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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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大高庄小学简介 平度市南村镇大高庄小学是一所青岛市规范化学校,始建于1947年,所辖办学单位8个,服务片人口数6千。学校占地24亩,有校舍100间,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11名。学校校舍功能齐全,内部设施基本配套,微机室、多媒体电化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室、仪器室、阅览室、音乐教室、舞蹈室、美术教室、劳动教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社会教室等专用室齐备。校园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是一所“三季有花、四季长青的花园式学校”。 学校始终坚持走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扬校之路,秉承“一切为了人的发展,让每个孩

2、子拥有美好的未来”为办学思想,践行 “以德立校 依法治校 民主理校 科研兴校 精细管校”的办学追求,教育学生尊师守纪 惜时励志,从小养成“积小善 成大德”的良好行为习惯。学校现有教师20人,其中本科学历6人,专科学历6人,青岛市优秀教师1人,平度市优秀教师7人,小学高级教师7人,有100余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级获奖或发表。学校先后被评为“平度市绿色学校”、“平度市规范化学校”、“平度市校园文化先进单位”、“青岛市规范化学校”、“青岛市校本培训先进单位”、“青岛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学校”、“青岛市德育先进单位”、“平度市村级管理示范校”。连续八年被镇党委、政府命名为“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3、”;连续八年被评为镇“综合评估先进单位”等,从而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家长的广泛赞誉。办 学 理 念 一切为了人的发展,让每个孩子拥有美好的未来。 诠释: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育“人”。教育的理想是为了一切的人,是为了人的一切。我们教育信念是培养人格健全的人,让每个学生都能幸福地度过自己的一生。培养的学生必须是适应社会发展人,坚持中华发族传统美德教育,让每个学生都有一颗“爱心、孝心、善心”。培养的学生必须是适应时代潮流的人。他们必须具有主体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一流意识、法制意识、整体意识、长远意识等现代意识。培养的学生必须是各项基础扎实,达到“身心健”,“善学习,能创新,有个性、会创造”,

4、让每个孩子拥有美好的未来。办 学 目 标 “以特色树品牌,以规范促发展,让学生成才 让教师成功 让家长放心 让社会满意”的农村现代化小学 诠释:努力办成学生的乐园、学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每个学生能够愉快成长;为教师发展搭建发展和成长的平台,以科研兴校,以教改强校,鼓励教师向学者型、专家型转变;努力创办和谐、平安、文明、创新的全市一流学校,拓宽多种渠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大高庄小学的振兴和腾飞而奋斗。培 养 目 标 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学习潜能和个性特长,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从而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良好的合作精神及健康的人生

5、态度,为将来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打好基础。办 学 思 想以德立校 依法治校 民主理校 科研兴校 精细管校 诠释:德育不好是危险品,智育不好是次品,身体不好是废品,心理不健康是易碎品,不会学习的人将是未来的文盲。我们着力让每个学生都在大高庄小学的学习过程中,树立正确的动机、浓厚的兴趣、稳定的情绪、坚强的意志、开朗的性格,成为能够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奠定基础的人。法治社会也必将是法治学校。我们将依托创建“法制学校”为契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促进学校良好校风校纪的形成。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家长的智慧与积极性,着力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模式,集思广益,争创辉煌。紧紧依托有

6、效课堂教改实验改革,积极申请参加各级各类教改实验,促进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形成一支专家型、科研型的教师队伍。校 训尊师守纪 惜时励志。 诠释:它浓缩了素质教育思想的精髓。具体说,尊师,推崇道德,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养。守纪,倡导和激励学生要遵纪守法,为安身之“道”。惜时,专心治学,珍惜时间,潜心求知,做到知书达理,博学广识,掌握先进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汲取一切人类文化的优秀成果。励志:励志,即是唤醒一个人的内在创造力。惟有从内心深处展开的力量,用心灵体验总结出的精华,才是一个人真正获得尊严和自信的途径。校 风 积小善 成大德 诠释:校园风气积极向上,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

7、并存;不勿以善小而不为;做到“细微之处显文明,细小之处见品德”,勇于探索,不断改革,大胆创新,成就伟大高尚品德之人。教 风 专注扎实 求新崇真诠释:树立“敬业、严谨、求新、求真”的教师形象;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基本原则,团结同志,爱生如子,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爱岗敬业;工作认真,教学严谨,讲求方法,务求实效;敏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善于总结,勇于改革创新,形成教学风格与个性;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乐于奉献。学 风 乐中求知 问中增识 品学兼优 虚心进取 诠释:突出了我们对学生的学习要求的一种理念,教育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浓厚的兴趣,全过程

8、的参与学习,做学习的小主人。学会思考、敢于质疑、加强交流,积极动手,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学会学习,学会创造,学会发明,虚心请教,人人争当“小能人”。大高庄 小 学 校 徽 寓意:茁壮成长平度市南村镇大高庄小学章程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完成义务教育小学阶段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为平度市大

9、高庄小学,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小学,属义务教育九年制小学阶段学校,学制六年,是青岛规范化学校。 第三条 学校以“尊师守纪,惜时励志”为校训;以“积小善,成大德”为校风;以“专注扎实 求新崇真”为教风;以“乐中求智,问中增识,品学兼优,虚心进取”为学风;以“传统美德教育”为办学特色。 第四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第 二 章 管 理 体 制 第五条 学校隶属于平度市南村镇人民政府,由平度市教育体育局和平度市南村镇人民政府主管。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校长是学校行政的最高领导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有如下权力: (一)行政决策权。在广泛听

10、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策权。学校各部门、各层次机构的负责人均要向校长负责。校长按层级下达任务,按管理人员能力的大小授权授责,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人事权。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任使用,包括聘任、不聘、解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 (三)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规章制度,根据上级财物法规和学校财力情况及实际需要,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经费的使用及校产的管理。 (四)奖惩权。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提出并实施对师生员工的奖惩。 (五)教育教学指挥权。制定学校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计划,提出或修订学校重大规章、条

11、例和方案,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全面指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六)招生权。按市教体局有关政策招生,在规定区域内招生,也可招收部分借读生。 第七条 校长要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按照国家教学计划和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发挥校务委员会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团结协作,共同奋斗。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倡继续教育。重视在职培训,努力提高整个学校的师资水平。 (四)重视教育科研,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教育教学

12、质量和科研水平稳步提高。 (五)校园校舍,教学设备设施不断得到改善,现代教学设施和教学水平应达省内较高水平。 (六)师生福利待遇应得到不断提高。 (七)任职期间,应采取得力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八)清正廉洁,为人师表。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八条 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总结评选,学校获得综合荣誉称号,根据具体情况,校长可以获得一定奖励。 第九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在学校教职工中,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工作体制,领导、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

13、治工作的开展和计划的落实。 (二)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重视对新党员的发展和培养工作。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罚规定、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等

14、,由学校颁布实施。 (三)讨论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用的管理使用原则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等,根据主管部门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学生申诉制度。由学校工会、少先队组织主要成员组成的纠纷调解群众组织,接受师生申诉并负责调解。 第十二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依法按规定向学生收取学习费用,接受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同时接受物价、审计、监察部门的检

15、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加强行风建设。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根据上级人事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全校教职工实行聘任制,做到定人、定岗、定编、定职责、定工作量。 教职工由校长(或校长委托聘任委员会)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中层干部任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时学校因事设岗,按岗定员,机会均等,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对不胜任现职的教职工或超编者按富余人员,学校可以不聘、缓聘、下岗分流、安排其它工作、待岗或辞退。未聘人员在校内安排其他工作的,其待遇原则上应低于同等条件的己聘人员。未聘人员亦可自行选择其他单位,不接受安排的,由学校报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辞退。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一般按实际职务聘任,但对少数人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者可在校内享有相应待遇。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学校内部实行结构工资制,建立与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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