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限售期规定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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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股票限售期规定的总结上市板块持股人类别限售期法律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它法 规的普遍性 规定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 得转让。公司法第142条第一款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巾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 让。公司法第142条第一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 年内不能转让其股份。公司法第142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后上市公司股 份5%Z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 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证券

2、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 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 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 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局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3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 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 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 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

3、例的 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局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5条战略投资者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3年 内不得转让。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 略投资管理办法第5条应当承诺获得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 少于12个月,持后期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计算。网卜配售的询价对象应当承诺获得本次网卜配售 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 月,持后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第23条普通股东自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 不得转让。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时细则第10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人自上市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 不得转让。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时细则第9条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1.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 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其所持本公司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1.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拉肩上市公司5刈上股份的 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 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 露相关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1

5、.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转让双方 存在控制美系,或者均受同一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经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善谷免遵守前 款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1.5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肩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其持有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公司所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3.1.1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 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一年锁定 期满后,拟在

6、任职期间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应当按肩关规定提前报本所备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3.1.11第一款发行人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已发行 的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5.1.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八个月内,/、转让或由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5.1.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 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 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过增 资扩股的新股股份的持肩人除

7、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外,还需在发 行人向本所提出其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申请时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 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 额的5 0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5.1.7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 系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票限制转让的特别规定可 简单地概括为“两年三次”, 该种股票须分三批解除转让 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 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 三之一;解除限制的时间点分 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鼠年 和两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第二章2.8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挂牌公司 股票进行过转让的如果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具直 间或间接持后的挂牌公司股 票进行过转让的,不管受让人 是谁,该转让部分的股票仍受 “两年三次”的限制规定执 行。但是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 业务而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 股票除外,也就是说做巾商为 了开展做市业务,向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受让挂牌公司 股票作为做市初始库存股票 不受“两年三次”的限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第二章2.8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三板遵照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 得转让公司法第142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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