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全民戴口罩”的倡议(通用版)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491662637 上传时间:2024-01-2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6.4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在全市开展“全民戴口罩”的倡议(通用版)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关于在全市开展“全民戴口罩”的倡议(通用版)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在全市开展“全民戴口罩”的倡议(通用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在全市开展“全民戴口罩”的倡议(通用版)(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在全市开展“全民戴口罩”的倡议(通用版).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也是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之一。为切实阻断各类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一、所有人员“尽量戴凡在XX市域内生活、工作、学习、差旅的所有人员,出行请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二、重点人员必须戴下列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戴尽戴:1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 .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3 .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4 .商场超市、农贸集贸

2、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娱乐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5 .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三、重点场所自觉戴广大市民朋友在下列场合或遇到相关情形时,做到“凡进必戴:1 .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2 .进入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娱乐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时。3 .在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4 .处于人员密集的广场、公园

3、等室外场所时。5 .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结束后。6 .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7 .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四、正确掌握规范戴广大市民朋友应当掌握正确佩戴口罩的方法,做到规范佩戴:1 .不同人群应根据不同场所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等不同类型,并规范佩戴。2 .佩戴口罩时,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3 .一般情况下,普通市民的口罩累计佩戴时间超过8小时应及时更换,医务工作者等职业暴露人员的口罩连续佩戴时间超过4小时应及时更换;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应及时更换;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或医院等环境使

4、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4 .佩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动员本单位人员,并主动监督外来人员参与到“全民戴口罩中来。广大党员、共青团员、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各类志愿者要带头规范佩戴口罩,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营造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社会氛围。科学防疫,人人有责;健康城市,共建共享。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争做文明健康苏州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