响的研究教学型综合大学, 鼓励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设一支学科合理、素 质较高、具有高度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的师资队伍,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 师职务条例和省教育厅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特制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我校已全面实施“十五”创新人才计划,对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拔尖人才实行了创新人才 津贴。根据山西大学创新人才津贴暂行办法的精神,制定并完善我校教师晋升高级职务的科研 条件和计分标准。根据我校目前高水平、高效益办学的要求,逐步向应用型教师倾斜。

2、一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学校,遵纪守法,具有为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服务的献身精神和 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科研及社会工作任务。取得高等学校教 师资格证。二晋升教授、副教授类型及相关要求晋升教授、副教授共分五种类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教学型、科技应用型、破格。不 同类型教学、科研条件应有相应的区别。教学型教师包括三大公共课教师和长期在本科教学第一线 教公共课的教师,三大公共课教师之外的其他教学型教师由教务处确认。每年晋升职务人数不超过 同职务人数的10%。破格晋升教授,任副教授职务一般需要满三年;教学型不设破格条件;讲师越级破格晋升教授, 必须是

3、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讲师任职必须满五年;任期考核必须有两个优秀。破格晋升副教授,任讲师职务一般需要满三年;教学型不设破格条件;助教越级破格晋升副教 授,必须是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一般需要满两年。三计分办法教学、科研成果的第一知识产权属于山西大学才能计分,总体计分标准依据校创新人才津贴办 法制定;教学成果及获奖计分参照教务处计分办法制定;科研成果及获奖计分参照科技处、社科处 计分办法制定。有的项目计分作了适当调整。具体计分办法附后。四晋升教授业务条件1、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地讲授过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皿

4、课时以上,对从事本学科教学能够提出新的教学方法,并在教学工 作中付诸实践;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课时数在240课时以上;科研教学型年均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 作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科技开发型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五分之一以上。2、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教学效果达到教授职务相应的水平,学生评价优良,有指导青 年教师的能力,指导两名以上青年教师,并取得一定的成绩。3、五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个优秀,其余均在称职以上。4、取得有效期内A级外语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5、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一项,经省部级权威职能部门组织同行专 家评审鉴定,其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

5、社会效益;或横向项目文科经 费必须在8万元以上,理科必须在20万元以上。6、科研条件,不同类型具体要求如下:正常晋升教授,科研必须满足以下两条(第(1)条必须满足)文科教师晋升教授,专著(独 著)要作为必备条件;副教授破格晋升教授,科研教学型教师正常晋升教授,必须满足以下三条;讲师越级破格晋升教授必须满足以下三条,每条的数量除适当增加外,其中必须有任期内主持 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无论何种破格晋升必须有一A级或SCI收录的论文两篇以上;教学型教师不设破格型,副教授正常晋升教授,教学质量排名必须在同职务的前30%以内,同 时须获校级以上教学奖一项,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科研条件应满足两点:一B级论文两

6、篇以上; 其他条件满足一条。工科教师正常晋升必须满足(1)、(6 )条,科技应用型教师正常晋升必须满足第(1)条或(8)、(9 )、(10 )中的其中一条。对于紧缺学科,正常晋升计分达600分者,经学校研究后方可参评。(1)任职期间,在本专业一A级(文科)、SCI的A、B区域(理工科)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以上或一 B级(文科)、SCI外围期刊、EI收录、或国内一级学科主学报(理工科)刊物上发表论文 四篇以上(其中一篇是较高规格的主学报)均为第一作者。有一 A级或SCI论文者优先,论文应有 稳定的科研方向。(2)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专著一部(独著)。专著应 是承

7、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最终成果,或是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多年系列论文的基础上形成的 结晶。(3)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一项,项目前三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项目前 两名。(4)国家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统编教材(经教育部指定,封面有“高等学校试用教材”字样), 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获教育部优秀教材奖一项,前两名,或获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一项,前 两名。(5)获国家科技成果奖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一项,前四名;或获省部级科 技成果(教育部科技成果奖、国家科技部软科学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科技 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前三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

8、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一项,前两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主持人;或省社会科学研 究成果推广应用、省软科学一等奖一项,前两名;或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省软科学二等 奖一项,主持人。(6)获得与研究方向相一致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发明专利一项,前两名。(7)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8)独立承担有关科技开发项目,成绩显著,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800万元以上),同 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100万元以上)。(9)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独立承担有关推广、普及等重大项目,获得大面积推广效益,解决了 关键性技术难题,同时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5

9、0万元以上)。(10)在技术推广工作中能够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向企业转让技术或在企业立项到投产的合作 中,为国家创造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100 万元以上)。附:音、体、美学科晋升教授补充条件。音、体、美学科教师正常晋升教授除满足以下补充条件一条外,上述第(1)条必须满足,对获 国家级奖的教师,论文要求可适当放宽(一B级论文一篇):破格晋升必须有一A级以上论文。音、 体、美学科教师或所教学生所获多种奖项中,只按两项最高分计值。其余奖项只作参考。1、音乐学科(1)教师或所教学生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三等以上奖一项,或在省级专业比赛中,获一等 奖一

10、项。(2)由省级以上音乐机构举办的教师或所教学生独唱、独奏、作品音乐会二场,或在省级以上 出版社出版个人独唱、独奏、作品音像制品一部。2、体育学科(1)教师或作为教练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体育类大赛各类比赛中获第一名、 第二名或破记录一次,第三名、第四名累计两次,第五名、第六名累计三次,第七名、第八名累计 四次。(2)教师或作为教练在全国单项比赛、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或破记录累 计两次,第三名、第四名累计三次,第五名、第六名累计四次,第七名、第八名累计五次。(3)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体育类音像教学出版物一部。3、美术学科(1)参加全国一级美展并获三等以上奖一项

11、,或参加全国二级美展并获二等以上奖一项。(2)由国家级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画册,每幅画册不少于4 0幅个人作品。(3)在CSSCI收录的专业期刊发表的一A级美术、设计作品一幅以上,或一B级美术、设计 作品四幅以上,所发表作品均不少于1/2页面。(4)作品参展并获国家级金奖、银奖或铜奖一项。五晋升副教授业务条件1、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地讲授过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320课时以上,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课时数在200课时以上;科研教学 型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科技开发型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五分之一以上。2、经学校教学指导委

12、员会考察,教学效果达到副教授职务相应的水平,学生评价优良。3、近五年的年度考核必须有一个优秀,其余都是称职以上。4、取得有效期内A级外语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5、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项目文科经费必须在5万元以上,理科必须在13万 元以上。6、科研条件,不同类型具体要求如下:正常晋升副教授科研必须满足以下两条(第(1)条必须满足);科研教学型与破格晋升必须满足以下三条(破格晋升要有一 A级或SCI收录的论文);公共课教师不设破格型,讲师正常晋升副教授,教学质量排名必须在同职务的前30%以内,同 时获校级以上教学奖一项,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科研条件应满足两点:一B级论文一篇以上; 工

13、科教师正常晋升除满足第(1)条外,原则上应满足第(6)条。科技应用型教师正常晋升必须 满足第(1)条或(8)、(9) (10 )中的其中一条。其他条件满足一条;紧缺学科,正常晋升计分达200分以上者,经学校研究后方可参评。(1)任职期间,在本专业一 B级(文科)、SCI外围期刊、EI收录、或国内一级学科主学报(理 工科)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第一作者。(2)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专著或合著一部。著作应是 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最终成果,或是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多年系列论文的基础上形成的结晶。(3)获国家教学成果三等以上奖一项,项目前三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14、奖一项,或获省 级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一项,并在本学科教学效果评估中连续两年排列前三名。(4)国家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统编教材(经教育部指定,封面有“高等学校试用教材”),本 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获国家优秀教材奖一项,或获省级优秀教材二等奖一项,前两名。(5)获国家科技成果奖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一项,前五名;或获省部级科 技成果(教育部科技成果奖、国家科技部软科学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科技 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前四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一项,前三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前两名;或省社会科

15、学研 究成果推广应用、省软科学一等奖一项,前三名;或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省软科学二等 奖一项,前两名;或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省软科学三等奖一项,主持人。(6)获得与研究方向相一致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发明专利一项,前两名。(7)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前三名。(8)任职期间,独立承担有关科技开发项目,成绩显著,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500万元 以上),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上)。(9)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独立承担有关推广、普及等重大项目,获得大面积推广效益,解决了 关键性技术难题,同时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30万元以上)。(10 )在技术推广工作中能够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向企业转让技术或在企业立项到投产的合作 中,为国家创造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 在80万元以上)。附:音、体、美晋升副教授补充条件音、体、美学科教师正常晋升副教授除满足以下补充条件外,必须满足上述(1)条。对获国家 级奖的的教师论文可适当放宽(要求有一C级论文一篇),破格晋升副教授必须有一A级以上论文。 音、体、美学科教师或所教学生获多种奖项中,只按两项最高分值计值,其余奖项仅作参考。1、音乐学科(1)教师或所教学生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优秀以上奖一项,或在省级专业比赛中,获二等 以上奖一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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