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产品介绍 - 贸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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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贸易融资第一节 授信开证和进口押汇一、产品概念及特点授信开证是指银行为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减免保证金对外开立信用证。通常银行在为客户授信开证前,会为客户核定开证额度。开证额度是指银行在贸易融资总额度项下给予开证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免交或减交保证金循环用于开立信用证(但不能用于支付信用证)的最高限额。 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全套相符单据时,向开证申请人提供的,用以支付该信用证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进口押汇通常是与信托收据(Trustecet,TR)配套操作的.也就是说,开证行凭开证申请人签发给银行的信托收据释放信用证项下单据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先行办理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和

2、销售,并以货物销售后回笼的资金支付银行为其垫付的信用证金额和相关利息。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由于信托收据形成信托关系,银行保留单证项下货物销售收入的受益权,开证申请人拥有单证法律上的所有权,能够处分单证项下的货物。 二、贸易融资管理规定 1、对商业银行“贸易融资客户授信企业名录”内企业申请办理的贸易融资业务,由各分行国际业务部门在企业的客户授信额度内和总行核定的单笔审批权限内直接审批、办理,不再逐笔报信贷部门履行信贷审查程序.各行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实际的贸易背景和信用证的具体条款等免收开证保证金或减收保证金。 2、对于非名录企业的贸易融资业务,仍要报信贷部门逐笔审查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偿债能

3、力和履约能力,切实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由国际业务部门按照总行进口信用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进口信用证的合法性、信用证的贸易背景、信用证的文本条款、所涉及的国际惯例、代理行风险以及对申请人过去一年或几年来在商业银行开证后付款履约情况和申请人的进口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办理具体业务。三、风险管理控制要点 1、开证申请人为开证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用户代理进口;2、申请人开立以代理行为付款人或允许电索的信用证; 3、开证申请人申请开立运输单据为非全套物权单据的信用证;4、开证进口的货物涉及的市场风险或其他贸易风险较高; 、开证申请人资信状况不明且首次在我行开证; 、总

4、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凡是涉及转口贸易的进口信用证业务,必须收取全额保证金。信用证开出后,应对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和偿付能力进行跟踪监测.督促企业将付汇资金及时划人商业银行账户。四、典型案例及评析 我行应进口商A公司的申请开立了金额为500万美元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后,A公司向我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经审查,所到单据为信用证项下全套物权单据,且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我行为其核有1万美元的进口押汇客户授信额度,按我行规定可直接办理此笔业务,无须进行信贷审查。在此情况下,公司向我行出具了信托收据,并与我行签定了进口押汇协议.办妥上述手续后,我行放单给A公司,并先行对外付款。 在本案例中,除

5、了要求信用证项下全套物权单据与信用证完全相符之外,还必须要求客户出具信托收据。信托收据是开证申请人向我行出具的,用以证明我行对有关单据及单据项下货物享有所有权的确认书。信托收据也是我行和开证申请人间的信托合同,客户为我行的受托人代替我行处理信用证项下货物。这样,我行不仅控制住货物所有权的全套单据,也满足了客户需要。第二节提货担保一、产品概念和特点提货担保(ShippingGuarantee)是指在信用证结算的进口贸易中,当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目的地时,开证行应进口商的申请,为其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承担由于先行放货引起的赔偿责任的保证性文件. 作为银行出具提货担保的条件,进口商必须放弃信用证

6、项下对不符点拒付的权利。提货担保使进口商在未支付信用证款项的情况下,凭银行担保先行提货报关,取得销售收入。待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后,进口商付款赎单,并以正本提单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处换回银行担保书,退交银行办理担保注销手续。 进口信用证项下的提单背书(即提单作成商业银行抬头,开证申请人要求商业银行背书以便其凭以提货),参照提货担保执行。二、提货担保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 1、提货担保申请书 2、进口信用证项下正本提单的复印件; 3、进口信用证项下商业发票副本或复印件; 、原则上还应要求提供货到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承运公司的到货通知书或国外银行的交单确认书)。三、提货担保业务的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原则上办

7、理进口信用证项下的提货担保业务。 2、提货担保业务的申请人应为进口信用证业务的开证申请人,且信用证由商业银行开出。 、办理提货担保前,应要求开证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承诺,对于寄来后的单据,无论是否存在不符点,均同意对其付款或承兑。如正式来单前经办行已审出不符点,或议付行(寄单行)已向经办行电提不符点的,开证申请人应表示接受不符点且同意付款或承兑,否则不得对其办理提货担保。 4、提货担保只能向签署信用证项下提单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 5、办理提货担保业务,原则上应向申请人收取相当于担保货值的全额保证金。未能交足全额保证金的,须经信贷部门对其资信情况再次确认后方可办理。 6、办理提货担保业务,应

8、要求申请人作出承诺,如因先行提货发生任何贸易纠纷,不得向经办行提出拒付信用证款项或其他对经办行不利的主张和要求。 7、办理提货担保业务,原则上应使用经办行同意格式的提货担保书,并要求申请人在担保书上加具有效签章。8、办理提货担保业务,应在提单复印件上加具签章并注明提货担保书的相应编号. 9、应按照总行制定的费率标准计收有关费用。四、风险防范注意事项 1、提货担保申请书和提货担保书留底存档,并建立登记制度。 2、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时,如包括全套正本提单且此提单与凭以办理提货担保的提单复印件完全一致,同时提单能够满足换回经办行提货担保的要求(如在必要时具备适当的背书),则无论其他单据是否存在不符点

9、,均应办理付款或承兑手续,并通知申请人及时到承运公司以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书并退经办行,以解除经办行保证责任。 3、对已退回的提货担保书要逐笔核销归档。申请人未按要求退回的,应及时跟踪催促,并对其停办新的提货担保业务。 4、提货担保业务应根据具体业务逐笔办理,不得为申请人出具总担保。 、发生重大纠纷时,应及时报告总行.五、典型案例及评析 我行为贸易融资重点客户A公司向日本出口商开出了金额为50万美元的即期信用证.之后,货物先于单据到达。为减少仓储费用,加速资金周转,A公司向我行申请办理提货担保。我行对其提供的提单、发票复印件等单据进行了全面审核,发现上述单据与信用证内容完全一致,且单单相符.A

10、公司向我行出具书面承诺,表示无论寄来的单据是否存在不符点,都将付款或承兑.鉴于我行为A公司核有提货担保客户授信额度,我行即在未对其进行信贷审查的情况下,为其出具了提货担保书.本案例中,信用证所要求的运输单据必须是全套正本海运提单,申请人提供的发票、提单等资料与信用证内容一致,且二者单单相符。为避免单据到达后发现不符点,客户提出拒付或拒绝承兑的情况发生,工行要求开证申请人在办理提货担保前,以书面形式承诺,无论单据是否存在不符点,均同意对外付款或承兑。须注意,如果信用证由其它银行开出,工行不能办理提货担保,因此信用证必须由我行开出。第三节 出口押汇一、产品概念及特点 出口押汇业务(Billurha

11、se)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货运单据质押给所在地银行,该行扣除利息及有关费用后,将货款预先支付给受益人,而后向开证行索偿以收回货款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 银行在叙做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后,一方面保留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包括本金和利息),另一方面更有开证行有条件(单证相符时)的付款担保,此外还对票据及单据(物权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有处置权.二、出口押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1、经办行仅办理进口信用证项下的提货担保业务。托收业务项下原则上不办理出口押汇。 2、国际业务部门应对出口企业、开证行、保兑行、信用证条款及信用证项下单据进行严格审查。 3、申请办理出口押汇的企业应具有进口业务经营权,资信良

12、好,有长期稳定的出口业务,出口制单水平较高.出口货物应为该企业的主营产品,并在国外或我国港、澳、台地区有稳定的销售市场。初次来经办行办理出口结算业务的企业,原则上不办理出口押汇业务。 4、出口押汇业务项下的开证行应当资信良好,所在国(地区)政局稳定、经济金融秩序良好,开证行信用等级(长期债务类)为Baa(含,穆迪公司)或BB(含,标 准普尔公司)以上,与经办行有正式的代理行关系,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 5、开证行等级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如有信誉良好的其他银行加具保兑,也可办理出口押汇业务。保兑行信用等级(长期债务类)应为3(含,穆迪公司)或A-(含,标准普尔公司)以上,与我行有正式的代理行关系,业

13、务合作关系良好,所在国(地 区)政局稳定、经济金融秩序良好。三、出口押汇业务项下的来证条件 1、信用证明确规定适用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SWIFMT格式未作排除性适用规定即可); 、信用证条款明确合理,索汇路线简洁清晰; 3、信用证未指定我行为付款行、保兑行或承兑行;4、远期信用证的付款期限不超过180天; 5、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包含全套物权单据; 6、信用证未规定对受益人不利的软条款; 、信用证规定的货运目的地未发生政局不稳或战争情形; 、信用证付款条件为远期付款,且开证行或保兑行已对信用证项下汇票作出承兑的,可以不适用上述5、6、项。四、风险管理控制要点1、开证行要求对

14、已过有效期的信用证予以展期的,应提示受益人不予接受。如受益人坚持接受,我行不得办理该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业务。2、出口押汇业务项下的单据应符合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单证或单据不符的,如开证行或保兑行以加押电讯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付款或承兑,也可以办理出口押汇业务。对于远期付款条件的信用证,应在收到开证行或保兑行的有效承兑后,方可办理出口押汇业务。 3、凡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押汇的企业,应先与经办行签定统一格式的出口押汇总承诺书,然后就具体业务逐笔申请并签署出口押汇申请书。出口企业在上述文件上加盖的公章和有权人签字与经办行的预留有效授权印鉴相符。、出口押汇业务要纳入授信管理。出口企业申请对信用

15、证项下(未经开证行确认或承兑的)不符点单据或托收项下单据办理出口押汇的,应由信贷部门对其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作出审查和确认后方可办理。五、后续管理规定 1、已办理出口押汇的信用证款项从境外收回时,经办行应主动扣收已支付的押汇款。如未能按时人账,应及时向开证行催收查询。如系开证行无理拒付,应依照国际惯例据理力争,并要求对方支付延付利息。 2、因单证不符或其他原因难以从开证行或保兑行处得到偿付时,应及时向受益人行使追索权,追回押汇款项及因此产生的利息、费用等。 3、押汇业务逾期一周以上的,应在押汇科目项下设子科目专门核算,并落实专人负责催收. 4、出口押汇业务应设专卷保管,并建立押汇业务台账,逐笔登记,逐笔跟踪核销。 、出口押汇业务应按照总行及上级行有关规定,按时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6、如遇境外有意挑剔、无理拒付或拖延付款且情节严重或金额较大者(10万美元以上),应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工总行。六、典型案例及评析 出口商A公司按照澳新银行开来的UD80万信用证出运货物后,将全套单据交给我行要求办理出口押汇业务。经查,A公司核有000万美元的出口押汇客户授信额度,且该公司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据此,我行扣除自押汇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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